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函证 1.审计人员必须取得被审计单位银行对账单,并根据对账单审计基准日的存款余额,填写银行询证函。 2.对于本会议期间新开户和销户的银行账户,要取得有关资料,一并函证,特别是要函证销户账户的原开户行,以确认是否存在未入账贷款。 3.银行询证函应该由审计人员直接发出并接收。 4.对于银行账户较多的企业,要了解账户较多的原因,防止其他可能的审计风险。 核对流水 1.取得本期全部银行对账单,根据审计重要性水平,结合专业判断,确定需要核对的金额下限。 2.将限额以上的资金流水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没有入账的资金收付,如果没有形成未达账项,肯定借贷双方都有发生,所以,为了减少核对工作量,可以只核对日记账贷方发生数。 3.如果发现没有入账的资金收付,要认真查找原因,可能的原因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出借银行账户、收入不入账、挪用资金等。 (1)出借银行账户的情况多见于小企业和特殊行业的企业,如建筑业等。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对账单上先有一笔资金收入,在相近日期又有一笔资金支出,金额相等,常以整数出观。对于这种情况,要进一步追查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必要时,可以进行函证。要核对有关的销售合同,查明是属于出借账户,还是收入没有入账。 (2)收入不入账的情况多见于有避税需求的企业。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对账单上先出现一笔资金收入,然后一次或分次转出。对手这种情况,审计的策略与前一种基本相同。 (3)挪用资金的情况多见于资金存量和流量都比较大,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一般是对账单上先出现一笔资金支付,然后一次或分次转回,资金的支付可能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也可能流向证券营业部等其他单位。审计人员如果发现这种情况,除了进一步采取追查措施以外,要根据情况,必要时向企业主管人员反映情况。 关注定期存款 1.取得定期存单原件,不能用复印件代替。因为可能存在一些定期存单相关交易,在复印件上是难以发现的。 (1)定期存单的存款期限跨越审计基准日。被审计单位先将定期存单复印留底,然后在定期存单到期之前,提前取现,用套取的货币资金虚增收入或挪用以及从事其他违规业务。 (2)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作质押贷款。将定期存单复印留底,用质押贷款所得货币资金虚增收入或挪用以及从事其他违规业务。 (3)定期存单背书转让。将定期存单复印留底,用转让所得货币资金虚增收入或挪用以及从事其他违规业务。 2.要根据专业判断,对定期存单进行函证或抽样函证。函证必须由审计人员亲自管理。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判断,决定抽样的比例,如果在进行抽样函证时,出现差异,必须查找原因并全部函证。 3.要关注定期存单的转存。将存单的会计期间内转存过程与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以确认所有的转存已全部入账。对于没有入账的转存业务,要关注其利息是否已经入账。难以逐笔核对的,要进行测算,发现不可接受的差异,要追查原因,还要根据业务约定提出管理建议。 关注未达账项 1.银收企未收。要查明款项来源和性质,必要时与合同相核对,以确认是否属于应转未转的收入,特别是对手有避税要求和在各会计期间之间平衡利润要求的企业,对于大额银收企未收款项,要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 2.银付企未付。要查明款项的去向和性质,确认是否属于应计未计的费用。对于长期未达账项,要保持足够的职业敏感性,确认是否属于挪用资金或相关违规行为。必要时,可以向款项的去向单位函证交易的性质。 3.企付银未付。要查明款项的去向和性质,确认是否属于虚转成本。必要时,可以向对方单位函证交易的性质。 4.企收银未收。要查明款项的来源和性质,特别关注款项的真实性。必要时,要函证交易的性质,以确认是否属于虚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