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审计风暴中落马的原北京市供电局局长赵双驹,因涉嫌职务犯罪已于2005年4月29日被提起公诉。去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审计报告中称:“1994年至1996年,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某(赵双驹),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本息合计11.2亿元的担保,造成北京供电公司损失4.57亿元。”据报称,赵双驹是审计风暴点名的24起腐败案件中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人。 此前的媒体报道说,去年6月23日赵双驹案被审计风暴点名后,同年9月15日,市检一分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了赵双驹。逮捕时检方认定的数额在1000万元左右。 我国《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刑诉法》规定,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由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上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所以赵双驹案由市检一分院侦查终结后,于去年12月20日移送基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此案审查起诉阶段,检方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由于赵双驹案定性复杂,其所涉及的犯罪事实主要是发生在1994-1996年之间,涉及1997年新刑法和过去旧刑法的法律适用问题。以什么罪名来公诉、是否公诉赵双驹都存在分歧。所以赵双驹案从去年12月20日移送基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并没有在预计的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而是今年“五一”前才起诉。 目前司法机关没有透露起诉书指控赵双驹涉嫌犯罪的具体事实。但是有关人士表示,此次由基层检察院起诉赵双驹,至少说明在对赵双驹是否构成犯罪和以哪项罪名起诉赵双驹的问题上,检方已经达成了共识。 2005年5月24日“赵双驹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从去年9月被检察机关逮捕后就从人们视野中消失了的赵双驹,将在法庭上自揭亿元担保“打水漂”的层层谜团。此外,审计报告中指称的赵双驹擅自担保11.2亿元,造成北京市供电公司损失4.57亿元,而检察院起诉书认定赵双驹非法担保2.3亿元、非法投资6000万元,二者之间缘何差距如此之大,可能也会找到答案。 4月2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从1994年至1996年,原北京市供电局局长赵双驹在任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期间,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2.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担保,并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致使案发时投资无法收回。因此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他起诉。另据了解,威克瑞公司在北京供电公司的担保下,分别从农行、工行等几大银行贷款几亿元人民币,而威克瑞公司的主要当事人至今在逃。 去年6月23日赵双驹案被“审计风暴”点名后,同年9月15日,市检一分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了赵双驹。由于玩忽职守罪的最高量刑在7年以下,所以赵双驹案由市检一分院侦查终结后,于去年12月20日移送基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5月24日将由西城人民检察院起诉二处一名主诉检察官担任赵双驹案的公诉人。 人物背景 赵双驹现年65岁,上个世纪60年代毕业于清华大学。赵双驹从昌平县供电局一名普通电工起步。曾在北京供电系统做过13年的供电局局长。1999年,赵双驹从北京市供电局局长任上退下,改任华北电管局局长助理。案发前,他担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供电分会的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