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3日,国家审计署将2003年审计报告公布后部分单位整改的结果向外界公布。据称,这是整改结果首次被系统公示。 审计署新闻发言人称,从近期了解的情况看,整改效果好于往年。 此时,距2004年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正好3个月。审计署称,这只是今年首批公布的整改结果,有11个部门和4个地方政府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整改。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李金华审计长所做的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统计,至少有41个中央部门和21个省级地方政府存在问题。 审计署在答复中国《新闻周刊》问询时只是说,没有公布整改结果的部门和政府,“可能正处在整改过程中”。 至于谁没有改,谁改得不彻底,审计署并无详细报告公示。 据本刊了解,1996年以来,每年年底,国务院都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工作报告。但是,报告此前从未公开。 自前年审计工作力度骤然加大以来,公众一直有“雷声大而雨点小”之质疑。而今年整改结果公示成为现实,曾在全国人大工作20年之久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定剑对本刊表示,这个“第一次”虽然尚有瑕疵,但仍然具有重大的意义。 他所说的瑕疵,是相当一些部门和政府审计意识仍然缺位,审计问责仍未真正建立,整改机制的完善依旧任重道远。 但先例既出,可望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面对整改的不同态度 因为国家审计署公布整改结果时并未列出详细清单,本刊根据已经公布的整改结果统计,整改的部门是12个:水利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国防科工委、交通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网公司、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整改的地方政府是5个:云南、广东、安徽、河南、江苏。 这个数字比起“11个和4个”各多一个,个中缘由,审计署并无明示。 前文已经指出,至少有41个中央部门和21个省级地方政府存在问题。以面对整改的态度划分,大体可分三类: 第一类是认真整改的部门和地方政府:水利部、中国工商银行、国防科工委、交通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网公司、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云南、广东、安徽、河南、江苏。 第二类是部分整改的部门:教育部、财政部。 第三类是尚未公布整改结果的部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农业部、国资委、科技部、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交通银行等。 这样划分,得到了包括蔡定剑、廖洪(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武汉大学商学院教授)在内的多名学者的赞同。他们指出,或许一些部门正在整改,尚未公示整改结果,但他们未向外界声明,因此统计时当然要以已经公布的资料为准。 近日,中国交通部部长张春贤致函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表示“审计工作对交通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有利于促进交通部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并提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和规范财务纪律”。这是迄今为止,最高级别的行政官员正面公开回应“审计风暴”。 而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沈培平也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不但纠正了错误,还出台措施,要用制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沈培平认为,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完善。为此,云南省民政厅修改了《云南省接受救灾捐赠款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救灾物资必须设账核算,账目与实物必须分开管理。 而一些部门被审计出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整改。整改结果也没有说明,是相关方面认为审计有误,还是决意按兵不动? 审计署在公布的整改结果中称,全国17个省(区、市)50个县(市、区)基础教育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得到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积极整改。但是,这些只是2003年度审计报告中,关于教育部和财政部所暴露出问题的一部分。例如,2003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四个大学城问题,在整改报告中没有踪迹。 而更多的部门未对这次审计作出回应。 本刊先后致电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问询整改进展,得到的答复大体相同:此次整改结果由审计署发布,解释权在他们那里。 2004年9月25日-26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法治论坛上,多名政治学和法学学者指出,多数被审计部门接受监督的意识极为缺乏。 为什么不向部长问责? 此番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整改结果,显示已有600余名官员丢掉了乌纱帽。其中级别最高的是司局级,例如被指违规担保的北京市供电局局长、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双驹。 但这样的结果使民间“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质疑之音从未停止。那些牵扯其中的更高级别的官员应负何种责任? 今年4月中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经理马富才、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张文、吉林省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先后引咎辞职。此前,在他们治下,均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他们因为负有间接的领导责任而辞职。 负有间接责任的部级企业家马富才引咎辞职,对审计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高官竟无一被问责?审计出的资金问题,动辄数十数百亿甚而上千亿,也没有高官为审计问题的直接责任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