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古典美学思想,可以说是印度教哲学思想在审美方面的表现。如美国美学家托马斯·门罗指出:“印度美学史是印度哲学与宗教史中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注:托马斯·门罗《东方美学》第22、6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如果对印度宗教哲学思想的一些概念没有认识,就不容易彻底理解印度美学思想的基本特点。这里,本文主要探讨印度教哲学思想中的万物有情观对印度古典美学的影响,希望对我们理解印度美学思想有所裨益。 一 在原始“轮回观”、“万物有生观”、“万物有灵观”的影响下,印度人认为,万物皆有灵魂,万物皆有感情,万物皆有精神思维,这可以说是他们所有的万物有情观。印度思想往往把人、兽、物等同看待,把它们归纳为“有生类”。在《奥义书》中,把有生类的区别按照出生的方式分为:胎生、卵生、湿生(有湿气产生的生物,如蚊、虱子)、芽生(植物)。而决定这种生存状态的因素又与轮回者自身的先前行为有关,如《歌者奥义书》5、10、7节也说行善者将得善生:或生为婆罗门,或生为刹帝利,或生为吠舍。而行恶者将得恶生:或生为狗,或生为猪,或生为贱民。《摩奴法论》和其他教派的典籍中,也有此种说法。佛教也认为一切众生都是按照善恶祸福的业报法则,流转于“三界六道”之中。 印度的语言也表现出人、兽、物是等同的。如在梵文中,把人叫作“prana”(气息、呼吸)、“pranin”(生物,复数为众生);把人或万物都叫作“bhuta”(万物、万有):“sattva”(生灵、存在)或者““valoka”(有生界)。梵文中尽管也有“人类”的词汇,但习惯的用法则是“有生类”这类词汇。佛经《法句经》也宣扬“人兽等同论”,“一切有生类都爱惜生命”之类的话不时在佛经中出现;还有,佛教徒称释迦牟尼为“两足尊”,表明人同其他动物的区别只在于足的多少。印度思想认为,人与万物同等,都是属于“有生界”的某一种,其共同性的基础是生命的存在。奥义书把宇宙的本质概括为梵,而在俗世中,各种神灵以及世界万物都有梵性,如《奥义书》中所说的“你即他”、“我是梵”等命题。而万物都有生命的存在可以说是“万物皆有梵性”这一观念的生命论基础。 中村元指出:“印度人承认在一切有生类中存在精神因素。他们常常强调不仅人和兽有灵魂,而且植物也有灵魂。”(注:中村元《东方民族的思维方法》,第53页,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并且,印度各派宗教都持泛灵论观念,认为一切生物都具有造物主所创造的“普遍的心理”或“普遍的感觉”结构。例如古代哲学圣人商羯罗把人与动物归为一类,“人的行为与兽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同。一种刺激,如一种声音,传到诸如动物耳朵一样的感觉器官,如果它感到不舒服,它就会躲避或跑开;而当它感到舒服时,它就会寻音而去。当一头牲畜看到一人挥舞着棍棒,它想这人要杀我,就遁逃;但当它看到一人手握青草时,就走近那人。据说人亦如此,人是有理智的动物,当他看到一恐怖之人握刀相胁时,他就撒腿而逃;而它看到相反的神态的人时,他就接近那人。这样,鉴于认识对象和认识作用的关系,人所采取的行动与兽类的反应是共同的。众所周知,兽类的感觉是由于它无法辨别‘普遍自我’与‘非普遍自我’而造成的混乱引起的。人在许多方面与兽相同,他的感觉常把‘非普遍自我’误认为‘普遍自我”。(注:转引自中村元《东方民族的思维方法》,第51页。)“当大多数印度人认为每一自我与他人自我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并且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仅仅是现象形态的差别时,他们自然把自我与他我不二的境地看作是他们的理想。”(注:转引自中村元《东方民族的思维方法》,第20页。)万物有生命,万物有思想感情,人与动植物之间可以沟通、互渗、互变,因为都是五粗大原素和细微元素组成,只是表现形态不同而已,人、物相同相通,价值等同,因此印度宗教宣扬不杀生。 因为人与万物同情同构,可以互渗互通互换,所以一切有生类也叫“有情”,这就形成了“万物有情观”。 “万物有情观”在印度文学中有很多表现,如人与动植物以及动植物之间不存在感情和思想上的界线,人与动植物之间还常常发生互变、互渗。在《罗摩衍那》里,猴子与狗熊都组成军队来为罗摩作战,喜马拉雅山生的儿子弥那迦与风神的儿子诃奴曼交朋友;一个叫挢尸吉的女人变成了一条河,天女兰跋变成了一只鸟。在艺术表现上,印度文学里还经常用动植物或其他自然物的色彩与形象来表现人,如形容男人的英俊是“眼如莲花,脸如乌云,身体如黑檀木”,比喻女性的美是“头发象带雨的云彩一样黑,脸象新开的嫩荷花”,“她的身形真是花枝招展”、“口如相思果”“眼睛象鱼鳞般闪烁”等。而诸如纯净的溪水、青翠的芳草树木、圣洁的莲花荷花、艳丽的孔雀、人的光洁的皮肤等都频频出现在印度文学作品中,成为一种审美观念。这样,山水都有情,万物之间没有任何阻隔,表现有情世界的范围得到极大的扩展,一切有情物都可作为艺术表现的对象来渲染情感,增强了情感力度。 自然形式美、自然生命美在情味论中也得到了肯定。如美学理论家婆罗多在《舞论》中说“艳情由常情(固定的情)欢乐而生,以光彩的服装为其灵魂。正如世间凡是清白的,纯洁的,光彩的或美丽的都以‘艳’表示。“季节、花环、妆饰,(以及对于)情人、音乐、诗歌的享受,到花园去游玩,(随着这些)艳情的味就产生了。”(注:金克木译:《古代印度文艺理论文选》第8、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因为万物有情有生,所以“光彩的服装为其灵魂”指的是包括人类、动植物等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的外表形态和色彩,那么凡是“清白的,纯洁的,光彩的或美丽的”世间万物都可以用“艳”来表示,也即是它们也都可作为美的对象来欣赏。万物有灵有情,情可动人,形可愉人,这可说是印度自然美感产生的主要因素。 万物有情观决定了印度美学中“物感”的自然审美观及表现方法;万物有情是一切生命的自然本性,自然事物风景之美,使人得到极大的审美愉悦,人的生命就融合在大自然的博大生命中。在人情与世情的自然流露中、在人与物的交感互渗中体现出梵的合谐本性,即梵本质的“一”与万物之多的统一和合谐,而这一点可以说是印度美学思想的根本之处。 二 情味论是印度诗学的重要理论基础,自婆罗多确立情味论后,梵语诗人和戏剧家普遍接受味的概念。以情味论为主要内容的味论派是印度诗学七派中的第一大派。万物有情观对情味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