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审计结果披露的前提 (一)社会主义国家民主与审计的关系 从我们的宪注规定来看,我们国家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则是人民的公仆,是十分明确的。这就叫民主,没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谈不上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意志。就没有各级政府的受托责任,也就无所用其审计制度。用人民的钱,必须充分符合人民的意志,是否符合人民意志,必须接受人民的审计监督,这就充分体现出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精神和宪法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 (二)国家审计是解除公共财产受托人责任的手段 责任人为了向人民表白自己是忠于人民的托付的,是努力于体现人民的意志的,并希望得到人民的继续支持,是希望人民给他全面审定一下,以解除他对人民的责任,取得人民的信任的。人民从对责任人负责出发,也从考核这个责任人决定是否能继续给予信任出发,确实应认真对他全面审定一下,由国家专门设置一个独立于责任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甚至独立于授任人的机关,来负责验证,经过验证,认为责任人在各方面都符合授任人的意志,就解除其责任;认为在哪一方面或哪一问题上没有符合授任人的意志,就按照其违反意志的情况,分别程度,确定共应负的责任,在现代国家,这一机关还要对责任人提出意见,帮助责任人以后能更好地完成任务,这一独立机关,就是国家审计机关。 (三)审计在国家管理中的地位 已故著名会计学家杨时展先生对中国历史上国家审计和会计的状况与国家的治乱兴衰的关系川一句话十四字做了总结:“天下未乱训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 因此,从国家审计的本质的内涵中司以看出,国家审计结果披露有助于加强其经济监督职能。 二、国家审计结果披露的内在原因 (一)公共资金的委托与受托关系的需要 “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审计报告的公开、公告制度是推进政府行为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审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途径。政府接受广大人民的嘱托管理着大量的公共资金。如何发挥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在行政领域,下级“糊弄”上级是经常发生的事。下级敢于大胆“糊弄”上级的根源之一是行政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制度性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不但存在于市场交易领域,也广泛存在于行政领域。上级虽然在权力上占优势,在信息方面,下级却占定了绝对优势;下级虽然在权力上受制于上级,但却可以通过封锁与扭曲信息“糊弄”上级。 因此,解决制度性信息不对称问题应当从制度建设方面下手,审计监督制度以及审计结果披露制度是最为真实、有效的一种方法。 (三)减少腐败产生的空间 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作”,是“利用公共权力达到私人目的”。而腐败者的行为选择是典型的风险决策行为。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指出,“一些人成为罪犯不在于他们的基本动机与别人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的利益同成本之间存在的差异。” 三、国家审计结果披露的思考 (一)国家审计结果披露应当规范 《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对审计机关有关审计结果的通报和公布作了规定,即,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但在我国的审计实际工作中,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的通报和公布制度执行得不够,工作相对滞后。主要是因为:其一,《审计法》没有把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作为审计机关法定义务,审计机关在可以公布也可以不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什么公布多少审计结果中有所选择,同时,出于对审计结果是否全面、客观、公正的担心以及对因公布审计结果给自身带来影响的不可控,审计机关具有明显的选择倾向。其二,《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有关规定”的理解,虽然有许多审计结果并不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但由于规定不具体明确,也导致了审计机关在公布审计结果方面的倾向性选择。 (二)审计引入申辩机制,解决官员责任不清问题 申辩是指对受人指责的事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申辩机制是通过给当事人申辩的机会而形成的机制,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民主政治精神,因此,值得提倡和推行。 目前,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审计工作是单方面进行的,一旦发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这些问题不需要对外公布,责任也由审计部门认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审计工作面对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如审计结果披露,问责制下的官员责任划分问题等。因此,引入申辩机制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处在“程序性审计”的起步阶段,针对官员经济责任不明的问题,可以引入中辩机制,通过博弈解决经济责任边界不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