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几年个别学者尝试用生态学的方法说明美学问题起,短短时间内,运用生态学的方法建构美学的作法大有燎原之势。随着几届全国生态美学会议的召开,生态美学开始被学者认同。本文试图梳理二十世纪中国美学研究方法的变迁,说明生态学作为方法论运用于美学领域的理论可能性。 二十世纪美学领域的有关方法论的第一次论争是在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这次方法论之争,其目的在于用新的方法改变人们传统审美思维,并以此建立起具有现代意义的美学理论。就美学研究方法而论,中国古代一是缺乏系统的美学研究方法,二是零星的研究方法也多从伦理道德角度或社会学角度,而鲜见于学理上研究方法。比如“儒家的‘思无邪’标准,‘兴、观、群、怨’作用,都是把政治伦理道德作为参照系的。孟子的‘以意逆志’说、‘知人论世’说,或可作为社会学和传记学批评的雏形。老、庄的批评方法是主张取消功利目的的。”[1] 这些批评方法在新的时代显得力不从心,它已无法解释更为复杂的美学现象,更无法回应时代对美学的要求。于是,新方法、新观念成为时代的要求。王国维的观点可以说是这一时代呼声之中的最强音。他在1904年写的《论新学语之输入》一文中提出:“国民之性质各有所特长,其思想所造之处各异,……抑我国人之特质,实际的也,通俗的也;西洋人之特质,思辨的也,科学的也,长于抽象而精于分类,对世界一切有形无形之事物,无往而不用综括(generalization)及分析(specification)之二法,故言语之多,自然之理也。吾国人之所长,宁在实践之方面,而于理论之方面,则以具体知识为满足,至分类之事,则除迫于实际之需要外,殆不欲穷究之也。……故我中国有辩论而无名学,有文学而无文法,足以见抽象与分类二者,皆我国人所不长,而我国学术尚未达自觉之地位也。[2] 王国维的这一分析无疑击中了中国古典美学研究的要害。在我国传统美学中,儒家美学和道家美学,它们在精神实质、价值指向等方面虽然存在显著的差异,然而其理论建构的方法和思维方式上,却无原则上的不同。它们无不表现出重实际而轻理论、重感悟而轻思辨、重经验而轻抽象的“务实”、“尚用”的思维特征。这种以实用为指归的思维倾向,严重减弱了人们的理论兴趣,把知识长期束缚在经验的技艺水平,使之难以实现向系统的理论层次转变。因此,尽管我们的先哲前贤曾积累了极丰富的审美经验,提炼出相当深刻的美学思想,却难形成本民族独特的美学话语,以及象西方自柏拉图以来形成的美学巨著与美学体系。 总之,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兴起的美学研究研究方法论争,使世人看到了中西方在知识体系方面的差异,思维模式的不同,为当时要求国家富强的有识之士找到了一条救亡图存之路。于是,中国传统的点评式、考据式的方法被西方的归纳法与演绎法所取代,西方的科学方法开始运用于我国美学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成就。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后,随着马克思主义逐步确立其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开始成为美学理论建设中的主要理论方法。特别是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之后,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在解放区真正成为美学研究与文艺创作的行动指南,另一方面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以及对马克思主义僵化的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又变成了一成不变的教条。一时间,美学研究中,研究者总以唯物主义为荣,而小心避免戴上唯心主义的帽子。政治第一,艺术第二的标准代替了历史的标准与美学标准;阶级分析的方法代替了美学分析的方法。随着五十年代我国第一次美学问题大讨论,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当成了美学研究的唯一方法,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要么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指导,要么受到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总之,这一时期由于美学研究中对马克思主义的庸俗化,美学研究仅仅限于社会科学领域,并以丰富阶级斗争学说为其唯一的目的。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一时期一项重要的理论成就即实践美学的出现。 实践派美学摈弃了对马克思主义庸俗化的作法,在恢复马克思主义本来面目的努力下,以社会实践作为美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并以此提出了一系列美学观点。这为美学的深入研究打下了理论基础。实践派美学是在批判地继承了主观论美学和客观论美学各自的理论优势后登上美学论坛的。在美论中,它强调既不能以主体的某些心理因素作为建构美学体系的逻辑起点,也不能用客观方面的某些先在的客观因素作为建构美学理论的逻辑起点。而应当以实践为美学的逻辑起点,并以此使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在实践活动中达到具体的现实统一。在历史的统一过程中,克服由于实践而造成的主体和客体的分裂并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使主体和客体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新的统一。进入80年代后,实践派美学用更加成熟的语言进一步明确地表达了上述观点:“关于美的本质,……和人的本质不可分割,离开人很难谈什么美。我仍然认为不能仅仅从精神、心理或物的自然属性来找美的根源,而要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从‘自然的人化’中探索美的本质和根源。”[3] “在我看来,自然的人化说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在美学上(实际上也不只是在美学上)的一种具体的表达或落实。就是说,美的本质、根源来于实践,因此才使得一些客观事物的性能、形式以有审美性质,而最终成为审美对象,这就是主体论实践哲学(人类学本体论)的美学观。”[4] 并且又进一步提出了美是在现实中对实践肯定的自由形式的观点。然后,实践派美学从审美心理结构和艺术创造多层次地论证了自己的美学主张,从而把主观论美学和客观论美学之间的争论朝着解决的方向大大前进了一步。首先它用动态的社会实践作为美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并通过历史的积淀实现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主观与客观、自由与必然等矛盾因素的对立统一,从而摈弃了在美的根源和本质问题上所采取的用静止不动的精神或物质实体范畴来加以论证的作法,避免了主观论美学和客观论美学在此问题上所出现的错误。其次实践派美学以巨大的理论勇气重提主体性问题,提出主体性就是动态的人性,它是自然与社会、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是社会实践的产物的论点,并赋予人性以丰富的社会内容,从而避免了抽象谈论人性的错误。这都为美学研究开辟了广阔的理论天地。自然人化说和历史积淀说的提出为美学理论的研究从抽象的本质上升为现象形态奠定了基础,为美学走出书斋,向现实开放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