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审计机关把内部日常工作质量的提高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审计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人和制度两个方面。从考察了解的情况来看,德国的国家审计更注重前者,始终把重视人、培养人、信赖人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核心,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能力,以达到审计的预期效果。 首先,把好进人关,注重再教育。审计工作需要审计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经济、管理知识以及创造性和领悟力。审计院的公务员由一批法学家、工程师、经济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组成。他们是较高级和高级的公共事务专家。柏林市审计院一般审计人员的进入标准是:35岁以上,有与人打交道的成熟经验;在法律或审计方面有相当的经验、资格和威望。所有进入审计机关的人员,都要在行政管理学院经过一年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州行政管理学院为审计人员提供公用事业、财会、审计、计算机等方面的提高课程,每年按规定要参加一个月的后续教育,每个审计人员都有学习进修的机会,并根据人员不同情况和层次进行培训。 其次,建立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德国国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机制贯穿于计划准备、现场审计、报告公布的审计全过程。几个主要环节的做法是: 完善的审计计划。审计计划一般有两种: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审计机关根据历史经验和法律的要求制定中长期计划,并随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对之进行动态调整。年度计划,主要在中长期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对下一年度情况的判断而制定。审计项目选择的基本原则是保持一定的保守性和必要性。审计人员的经验在项目选择中显得非常重要。例如,柏林审计院要将审计人员的经验、主意纳入计划考虑,由上而下、由下而上,共同反复商量而定。 审计的重点主要是政府“可支配资金的流向”,如政府开支的重要部门、投资大的政府项目,还有改善行政管理职能的情况、某些受指责和举报的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等。以柏林市审计院为例,该审计院的主要任务有:开展州政府的财政收支审计;辅助欧盟审计院对欧盟转移支付资金的流向进行审计;协助联邦审计院搞好首都某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经充分的审前调查制定有指导作用的审计方案。德国同行的普遍看法是在审计的全过程中,审前准备最重要。在审前环节,首先是制定目标,其次是选择方法。审计院制度要求,审计小组的领导必须和成员一道共同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制定详细的审计流程,包括审计的途径、方法、时间,使审计方案在审计过程中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现场审计要求审计人员收集足够的证据,通过评估各种证据的重要性程度,审计人员完成一份审计报告草案。在技术性特别强的项目中,审计机关也会聘请有关专家,以鉴定某些审计项目中遇到的专业技术问题,避免审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造成的判断误差及审计质量问题。 德国国家审计的主要目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促进问题的解决。因此,他们必须设法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接触对话,以充分地理由或合理化建议说服对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要与被审计单位反复磋商,以便达成共识。每个项目都有一名专门负责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和沟通的官员。审计中,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讨论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提出改进的意见。如果该问题已得到纠正,审计报告中将不再反映。审计结束时,要与被审计单位举行总结性会谈。审计报告发出后,继续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机关的意见不一致时,不影响审计报告的形成,审计机关坚持自己的意见,并向议会报告,而且向媒体公布。被审计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议会反映自己的意见,还可以通过媒体反映自己的意见。但不得起诉审计院,被审计单位没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力。 另外,计算机审计和社会审计各有特点。德国开展联网审计没有法律上的障碍,联邦和各州的法律都规定:被审计单位有义务提供审计机关所需的信息,只要审计机关在审计计划中安排了对该单位的审计,那么审计机关就可以对之展开联网审计。德国的计算机审计已经包含了对信息系统的效益审计。另外,德国的审计机关也利用社会信息系统审计的成果,并对之加以抽样复审,以解决审计机关IT审计人员不足等问题。 德国持续完善对社会审计公司审计报告的质量检查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三个方面:一是对造假上市公司,实行责任追究,严重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制定了《年终检查监督法》,进一步加强对年终决算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对审计人员处罚制度。审计公司的审计人员如果在审计过程中犯了错误,轻的会受到批评,稍重的会降低工资和奖金,严重的会遭到解聘及法律的制裁。相对于终身制的国家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面临较大的职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