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04年上半年,全国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法违规金额391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398亿元。全国共有17.4万名领导干部接受了经济责任审计,各级参考审计结果,选拔任用1.4万人,降职1730人,撤职983人,并有123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253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这些数字是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004年11月29日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披露的。 这次会议由中央纪委、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和国务院国资委六部委联合召开。会议总结了2000年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对先进地区和单位进行表彰,并研究了今后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洪祝传达了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李金华受中央六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委托发表讲话,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李毅中,审计署副审计长令狐安,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和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 李金华在讲话中主要就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基本经验及如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在谈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时,李金华说,2000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全面履行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由探索起步进入全面推进、稳步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我国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全面展开。同时,审计对象的职级在逐步提高,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在不断扩大。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也列入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李金华说,几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坚持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合力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和发展,坚持把握重点,保证审计质量,搞好审计成果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深化。 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很多的问题。李金华指出的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工作发展不均衡,影响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整体推进;二是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埋下一定风险隐患;三是有关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审计人员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工作要求。 对于今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李金华要求,继续深化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他说,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争取凡是设立审计机关的县都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要逐步做到“逢离必审”和“先审后离”;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要做到“逢离必审”。同时,努力推进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成果的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探索科学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李金华指出,搞好审计成果利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因此,要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成为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切实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注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解决和预防的措施,加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李金华同时要求各地审计机关加强理论研究和培训,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 从2005年1月1日起,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从县级以下扩大到地厅级,同时审计署还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和中组部的委托,继续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试点工作。 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决定,标志着审计对象职级的提高,对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将形成制度,逐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据了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审计试点工作从2000年就已开始,迄今为止,全国共有31个省(市、区)和97%的地市都先后进行了试点,目前共有2.4万人接受了审计。审计署还对4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吉林、河北、陕西等18个省(区)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形成制度。同时,审计机关的主要领导也被列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目前共有268名审计机关领导接受了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