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美学重视体验,人们一般把味视为最能体现其审美体验论特征的审美范畴。“与西方美学重视觉听觉美而轻味觉美相比,‘味’似可称之为东方人(包括古代中国、印度)的美。然而‘味’并不是低层次的美。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品味’的审美意义是‘视、观’、‘听、闻’完全不可比拟的。”[1](P238) 在汉文化语境中,味作为传统美学重要的审美范畴,充分揭示了审美体验的个体性、微妙性和丰富性;但是我们不能以肯定味审美的独特地位而轻视观、听审美在中国传统美学中的重要性,因为在中国传统美学审美体验论看来,美作为道的显现不仅可以观而且可以听。西方美学重视观、听审美,中国传统美学同样重视观、听审美。 就中国传统美学而言,听审美可以说植根于古老的原始乐舞。远古的先民在庆贺劳动收获或者战斗胜利的时候,常常会拿起常用的工具、胜利品或戴上氏族图腾的标志激情高昂地歌舞并陶醉其中,这种陶醉可视为听审美意识的萌芽。自发性的原始乐舞后来与巫术礼仪相结合形成巫文化,而巫文化向史文化的历史转变最终形成具有浓厚血缘宗法色彩的礼乐文化。在早期的礼乐文化中,祭礼、祭乐仍然保留着侍奉鬼神的虔诚之心和敬畏之情,而乐作为沟通人神的中介不仅娱人而且娱神。祭礼、祭乐具有明显的宗教性质,孔子创造性地完成了礼乐向人伦的转化。孔子认为礼乐的基础是仁,礼是仁的外化,而乐意味着仁的深化和真正实现,所以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孔子深知乐的美感力量,认为人性的最高境界完善于乐的审美陶冶。基于乐的审美功能,后来的儒家甚至把它提升成为一种天地境界,所谓“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记·乐论》)。儒家文化重礼乐,礼是社会伦理的外在规范,乐代表道德情感的审美陶冶。人伦礼乐的深厚土壤,培育了中国传统美学听审美意识的自觉。 儒家一方面认为大乐与天地同和,另一方面又主张大礼与天地同节,乐之情在更高的层面上仍然被礼之理所节制。由此,听的审美经验还不能完全从伦理规范的牵制中解放出来从而释放其最大的可能性。尽管儒家通过对乐的重视培养和发展了人们的听审美意识,但听审美经验自身的深化是由道家特别是庄子来实现的。道家菲薄仁义,既斥俗乐为五声乱耳,又把天地大乐与儒家礼乐进行区分。从道法自然的思想立场出发,老庄着力于追求宇宙的无声之乐即大道自身的显现。老子的“大音希声”这一哲学、美学命题,所描述的就是对道的一种更为纯粹的审美倾听。但老子认为大道视之不见、听而不闻,庄子则认为“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庄子·天地》)。大道是无形之象、无声之音。而无声的大道之所以能“独闻和焉”,庄子认为关键在于心斋,“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耳止于听,心止于符。气也者,虚以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庄子·人间世》)通往大道的心斋走的是一条向内还原的道路,即从耳听、心听还原到气听。气听是以气听气,同时也就是听道,因为集虚之道其实是集气之道。如果说老子对听道的领悟还局限于思辨的玄想,庄子则深思了老子的思想并以气听诠释了听道的奥妙。 心斋作为气听,它既是对哲理性的大道的领悟,同时又是一种高层次的听审美经验。根据庄子对听的独特区分,审美之听具有丰富的层次。在最低的层次上,听是一种审美知觉即耳听,它是感官对音声物象的直接感知,其美感的经验就是人们在日常语言中所说的悦耳动听。但悦耳动听的音声物象之所以能成为一种审美的对象,实际上离不开知解力和想像力潜在的综合作用,因而听在更深的一层次上又是一种审美理解即心听。作为审美理解的心听是听审美意象的自觉创造,它是知解力和想像力的和谐运动对音声物象的心灵化,因而其美感的经验通常又被人们描述为悦心悦意。如果说耳听主要是被动地接受现成的被给予者,那么心听则是主动地进行某种观念的设定和意愿的把握。前者重于官能而后者偏向理论,二者都还不是听审美本身。在庄子看来,听审美在最根本的层次上应是一种审美的直觉即气听。气听作为审美直觉比耳听和心听更具有本源性,它是一种非对象化的、本源性的意向性体验活动。气在庄子这里既指无知无欲、空明灵觉的心气,又指它所通达的至精至纯、涌动不息的化境。气听已经不是对某种具体的声音物象的直接感知或赋形、赋义,而是对某种切近本源的召唤的应和。由此,它凭借空明灵觉的心气,让万物得以在纯粹意识本源性的显现活动中自身生成,而这生成本身就是一种天机自张的审美境界即道的显现。气听作为本源性的意向性体验活动与审美之境趋向同一,这说明庄子已经深思到美并非只是人的情智向某种现成物象的投射,而是心灵和大道在相互构成的势态中天然地展开和彼此召唤。通过“徇耳目内通而外于心知”(《庄子·人间世》)这一审美还原,庄子深刻地阐发了听审美的独特经验。 听的审美经验被庄子阐发到了极致,以至于自庄子之后几乎没有人对之有更深入自觉的探讨。与此不同的是,听在西方美学中一直受到充分重视。在古希腊,哲学的主题是宇宙,因而美的一般观念就是与混沌相对的秩序。与此相应,秩序、和谐也就成为听审美的基本经验。毕达哥拉斯就认为“我们的眼睛看见对称,耳朵听见和谐”[2](P313)。值得注意的是, 耳听和谐在毕达哥拉斯这里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听觉和谐,它同时意味着一种更深刻的、超越性的审美经验。在毕达哥拉斯看来,宇宙的本体是数,万物都是由于数的规定才显现出和谐。数作为宇宙的本体具有根本的规定性,但毕达哥拉斯同时又相信永恒灵魂的存在。比如,他认为“铜被撞击时所发出的清彻声响,是某种幽禁在铜中的神灵发出的声音”[3](P67)。于是,数、灵魂和宇宙万物在毕达哥拉斯那里就形成这样的结构关系:灵魂寄居于万物,而万物和灵魂又被数规定。虽然灵魂与万物以寄居的形式而有所区分,但因为数的另一种特性就是“灵魂和理性”[4](P37),由此我们又可以说万物都有灵魂。所以,如果说万物本身的和谐在于数的规定,那么耳听审美则在于物我之间灵魂的相遇。基于相同的数理结构,根据同类相应的原则,灵魂的共振产生和谐欢乐的共鸣。灵魂的观念在毕达哥拉斯那里尚处于幽暗的神秘性之中,而在苏格拉底那里,灵魂作为人的守护神获得了自身明确的规定,听的审美也就转化为朝向神灵的倾听。苏格拉底自称,他始终听从一个“灵异”的声音作为其存在的指引:“你们曾经在各种各样的时候和各种各样的地方听到过我说起有一种神托或‘灵异’来到我这里……这种灵异是一种声音……它永远是禁止我去做我本来要去做的事情,但从来不命令我去做什么事情。”[4](P151) 这里所说的命令意味着意志的剥夺,而禁止则是爱和真理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