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问题 (一)坐支、挪用预算外收入。按规定,预算外收入都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有的部门一年内有上百万元的预算外资金,收取后直接作为单位经费自行安排。 (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形成单位自有资金。一些单位利用特权或以委托收费等名义,未经收费许可,设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三)虚列支出,化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一些单位将预算内专项经费虚列支出后,用转账支票将款转入预算外资金账户。 (四)将预算外资金暗藏在往来款项中进行收支核算。一是将实际形成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不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相关的收支科目,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二是将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内容故意列入往来款项的“暂存款、暂付款”账户中收支,隐瞒真实的收支情况,从而达到截留收入、掩盖支出的目的。 (五)使用不合规收据收费,形成账外资金。一些单位在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同时,还使用不合规的普通财务收据和经营性应税收据收费等,未纳入单位财务账,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形成账外资金。 (六)向所属单位乱收费并转入预算外资金账户。一些单位要求机关各处室搞创收,签订创收目标责任状,以取暖费、宣传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各种名目向系统内二级单位收费,并将所收取的收入,转入预算外资金账户。 二、审计方法 (一)注意审查收费文件及收费许可证,查看核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甚至自立收费项目的乱收费行为。 (二)认真审查核实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向财政领取收费票据的起始号码,已使用过的票据是否完整无缺,号码是否连续,有无将收入不记账或收多记少,以及贪污私分等问题。 (三)详细审查核实预算收入明细,查看预算外收入来源是否合规,有无乱收费,乱摊派,有无将应税营业收入混入免税的预算外收入中从而偷漏税金的行为。 (四)加强对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的监督,查看预算外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自立银行账户、转移截留预算外收入、公款私存逃避监督的行为。 (五)对预算外资金支出原始凭证进行审计,查看预算外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用预算外资金建楼、购车,搞职工福利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