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审计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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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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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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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本质是指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决定审计性质、职能和发展的根本属性,是审计固有特性的反映,它随着审计实践及人们对审计认识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只有准确揭示并把握审计本质,才能把握审计理论的内在结构,进而把握审计理论的发展方向。1988年,英国审计学者戴维·弗林特教授出版了《审计哲学与原理导论》,被称为第四部审计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莫兹教授在其序言中高度赞扬到:“该项研究成果为审计文献增添了不朽的篇章”。该书中,弗林特教授将审计置于整个社会经济环境中考察,提出并全面论证了“审计是一种旨在监督保证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控制机制”的观点,并据此对审计的基本假设、权威性、过程和标准进行了研究。

      尽管审计理论结构的研究在西方已有三四十年的历史,但进步却较缓慢,事实上,20世纪70年代后所形成的审计理论结构模式多是基于对莫氏模式的修改和补充,形成这种状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对审计本质的认识尚未获得实质性突破。而只有在审计本质认识上有所创新和突破,才能带动整个审计理论(结构)的研究有质的跃迁。我国审计学者蔡春教授在其《审计理论结构研究》一书中指出:“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地履行的特殊的经济控制。”他将审计本质界定为“特殊的经济控制”,从而形成了“经济控制论”或“经济控制观”的审计本质论。实际上,这种本质观发展并更精确界定了弗林特教授对审计的定义。

      以审计本质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是较合适的。审计本质属于纯理论的范畴,以此为起点展开审计理论的研究更符合理性研究的客观规律,而且审计本质是审计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征,以此为起点展开审计理论研究更能抓住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掌握审计实务所体现的客观规律,使理论研究更有意义,研究成果更易被信服和接受。因此,以审计本质为逻辑起点构建审计理论结构,能更好的指导审计理论建设并规范审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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