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这18所高校收取未经批准的进修费、MBA学费等64427万元,国家明令禁止的费用6010万元,自行设立辅修费、旁听费等7351万元,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学费、住宿费等5219万元,强制收取服务性、代办性收费3284万元,重修费、专升本学费等554万元,共计8.68亿元,比上年增长32%,占当年全部收费的14.5%。从审计情况分析,部分高校在招生入学这一环节中违规和不规范收费的现象尤为严重。 不少高校大规模进行基本建设,造成债务负担沉重。截至2003年末,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增长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 审计还发现14所高校未将科研收入、收费、投资收益等6.16亿元作为收入管理,有的甚至滞留在所属单位坐收坐支。有些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不规范,截至2003年末,13所高校有17397个科研课题已结题但未按规定结账,结存资金3.69亿元仍分散滞留在已结题项目,未发挥效益。部分校办企业管理不严,违法违规问题较为严重。如清华大学所属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在1995年至2003年3月间,授意公司财务人员隐瞒销售收入,私设“小金库”2138万元,并以发放奖金、对外投资和支付合作方红利等名义支取大量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