邵东民营企业制度变迁与创新调研报告(下)

作者简介:
邵阳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湖南 邵阳 422000

原文出处:
邵阳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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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邵东民营企业制度环境的变迁与创新

      企业制度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企业的外部制度环境,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以及地方政策、法规等。另一部分企业内部制度环境,具体指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这其中,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企业的产权制度,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公司治理,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企业管理制度,所以企业内部制度包括企业产权制度、企业治理模式和企业管理制度。

      制度变迁主要表现为离散的各个阶段的企业制度特征。企业制度所表现出来的阶段性对我们的研究意义重大,我们所说的阶段性是指制度属性所表现出来的明显差异,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对制度变迁历史阶段的把握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 邵东民营企业的外部制度环境的变迁

      民营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外部的各方面制度政策和经济环境,这种制度环境是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所谓制度环境,就是指一定时期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外部制度性条件,它包括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运行制度、融资制度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令法规、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制度环境可以直接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速度与规模,不同时期的制度环境是不尽相同的,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发展相适宜,民营企业就会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否则,民营企业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邵东民营企业在其成长的路径中,其外部环境的总体特征是:诚信缺失、制度不确定性增加、法制环境不健全以及中国特有的文化特征。这些都加剧了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也加剧了环境因素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与资产的专用性。其突出影响就是大大增加了机会主义倾向,它也使得最佳的治理结构不是市场,而是家族式企业,以降低交易成本,规避风险。一方面,这种非契约制度安排是对市场调节能力不强、缺乏缔结有远见整体合约的条件以及信息不完备等多种市场不完备因素的一种理性反应;另一方面,家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非对称的义务,实现更高非公平意义上的均衡。这主要是因为成员之间是一种血缘、亲情、友情等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存在天然的不平等、先天性和非契约等特征。

      对邵东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演进的分析,主要从三个基本的发展阶段入手,剖析各个阶段的制度环境对邵东民营企业发展的影响,分析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市场运行、融资制度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各种政策制度在各个阶段作用的结果,寻找邵东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在不同发展时期的变化的轨迹与创新的机理,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邵东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的模式。

      (一)邵东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的变迁

      从邵东民营企业的起源上看,主要源自于从事小商贩、轻工业加工的农民,民营企业多是从个体工商户发展而来,具有明显的“原生化”特点;邵东民营企业发展经历了以乡村贸易和个体工商户为主要形式的发展阶段,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邵东民营企业迎来了一个大的飞跃,从1991年到1999年,短短的几年时间,全县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由19512户增至61340户,民营经济占全县GDP的比重达88.7%。从邵东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来看,邵东较早地有一批经济能人从事民营经济活动,政府也以发展国家政策允许的企业模式——社队企业为突破点,允许农民从事农村贸易和轻工业产品加工,培养了一批经济能人(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人物),使邵东农民迅速抢占了市场先机。

      邵东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依托“专业市场”,专业市场是邵东民营企业的产品进入消费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形成了以十大专业市场为骨干,75家农村市场为网络的市场体系,市场年总交易额已过120亿,这巨大的交易量都是由邵东民营企业来完成的。专业市场的培植发展和专业市场制度是邵东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

      邵东民营企业的发展从经营小商品、农副产品开始,已逐渐成为第三和第二产业中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在民营企业登记注册、开办营运上,政府坚持“民营为主体”的指导思想,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适应各个不同时期民营企业的发展;诸如允许农民进城经商办厂,减少政府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鼓励民营企业承包租赁、兼并购买国有企业资等等。由于政府的默许和认可,使得邵东民营企业的发展一直呈现出强烈的自我制度供给和自我制度变迁的特性。

      在邵东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上,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邵东就明文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禁止和专营的以外,所有行业和品种均允许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除从事医药、医疗器械、采矿、易燃易爆等特种行业和对人民生命安全有严重危害的品种的生产经营必然进行前置审查外,其它均无须进行前置审查;同时放宽注册资金、生产经营场地审查等。

      邵东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为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产品的市场准入未能形成良性机制,低档的冒牌产品充斥市场,民营企业未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适应消费市场的变化,邵东产品的市场正在逐步被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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