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玄思想与六朝以“清”为美的意识

作 者:
王玫 

作者简介:
王玫,厦门大学 中文系,福建 厦门 361005   王玫(1957-),女,福建福州人,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学博士。

原文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道玄思想对六朝以“清”为美的审美意识之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以“清”为美即强调事物的材质之美、气韵之美,亦即本体之美。“清”美也是绝俗之美。它是以道家“清静”思想为基础,体现了道家崇尚清逸的美学理想。“清”作为原始道家哲学和美学的重要概念,演变为广泛的审美标准和审美范畴,则完成于魏晋玄学阶段。尚“清”意识是玄学思想影响下的产物,也是六朝美学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贡献。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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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是中国美学中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一个基本范畴,但它不是一般的概念范畴,而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在中国文人传统的审美观念中,所有美的事物必具备“清”的特质。“清”是美的本质,也是一种底色。以“清”为美观念之形成,始自魏晋六朝,乃道家玄学思想影响下的产物。

      魏晋六朝时期士人的审美旨趣普遍呈现出对“清”美的崇尚。六朝的人物品藻、山水赏会、诗歌创作、文学评论以及书画艺术几乎无“清”不美,无美不“清”。“清”既是时人所追求、欣赏的一种人生境界、人格风范或生活情味,也是一种审美准则。

      以“清”评论人物的个性品德、气度风范屡见于《晋书》、《宋书》及《世说新语》等史料之中。其时人物品评重“清”至少有两点含义:其一,重在人物德行品格廉洁清白,不贪图名利;本性清虚超俗,任性自然;个性气质不阿谀逢迎,无故加之而不怒,临危不惧、处变不惊;以及见识修养之卓异。如《世说新语·德行》篇:“周镇罢临川郡还都,未及上,往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时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狭小,而又大漏,殆无复坐处,王曰:‘胡威之清,何以过此!’即启用为吴兴郡。”《雅量》篇:“宣武(桓温)与简文、太宰(武陵王晰)共载,密令人在舆前后鸣鼓大叫,卤薄中惊扰,太宰惶怖,求下舆;顾看简文,穆然清恬。宣武语人曰:‘朝廷间故复有此贤’。”《赏誉》篇:“武元目裴、王曰:‘戎尚约、楷清通’。”《品藻》篇:“孙承公(统)云:‘谢公清于无奕,润于林道’。”《晋书·卫瓘》曰:“(卫瓘)性贞静有名理,以明识清允称。”《晋书·卢谌传》称:“(卢谌)清敏有理思,好老庄,善属文。”

      其二,注重人物仪表风度之清朗飘逸。如“羲之风骨清举也”。[1] (P260)类似的评价在《世说新语》中触目即是。“清”因其脱俗,又有明朗光鲜之意,六朝人欣赏的正是这种明灿、超俗、孤标之美。此外,“清”也用来表达旁观者或审美主体的主观感受,如管辂谓人曰:“吾与刘颍川兄弟语,使人神思清发,昏不假寐。”[2] (P1198)

      魏晋六朝是山水审美意识极为自觉的时期,欣赏山水同样追求“清”趣、“清”韵,这一旨趣于山水诗创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六朝文学艺术家们看来,自然山水所以美,一在其自身形式之美,如形状、色彩、四季晨昏阴晴变化;一在于它不染尘杂,具备“清”的内质,故左思《招隐》诗云“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自然山水乃“清”的具象说明,体现了“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大道精神,表现出顺乎自然之理的天然美,审美山水也就是欣赏“道”的清美。这种山水审美意识在山水诗及其他诗文创作中都有普遍反映。具体而言,诗文以“清”为审美标准和创作原则表现在:意象之清逸明朗,或意境之空灵绝俗,画面布局之清远疏朗。如:左思《招隐》:“白云停阴冈,丹葩耀阳林。”曹毗《咏冬》:“夜静清响起,天清月晖澄。”郭璞《幽思篇》:“林无静树,川无停流。”谢灵运《登池上楼》:“潜虬媚幽姿,飞鸿响远音。”谢灵运《过始宁墅》:“白云抱幽石,绿媚清涟。”这些意象或意境都具有清、幽、朗、淡、空、静等特点,色调都以素淡为主,气氛幽静,意象或意境所蕴含的内质并不浓烈凝重,而是明净清朗,如薄云淡雾、轻烟晓风、幽夜孤山,表现出对清韵淡趣的审美追求。

      这时期诗文评论也好以“清”作为评判的标准。陆云《与兄平原书》中用清妙、清工、清新、清美、清绝、清省、清约论及诗文。《诗品》、《文心雕龙》评价作家作品多用清便、清巧、清远、清靡、清拔、清雅、清俊、清绮、清峻等字眼。《文心雕龙》中有“风清”、“体清”、“辞清”、“文清”之说。“风”指作者个性气质反映在作品中的风神气度,“风”欲“清”即是作品的风格须清拔脱俗。至如体式之“清”、文句辞彩之“清”,又都有不落俗套、不沉滞、不华艳等特征。即使不直接用“清”的字眼,但贵“清”意识在诗文评论中亦处处可见。鲍照评谢灵运五言诗“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颜延之诗“若铺锦列绣,亦雕绘满眼”。[3] (P881)萧纲《答湘东王书和受试诗书》所谓:“谢客吐言天拔,出于自然。”[4] (P544)贵“自然”亦即尚“清新”。尽管南朝以后追求形式之风颇盛,但是在人们审美评价方面,风格自然仍在“雕绘”之上。欣赏“芙蓉出水”正在其出污泥而不染之“至清”。甚至认为只有人“清”方能诗“清”。故孙绰说卫永“此子神情都不关山水,而能作文?”[1] (P261)关山水正是“情”的表现。

      “清”的审美意识也渗透到当时的书画艺术之中。虽然现存的先唐画论中直接用“清”论画的文句不多,但其中不难看到论者对“清”美的崇尚。宗炳的《画山水序》曰:“圣人含道映物,贤者澄怀味象。至于山水,质而有趣灵。是以轩辕、尧、孔、广成、大隗、许由、孤竹之流,必有崆峒、具茨、藐姑、箕首、大蒙之游焉,又称仁智之乐焉。夫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不亦几乎。”[5] (P129)“山水质而有趣灵”及“山水以形媚道”,都是将山水看成“道”的精神之体现,其中包含着对清美的审美追求。在尚清风气影响下,晋人书法则有“清简虚旷”之特点。明代汪砢玉道:“晋人书虽非名法之家,亦有一种风流蕴藉之态,缘当时人士以清简相尚,虚旷为怀,修容发语,以韵相胜,落笔散藻,自然可观,可以精神解领,未可以言语求觅也。”[6] (P497)清简虚旷、韵胜、自然等皆与“清”同源,都是来自道家。因此,与画论家以“自然”为画之上品之上[5] (P26)相类似,书论家则以“逸品”为高。“逸”与“清”义实为一。姜夔《续书谱·真书》说:“唐人下笔,应规入矩,无复魏晋飘逸之气。”[7] (P556)所谓“飘逸”其实也是汪砢玉所说的“风流蕴藉”之意,它是天性流露的最高表现,亦即“放逸”。“放逸”是一种排除逻辑思辨的生活态度,也是一种任性自然的人生态度。“飘逸”乃是晋人所追求的一种美学理想,它与“清隽”、“疏放”、“洒脱”、“超逸”、“萧散”等字眼皆有相类似的品格。正如“中和”是儒家观念一样,“飘逸”则是一种道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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