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一把手”工作特点,全面审计施政行为 根据“一把手”权力大、责任重、工作跨度大、主导性强等特点,我们在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始终坚持以全面审计为主。 一是在对象上做到全员审。我们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在任期内都必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按照这一规定,每年都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一把手”进行审计,确保每三年完成一轮“普审”。在“全员审”的同时,突出“五个重点”,强调“四个必审”。“五个重点”即: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的情况及其效果;重大经济事项(投资)决策过程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四个必审”即:任前、离任的“一把手”必审;在同一单位任职三年的“一把手”必审;来信来访较多或有举报的“一把手”必审;56岁以上的“一把手”每年必审。这样,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全面性与必要性的统一,普遍适用与重点应用的统一。 二是对任职期间全程审。一开始,我们对“一把手”采取的审计方式主要是离任审计。但离任审计毕竟是事后监督,在教育、引导、规范、防范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002年,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实施任前、任中、离任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在继续抓好离任审计的同时,切实加强任前、任中审计。2004年我市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中,属任中审计的已占80%。这使审计手段的应用更为经常化,更具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形成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任职期间随时介入、全程监督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三是在内容上做到重点审。我们在加强财政财务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重大投资、经费管理、廉政建设等领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从偏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真实性、合法性与科学性、效益性审计并重的方向转化。重点审计内容为:(1)决策行为审计。近两年来,我们将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的情况列为重点审计内容,看该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是不是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是不是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通过对决策行为的审计,引导广大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2)管理行为审计。我们把推进经济管理作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并突出了三大重点,财政资金是否安全有效运行,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是否到位,国有资产是否实现保值增值。(3)廉政行为审计。核查领导干部在住房、收入、出国、购买保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查,采取调查座谈广泛查,结合财务账册深入查,坚持用实事说话,用数字说话。 二、适应强化“一把手”监督的需要,将审计过程公开一是审前公告。在进点审计前三日进行审计预告,将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组工作的地点、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布,欢迎群众反映问题,并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审计过程公开。坚持审计工作开始时,在被审计单位召开由干部群众参加的动员会,就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宣传;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就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和执行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情况等,并就群众关心的疑点问题当场作出解释和说明。在审计中,干部、群众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审计组或组织部反映有关问题,我们都认真接待,对其反映的问题记录在案,并在审计活动结束时给予答复。我们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考察工作同步进行,做到审计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相结合,与干部监督管理中的群众信访、监督热线、监督信箱等形式相结合,做到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的公开。 三是审计结果公开。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中明确规定,审计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内容外,都应通过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审计结果,我们一般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群众代表中进行公示;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计对象,审计结果在更广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我们还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曾在《南通日报》头版头条专门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进行报道,并开设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专栏,努力扩大这项工作的影响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收到了好的效果。 三、综合运用审计成果,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2003年,我们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试行)》,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审计部门如何结合各自的职能,运用好审计成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责任和具体操作办法。联席会议每半年对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分析,保证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利用审计成果,教育引导干部,推进监督管理。近几年,我们坚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法纪意识、接受监督的意识普遍增强。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我们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的函询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专项治理制度等,使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更有的放矢、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