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税款征收环节的审计。随着税收征管模式的改变,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方式已由过去的专管员“保姆式”上门征税,转变为纳税人到纳税大厅自行申报集中征收的方式。税款的征收工作集中在整个纳税大厅的各个相关环节。如:税务咨询、税务登记、发票销售、受理申报、税款征收等,基本上实行了申报征收一体化。因此,要适应新的征收模式的变化,对纳税大厅各个环节的服务内容、职责分工、操作规程等进行重点审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服务优质高效。 2、完善对税收管理环节的宙计。 (1)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应收尽收,杜绝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现象。近年来,受税收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刚性增长等因素影响,一些税务机关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情况下,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人为控制税款入库进度。对部分有纳税能力的企业不征或者不及时足额征税,致使税款不能及时入库。其做法:一是采取有税不收、缓收压库等手段,人为造成欠税和积压税款;二是不按企业申报数应征尽征,而是将税款留在企业,特别是税源比较充足的地方尤其如此;三是在年末对企业本年度应缴的税款办理缓缴至第二年一季度入库。对上述现象,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中,要督促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申报的税款要足额征收,对延期缴纳税款的事项严格审批,并向上级领导机关建议,对各级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的考评不应把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的好坏作为唯一标准。要强调依法治税,加大对执法情况监督考评的力度,以从根本上杜绝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现象。 (2)提升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审计的层次和高度。税收收入计划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和考核税收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标志。在以往的审计中,我们只重视对税款的征收数、入库数、财政部门列报数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不太重视对造成超收或短收的原因进行审计分析。审计人员应从税收计划完成情况中的各税种数字变化,站在宏观的高度,剖析造成超收或短收的原因,分析税收收入的增长与构成主体税源的经济增长是否相适应,从而提升审计报告的层次和高度,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开展对企业欠税真实性和税务部门清欠力度的审计。欠税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按期如实申报应纳税额后,由于财力不支、资金周转困难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而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全部应纳税款的行为。但是,从历年的欠税审计情况来看,往往欠税只是一个现象,而在这种现象下掩盖着部分企业偷税逃税的实质。在今后的审计中,要加大延伸审计的力度,对可能存在着偷税行为的企业和纳税人进行延伸审计,以核实纳税人欠缴税款的真实性。另外,要对税务部门每年清理欠税的力度情况进行考核,把税务部门每年清理欠税的情况作为一个工作重点在审计报告上加以反映,以督促税务部门加大清缴税款的力度,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4)加强对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减免税是国家对某些特殊行业和特定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给予减征或免征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把制定减免税的权利上划,除政策性减免或中央明确授权的减免之外,各级地方政府均无制定减免税的权利。但是,在历年的审计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利益出发,在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政策之外,施以更多的税收优惠以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其最典型的方式,就是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因此这种减免,实际上变相减少了中央收入。这些问题虽然反映在税务部门,但是作出决定的往往是当地政府和领导。因此,在今后的税收征管审计中,要继续把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作为一个重点,并将所查证的问题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以引起当地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从而遏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5)加强对税收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票是记录会计事项最基本的原始凭证和依据,加强发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实现以票管税、以票理财、以票治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近年来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利用发票进行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客观上为许多经济违法犯罪创造了条件,为少数人贪污、行贿、受贿提供了方便,造成了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扰乱了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从历年税收征管审计的情况来看,对发票的管理和发票担保金收支情况的审计恰恰一直未被重视。因此,在以后的审计中要依法对发票的印制、发票工本费的收取、发票保证金的收支、发票的购领等各个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审查发票在印制、发放、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各个环节是否有章可循,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检查其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从而使发票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税务稽查审计。目前税务机关的税源监控机制还不够健全,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还比较淡薄,各种形式的骗税、偷税、肆意拖欠税款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稽查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运行,因此对税务稽查情况的审计尤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对税务稽查情况的审计,主要是对稽查收入是否按时足额入库、查补收入是否缴入当地金库以及是否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问题进行审计。随着税收征管模式的改变,税务稽查的方式已实现传统稽查手段向现代化稽查手段的过渡,目前税务系统已建立了双层稽查体系,负责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工作。为了适应这种新的稽查形式,要改变过去的一些传统做法,加强对税务稽查各环节的审计。审计重点要放在稽查选案、稽查实施、案件审理、处理决定的执行四个工作环节上,检查其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要应结合稽查档案管理,对稽查档案进行抽查,尤其是群众举报的一些问题、没有立案查处或查处力度不够的问题,更应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以促进税务稽查部门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