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审计与效益审计的有效结合

作 者:
赵勤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新疆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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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效益审计的难点

      1.评价效益的标准难确定。效益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甚至是同一项目会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采用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有天壤之别。衡量标准难以确定,给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造成了困难。

      2.效益审计没有统一的方法和技术。由于评价对象的不同,审计职业界不能为效益审计提供一个统一的方法和技术,以致审计人员在效益审计中可任意地选择一些技术和方法进行审计。例如高速公路系统可以用实地检查的办法,确定高速公路的状态和维护系统是否有效;而保健、福利、教育、公共安全等部门,却很少能运用精确的衡量手段,审计人员必须更多地采用政治、经济、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衡量。效益审计方法和技术的不统一,给审计人员提供了自由选择的余地,也使审计的风险加大,给审计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效益审计人员要对证据给予更多的关注。因效益审计证据有别于其它审计证据的特征,造成审计取证方法复杂且证据风险大。效益审计证据的不充分或缺乏证明力会导致结论有失公正,同时造成严重后果。审计人员在效益审计中必须在努力选择切题的方法和技术的同时,提高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财务审计的证据可以通过遵循公认的准则,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和评价;效益审计则不同,由于方法的灵活性和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同时又缺少可供遵循的准则和程序,使得效益审计证据的收集渠道多种多样,难度也明显加大。审计人员在效益审计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对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给予特别关注,在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方面注入更多的精力。

      4.效益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效益审计需要多样化和创新的方法,需要多学科的知识。传统的财务审计人员视野相对狭窄,缺乏评价政府工作效益的意识、知识及技术技能。开展效益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有更加宽广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加深厚的社会阅历,更加突出的分析判断力,更加丰富的专业技能,以便在评议政府业绩时形成深刻而中肯的判断。

      (二)常规审计模式与效益审计的结合

      1.审计内容上的结合。效益审计内容广泛,涵盖了常规审计的内容。效益审计要在常规审计揭露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原因,通过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实现最佳投入产出,实现资金运用的现实效益和潜在效益。如财政审计,在审计预算支出的过程中,分析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效益性及资金运用对经济发展结果的影响,以此揭示政府公共支出是否符合民心,代表纳税人利益。金融审计,在审计财务收支运营成本时,分析资金运营过程中广大储户利益能否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检查信贷规模、信贷质量时,更要分析执行国家金融货币政策情况和保证储户等债权人利益的安全性。企业审计要在常规审计的基础上,摸清核实资产和市值,保证资产所有者和广大股东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干部管理部门选拔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据。这种审计既包括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审查,又包括对领导干部重大经济活动决策与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评价,尤其是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财政资金归集、分配及政府公共支出合理合规性审计,看政府重大投资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所作决策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效果如何,是否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民意。

      2.审计方法上的结合。效益审计和常规审计一样有很多具体方法,如调查法、分析法、核对法等,在此不赘述。本文所指方法上的结合,主要指组织方法和采用的形式。现阶段开展效益审计,在审计项目的确定上,应通过大量的审计调查,查找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后,再确定具体的项目开展效益审计。或者通过项目的效益审计发现问题,再通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归纳分析存在问题的普遍原因,扩大审计影响力。无论是运用审计还是运用专项审计调查的方式,必须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当前开展效益审计,由于多种因素,还有一定的难度,尤其在经济不发达的西部省区及县(市),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外部环境还不具备,笔者认为效益审计报告中的建议仍然是建议改进什么,而不是建议如何改进,因为后者是管理部门的责任,不是审计部门的责任,否则会产生负面影响。

      (三)对现阶段开展效益审计的建议

      1.审计报告的突破和审计公告制度的建立。根据审计法规定,现阶段国家审计机关的报告是审计组对派出审计机关的报告,属内部文书,对被审计单位不具备法律效力。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审计报告要有突破。因此,效益审计应在法律支持下使审计报告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文书。根据审计署《五年规划》提出的建立审计公告制度,效益审计报告在审计公告上,便于其他常规审计报告。当然公告的审计报告在内容和文字表述上要更严谨,建议以效益审计为突破口,建立审计公告制度,增加审计透明度。

      2.独立开展效益审计与制定效益审计标准。效益审计作为独立的审计形式将逐步取代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这是审计发展的方向,不容置疑。但现阶段,究竟是独立开展效益审计,还是将效益审计融人到常规审计中,笔者建议采用后者,通过常规审计的延伸体现效益审计的意义,由揭露问题向分析问题升华,同时用常规审计的结果来支持效益审计的深入,也更符合现阶段审计环境和基层审计机关的实际。在制定效益审计标准上,根据我国国情,中西部审计环境不相同,以及效益审计对象的差别,建议在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后再制定统一的审计标准,以便确定的效益审计标准更为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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