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审计制度的含义为:“政府审计机关除按《审计法》进行常规审计外,开展对防范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特种审计。它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审计、重大工程审计、政府收费审计、基金管理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审计及经济案件审计等。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时,有权对审计中查证的违纪违法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罚建议,或移交纪检、检察、监察机关处理。影响较大的审计查证及结果,可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特种审计制度”的名称最早来源于2000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新世纪惩治腐败对策研究”。在其子课题“惩治腐败与特种审计制度”中,提出要建立“经济腐败审计”的“特种审计制度”。所以“特种审计”一经出现,便打上了反腐败烙印。 一、“特种审计制度”问题及其改进 尽管特种审计制度是我国审计反腐败历史上的一次制度创新。但是,最初推行特种审计制度的深圳,在2002年实施以后不久就悄然无声了。是什么原因造成特种审计制度半途而废? 特种审计“不特”即没有自己的特性是主要原因*9选“特种审计制度”所开展的审计内容,基本上属于财政财务审计工作范围,缺乏审计打击腐败的特珠方法和手段,存在着现有审计职权不够用、特种审计名称令人费解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方法: (一)将“特种审计”名称改为“廉政审计”。“特种审计”按字面解释,应该是超常规的,具有特种目的的审计。但是实际上特种审计内容平常,存在反腐败审计手段落后,审计职权不突出等问题,冠以“特种”有点名不副实。而廉政审计名称言简意赅,可给腐败者以震慑、廉洁者以鼓舞。 (二)由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转变为预防和打击国家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特种审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对审计人员要求比较高,如果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主,势必使审计部门不胜负荷。因此,改革后的“廉政审计”应该把目标瞄准政府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握有相当权力的、具备高腐败风险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腐败犯罪行为,同时改进审计方法,增强预防功能,审计效果必定更佳。 (三)改变“特种审计”单兵作战方式,“廉政审计”实行以审计牵头,纪检、监察、检察全程紧密配合协作的审计查处机制。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审计借助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的力量,扩张审计查证所必需的手段和权限,充分发挥审计反腐败的功能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落实审计问责制。由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配合参与审计过程,可对有关责任人及时追究党纪、政纪处罚和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扭转“特种审计”权力“不特”的局面,加强“廉政审计”处理权。在廉政审计中,建立以国家审计机关为主,纪检、监察和检察紧密配合的审计查处机制,能强化审计处理权。主要包括:(1)借助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支持,审计过程中运用超审计手段,如封存财产、扣审相关人员等;(2)超越审计权限的处罚。如对于超越审计处罚的应予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责任的案件,在向外移送进行处理时,为确保处理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确认,审计加入责任认定,参与过程处理。 开展廉政审计有利于加大审计反腐败力度;有利于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丰富和完善深圳和浙江等地的“特种审计制度”。 二、廉政审计的概念、目标及其工作程序 廉政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为政清廉公正”。其对立面是贪污、腐败。广义的廉政审计就是指为保证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廉洁从政而进行监督所采取的审计活动的总称。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特种审计都属于廉政审计的范畴。 而狭义的廉政审计脱胎于特种审计制度,直接服务于深圳、浙江等地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审计目标就是在深圳等地“特种审计制度”的理论平台上,进行反腐败审计的制度再创新,以体现“惩防体系”要求的特点,达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效果。因此本文研究的狭义廉政审计,即是指以审计机关为主协同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对腐败高发多发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资金,以反腐败为审计导向,预防、揭露和打击国家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特种审计。这里(1)廉政审计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采取的是国家审计牵头,其他监督部门联合协调的查处机制。(2)廉政审计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握有相当权力的、具备高腐败风险的部门及其人员。(3)廉政审计的重点是腐败高发、多发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资金。例如,传统高发腐败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金融系统以及当前群众关注的司法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交通、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高密集领域,文教卫生等关系民生的行业,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4)廉政审计方法是以腐败为导向的腐败风险导向预警审计,说明其审计方法特殊性,有别于常规审计。(5)廉政审计作用是预防、揭露和打击。(6)廉政审计继承了“特种审计”的性质。 以腐败为审计导向是廉政审计的特色和创新之处。廉政审计重点不在于检查会计账表的锗误和遗漏,而是侧重于分析腐败多发领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或腐败情况。腐败的形态、种类很多,如政府合同、政府收益、公共收入、节省时间及避免监管。我们这里只研究经济腐败。廉政审计是对“预警管理理论”、“风险导向审计”、“舞弊审计”等理论整合的具体运用。所谓预警是度量某种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发出预警信号的过程。腐败预警是指对国家公职人员在覆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者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经济犯罪行为而进行的预警。其工作原理是:通过设定指标体系和测量指标值,得出廉政(腐败)状况指标值,再根据预先设定的指标值来确定当前廉政(腐败)的警告级别,按照不同警告级别采用不同审计策略。其工作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