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淮(河)、治太(湖)、大江大河堤防建设等重点水利项目和水利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被列为今年水利部审计工作的两大要务,“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是今年水利审计工作的重要目标。这表明,水利部将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控制度,使审计工作提前介入,并通过全程跟踪审计保证各项水利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 自1998年以来,水利投资一直是国家投资的重点,平均每年投资300亿元以上。从近几年对全国水利系统水利资金的审计来看,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存在着挤占、挪用、浪费等现象,个别单位违反财经法规、腐败和经济犯罪的行为比较严重。 以前的水利资金是采用事后审计的方法,即是在水利资金不当使用已成事实后才进行,而今年的内部审计工作将会提前介入各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开展事前、事中审计。从前期工作到招投标、从开工建设到价款结算,推进全过程跟踪审计。为了切实做到“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今年水利审计工作将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对于离任的负责人,将坚持离任必审的原则。对多年来未经审计的单位和经济责任人将首先安排审计;对于领导干部已被提拔或任用到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岗位的,将慎重安排审计。同时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抽查轮审。 水利部强调,针对目前内部审计中普遍存在的“只审计不处理”等审计成果与被审计人处罚脱节的现象,今年要加大审计成果的转化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列入领导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考评和职务任免的参考依据。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作出处理,保证审计结果的运用件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