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化的艺术(之一)

——福柯的伦理谱系学与生存美学

作 者:
余虹 

作者简介:
余虹,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从有关“主体”的形而上学玄想转向对“主体化”的社会历史调查与思考是福柯主体论的根本性策略,此一转向使福柯的思考与西方主体论的传统区别开来。福柯通过对道德进行结构分层而为分析主体化方式找到独特的路径。在对古希腊、基督教和现代伦理实践的比较分析中,福柯描述了西方历史上不同的主体化方式并阐述了自己的主体化立场。经由伦理与道德的区分以及对古希腊美学化伦理实践的分析,福柯突出了人的“自由”。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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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柯一生思考的核心问题是我们自己的历史性“现在”。这一问题可分解为这样几个问题:我们今天是什么样子?什么样的历史造就了我们今天这个样子?我们可否不是今天这个样子?福柯认为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摆脱形而上学的玄思而进入人类社会的历史实践。

      在写于去世前夕的一篇题为《何为启蒙》(1984)的文章中,福柯指出人类社会的历史实践可分为三大领域:对物进行控制的关系领域,作用于他人的行为领域,与自己的关系领域。福柯认为这三大领域既相对独立而自成系统,又相互关联构成一个大的系统,对物的控制以与他人的关系为中介,而与他人的关系又总是依赖与自己的关系,反之亦然。福柯从这三大领域概括出三大轴线:知识轴线、权力轴线和伦理轴线以及相关的三大主题,并将自己对这三大轴线和三大主题的思考称之为“关于我们自己的历史存在论”(the historical ontology of ourselves)。

      纵观福柯一生的学术思想,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特点:1.在自己学术生涯的早、中、晚期,他分别对“知识”、“权力”和“伦理”进行了研究;2.在自己的学术推进中,他愈来愈将这三大主题和三大领域联系起来思考;3.最后他将问题的核心指向了隐含并贯穿在全部问题和领域中的“主体”问题:“我们如何被构成具有知识的主体?我们如何被构成行使或服从权力关系的主体?我们如何被构成有我们自己行为的道德主体?”[1](P.39)

      对福柯而言,“主体”问题之所以是全部问题的核心,关键在于它聚集了“知识”、“权力”和“伦理”问题。现代“主体”作为“我们今天的样子”,作为“我们自己的历史性的现在”,它是西方现代性社会历史实践的聚集物,换言之,“主体”几乎是西方现代人的别名,它既是西方现代人对自己的哲学想象又是他存在的具体样式,因此,对“主体”的思考直接体现了福柯哲学最为根本的问题旨趣:现代人是怎么回事?做现代人是我们的宿命吗?我们可否不做现代人?福柯曾说思想的根本任务是使我们的历史性现在成为发生差异的时刻,而他对“主体”的思考正是对这一任务的承担。

      一、从主体到主体化

      提到“主体”,今天的西方人(只要有一点文化的西方人)就会想到“理性”、“,心灵”、“意识”、“意志”、“自由”、“无意识”、“本能”、“非理性”这些哲学和心理学词眼,正是这些词眼规定了“主体”的基本内涵,也规定了西方人理解“主体”的基本方式。在这些语词的引导下,“主体”被理解为一种先于和外在于社会历史实践的存在,一种先天的自然存在,它是社会历史实践的先验基础。

      在西方现代思想史上,主体问题具有优先性,因为要理解和说明社会历史实践就要先行理解和说明作为其基础的“主体”,或者说,要理解人类的外部实践就要先行理解人类的内部构成。然而,在福柯看来,西方现代思想在根本上颠倒了主体和社会历史实践的关系,从而误解了主体。以福柯之见,不是主体决定社会历史实践,而是社会历史实践构造了特定的主体,因此,不应该从主体出发去理解社会历史实践,而应从后者出发去理解前者。为此,对主体的思考首先就要摆脱形而上学的玄想与自然主义态度,重新摆正主体与社会历史实践的关系。

      福柯曾明确指出:“主体”不是一个“实体(substance)”,而是一种“构形(form)”,也就是说主体不是天生自在的东西,而是被制作出来的东西,一种被赋予形式的东西。主体被制作的过程即“主体化”。“我把主体化称为一种程序,通过这种程序,我们获得了一个主体的构成,或者说主体性的构成,这当然只是一种自我意识的组织的既定的可能性之一。”[2](P.119)

      从有关“主体”的形而上学玄想转向对“主体化”的社会历史调查与思考是福柯主体论的根本性策略,此一转向使福柯与西方主体论的传统区别开来。我们知道,在福柯之前,黑格尔、马克思、阿多诺、萨特、阿尔都塞等人在谈到“异化”、“启蒙的辩证法”、“他人的凝视”和“意识形态的问询”时也注意到主体被社会实践制作的问题,但这些思考多多少少都潜含了一种先在主体的预设,社会历史实践对主体的构造在此被表达为对主体先在本质的改变与剥夺(异化),社会革命的任务也被设想为“人性的复归”。所谓“人性”、“人的本质”其实就是一种超历史的先在主体。福柯对主体的思考彻底抛弃了主体的先在性,对他来说,不存在社会历史之外的先在主体,任何主体都是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在这方面他更多地接受了尼采的影响。尼采在批判基督教时指出,作为基督徒的现代人并不是如基督教所宣称的那样是天生的,而是由中世纪以来的社会历史实践铸造出来的,没天生的这样的人或那样的人,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实践中生成的人。以尼采的哲学话语来说,凡“存在”(being)即“生成”(become),只有从生成出发才能理解存在,而不是相反。除此之外,尼采还杜绝从上帝创世来理解万物的生成,因为“上帝死了”,或者说从来就没有上帝,连那个死了的上帝也是基督教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因此,万物的生成是生命自己的创造,生命是最本原的艺术家,世界万物是它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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