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家审计对公共权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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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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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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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计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行政型国家审计模式的局限性也日益暴露,且影响严重。这种影响在地方审计机构中表现的尤为突出。许多专家和学者展开了将行政型审计模式过渡到人大领导的立法型审计模式的讨论。他们认为,这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种模式将最终形成“一府三院”架构,成立最高审计院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平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将国家审计机关置于人大之下,可以保证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监督力度,也将大大加强人大的监督权力。这种新体制将使国家审计的内容和深度扩大,关注对公共权力的监督。

      (二)审计范围及目标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国家审计传统的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和国有企业审计应顺应时代变化,根据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审计范围和目标上,应有所突破和创新。

      财政审计的发展趋势将实现审计重点的转移,由仅局限于收入审计,转向收入和支出审计并重,最终过渡到以支出审计为主。对支出审计由合法性为主向合法和效益性审计并重发展,并最终过渡到以效益审计为主;在金融审计方面,应突出其审计特点,巩固和加强金融审计的管理和调控功能。由国家审计进行的企业审计主要针对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公共产品部门企业。对于它们的审计,正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审计法》规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过渡,并由合法性审计为主向真实、合法、效益性并重转变。

      (三)审计方法与技术

      虽然在国际上,审计的发展模式是广泛运用制度基础审计,并正在努力探索和尝试在实务中开展和推广风险基础审计。我们必须承认,国内目前的审计深度包括国家审计,仍局限于普通的查错防弊上。审计结论浮于表面,难以对解释本质因素起到论证作用,使大量审计资源流于查证和下达审计意见书等程序化,大大弱化了审计的综合服务功能。我们应该紧跟世界步伐,在审计过程中,逐步从账户基础审计发展至风险基础审计,以科学量化评价风险水平为重点,在确定风险水平基础上,决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度和范围,这样可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同时,我们还应加快在审计中广泛采用电算化的方法,在审计查证、分析性复核、审计信息收集、传递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借助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强大的数据调度和数据挖掘优势,提供准确的数量和充分的信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节约整体审计成本。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

      高质量的审计来自高素质的审计队伍。人才是事业成功的保障。随着各种新兴市场的形成,管理手段的日趋智能化,知识经济的挑战,审计人员的单一财会型知识结构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各级审计机关都应重视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结构应向多元化、现代化发展,呈现适应性、效率性、整体性的发展趋势。良好的素质不仅体现在审计人员身上,更重要的,应该体现于整体的审计过程中。在审计中,充分体现审计人员的素质,依法、合理、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是最终目标。

      目前,国家审计监督公共权力的力度明显加强。国家审计部门也正在审计实践中不断摸索,试图完善我国的审计监督体制。这既是我国政府执政能力提高的具体体现,客观上又促进了审计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从国家审计署最近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中,笔者坚信,通过国家审计的监督,可以有效地防范公共权力失控现象,有力地维护公民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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