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对加强央行内审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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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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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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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在天津召开了内审工作会议,副行长项俊波指出,内审部门是人民银行的一个重要的监督、控制和保障部门,必须紧紧围绕人民银行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加强依法审计,促进人民银行各项职能的依法、有效履行。

      项俊波对下一步的审计工作提出了如下几点要求。

      首先,在加强各方面管理和内控措施的同时,内审部门要培养一批知法、懂法的审计干部队伍。在财务资金内审的基础上,逐步加强行政执法审计,从而加强合法、合规性审计,将依法办事、遵章守规的情况始终作为审计的重点,促进人民银行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人民银行依法履行中央银行职责。

      其次,将关口前移,加强绩效审计。虽然过去几年各级内审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全面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监督成效,但“先离任、后审计”造成了监督的滞后性,影响了审计效果。今后,应将关口前移,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审计和绩效审计,促进人民银行干部监督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人民银行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

      第三,加强新职能、新业务审计,促进人民银行职能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金融法制建设、金融市场管理、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外汇储备管理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并承担了反洗钱、征信体系建设等新职能,各内审部门要深入研究、探索对各项职能特别是新业务、新职能审计的内容和方法,发挥其监督和促进作用。

      第四,建立审计处理结果跟踪制度。审计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要建立审计处理结果跟踪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落实审计对象的有关经济责任和管理责任,严肃追究整改不力的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使接受审计的部门和个人,真正把注意力放在整改落实、加强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上,从而不断提高央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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