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投资阶段的审计方法 1、获取各项文字资料。包括(1)被投资单位的招股说明书、设立公司章程协议、项目投资的合同等。重点核对投资单位所占的投资比例、投资期限、中止规定等有关条款。(2)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有关的董事会会议纪要、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等。确定投资是否符合议事程序、是否是集体决策。审计人员在进行这项审计程序中,同时执行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测试和评价,了解企业有关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实际操作过程对比,确定内控制度执行状况如何。(3)确认投资活动本身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经营范围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各项规定。 2、确认投资真实性的测试。包括(1)查对原始付款,是否与投资合同所规定的付款事项一致、金额是否相符。(2)盘点投资资产。方法是对股票债券的数量进行清点或函证,或向被投资单位询证,核对有无弄虚作假、虚增投资数额的现象。 3、长期投资入账价值的复算。根据会计制度对投资的成本确定、折溢价认购的会计处理进行复算核对,确认投资单位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投资期间的审计方法 1、获取被投资单位有关分红的文件资料。包括历年财务报表、有关分红的董事会文件、上市公司公告等。根据上述资料核对企业分红比例与长期投资所占被投资者的比例是否一致。 2、确认收到投资收益。查看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会计科目及原始凭证,以及企业开具的收款发票。确认是否及时、足额收到投资收益。 3、运用分析性复核,对投资收益合理性进行职业判断。方法是对存续期内历年的投资收益列表,计算收益率及趋势分析,如发现有不合理的情况应予追查。例如,某项长期投资连续几年取得的投资收益,除其中某一年外均保持在一定水平上,就要对出现异常的这一年重点关注,查明当年被投资单位是什么原因没有分红,是否存在收益未入账的情况,如有必要可联查到被投资单位。在投资期间还要复核长期投资、投资收益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按会计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审计人员应首先判断企业哪些投资项目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适合用权益法核算,确认企业是否采用了权益法。如发现未按规定选择权益法核算,应询问其原因,取得不能对被投资企业拥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证据,防止企业长期投资出现潜亏或人为调节利润。 (三)投资清算阶段的审计方法 1、获取投资清算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董事会会议纪要、公告等。审查与原投资合同所规定的投资期限是否相符。 2、清算收益或清算损失计算是否正确,清算收益是否及时收到,清算损失是否及时入账。 对于尚未期满而非正常中止的投资项目,应予格外关注。了解中止的真实原因是什么,防止企业把资产转移到账外。例如,某企业投资了一个软件项目,投入资本金不多,投资期限5年。前3年效益非常好,每年回报都在35%以上。公司管理层看到这项投资前景非常好,且已全部收回了投资,集体决定把这项投资转让给个人,并与被投资单位商量好,转让后个人再增加投资,投资期限延长3年。对于单位而言,投资非正常中止,由此应享有的收益转移给了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