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挤占、挪用专款的主要形式及审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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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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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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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财政以专项资金补助地方经济建设等逐渐增多。受财政经济发展的制约和监管力量的限制,造成专款被挤占、挪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审计中发现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虚列支出。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做法是财政或专款使用单位,列报支出(一般预算支出或专款支出),实际并未拨入专款使用单位或项目,直接转入暂存款项长期挂账,形成事实上的占用。

      二、虚假配套。有些上级专款需要下级配套(一盘是政府财政部门配套),而下级实际并没有真正配套,但为应付上级检查,采取虚假配套的做法。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干脆就是不配套,也不做任何账务处理;二是虚走一笔账,如从部门单位或乡镇政府调入资金作为配套,实际又原封不动地拨回,转圈后实际地方资金并没有用在项目上,而是套取了上级专款。

      三、直接借用。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财政的专项资金专户或专款使用单位,将资金借出用于非专款使用单位或项目,违反了专户管理、封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结转下年、平衡预算。财政部门对有些上级专款滞留在总预算,有些结转下年使用,有些直接平衡预算。

      近年来,挤占、挪用专款又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具体表现为:

      一、转圈。财政部门或专款使用单位将专款拨下去后,通过一系列的账务处理,再将资金转回,有时是转回原账户,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转到其他账户以躲避检查。一般是发生在专款拨付比较频繁的年终和年初进行,如对某县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年初收到县科技局上缴的“非税收入”15万元,经检查上年总预算拨款发现,年底时拨入科技局口蘑开发上级专款15万元,经询问总会计和延伸审计发现系专款转圈。

      二、价差。即对专项资金的以物代资材料另立账户,采用低进高出的手段,套取专款资金用于单位经费支出。这种做法较为隐蔽,如对某县水利局的审计中就发现,该局专项资金户与下属的一个物资供应站往来资金频繁,经调阅该站的账目,实际上是1个库存材料明细账,该账户核算上级财政部门和水利主管部门联合集中采购后,拨入该局的专项工程材料,但是该局在将此材料用于国债资金等专项工程项目时,却额外加价,形成大量的价差利润,短短的两年时间利润达60多万元,用于招待费等机关经费支出。

      三、投资。即用专款投资成立企业或公司,实现利润后作为机关经费使用。如某县农业部门1998年用支农专款30万元成立苗圃,专款账户反映为对外投资,2003年审计时经费账户反映收到苗辅上缴收入15万元弥补机关经费超支,专款至今没有归还。另外有的单位用专项资金作为成立新公司或中心之类的注册资本,验资后再收回等。

      四、转移。即通过办理虚假会计业务将专项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或小金库中的做法。往往是专款使用单位在购置工程所用物资材料或对外承包工程中,利用发票管理中的漏洞,从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或从供货单位开具假发票等套取资金,存入单位另立的账户中,用于单位和个人的挥霍。

      对挤占挪用专款的检查,要坚持、审计署要求的“账户入手、下审一级”的审计方法,检查中要注意收集上级下达专款文件,注重向预算科索取历年来结转下年支出的具体项目,结合对专款对账表、总账和财政决算报表的检查、直接延伸审计到项目使用单位的下一级或几级,详细审查单位往来款项,另外要对年终的大额专款支出作为重点详细审计,从中发现问题。而转移资金等问题则必须在专案审计或有内部举报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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