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四大家族官僚资本”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少兵,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王莉,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20世纪20年代,瞿秋白等人提出了官僚资本的概念。抗战胜利前后,共产党人有了“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提法。1949年建国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学术界对这一问题 基本延续了此前的定论。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学者开始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性质 、作用提出不同看法。上世纪90年代至今,除深入研究“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扩张的过 程和途径、国家资本如何转化成了官僚私人资本外,不少人认为就性质而言,“四大家 族官僚资本”实际上含有国家资本和官僚私人资本两重性质。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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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宋美龄在纽约辞世,其遗产仅有10多万美元(注:笔者2003年8月在纽约的 哥伦比亚大学查材料时,曾就近参观宋美龄所住的公寓楼。这是一栋并不怎么显眼的楼 房,这种有几十年历史的公寓楼在曼哈顿比比皆是。宋美龄晚年赴美后主要靠孔家后人 ,即其外甥、外甥女养老,应是事实。),这件事使中国大陆人士颇感惊异。以往,随 着历史真相的不断揭示,人们已知蒋家、陈家并没有多少财产,而断定孔、宋两家特别 是宋美龄拥有巨额私人财富。现在看来,宋美龄并没有多少私产。至于宋子文,其第一 手史料已可在史坦福大学的胡佛研究所查询,史实也会逐渐披露。所谓的“四大家族官 僚资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家族个人资本,国营资本,还是二者兼而有之?这一提法是 就经济意义而言,还是蒙上了更多的政治色彩?这些都需要今天的学者们去重新考虑、 分析、研究。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就有人对中国的“官僚资本”问题进行研究和阐释。抗战胜利 后国共斗争日趋激烈,共产党方面正式提出“四大家族官僚资本”一说并对之加以批判 。从那以后直到今天,中国大陆政治、经济、学术界一直延用这一称谓。对“四大家族 官僚资本”问题新的更准确的研究,首先要建基于该问题学术史的总结。但遗憾的是, 史学界至今还少有这方面的学术综述文章。本文对20世纪40年代以来,围绕“四大家族 官僚资本”问题所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进行了总结和评述,挂一漏万,还请学界同仁见谅 。

      一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称谓的由来

      “官僚资本”的提法,在20世纪20年代就出现了。1923年,瞿秋白在《前锋》杂志上 发表《论中国之资产阶级的发展》一文(注:在这篇文章中,瞿秋白用的是“屈维它” 的笔名。),首次使用了“官僚资本”一词。他将洋务派经办的官办企业称为“官僚资 本之第一种”;将官商合办企业称为“官僚资本之第二种”。1929年,李达在《中国产 业革命概况》一文中,揭露清代官僚举借外债时“从中渔利,自肥私囊,形成官僚资本 ”。

      1930年,日本学者橘朴在《中国社会的发达阶段》一文中,将官僚资本分为“梁士诒 型”和“张謇型”两种。1936年,吕振羽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将清政府创办 的“国营事业的萌芽”统称为官僚资本[1](p492)。

      总的说来,这时大家所说的官僚资本主要指清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官办企业。抗日 战争中后期,进步人士和中国共产党开始将国民党官僚利用职权、私人参与投资的企业 或金融机构称为官僚资本。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在《提议对发国难财者开办临时财产税 以充战后之复兴经费》一文中指出:“几位大官,乘国家之危急,挟政治上之势力,勾 结一家或几家大银行,大做其生意,或大买其外汇。其做生意之时以统制贸易为名,以 大发其财为实。故所谓统治者是一种公私不分之统制”。[2](p21)随着国民党官僚资本 的膨胀,马寅初对官僚资本的抨击也愈加严厉,“所谓国营,实即官办”,“假公济私 为通病,由来已久,莫可究诘……近来夫变本加厉,由暗偷私窃变为公开劫夺”,“所 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局面,已呈现于吾人的眼前”[3](p359)。他认为官僚资 本会阻碍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陈伯达在《中国工业与中国资产阶级》一文中也断言:官僚与买办的经济垄断正从金 融业向工业发展,“官营就是‘国营’,‘国营’就是官营”[4]。

      此时,大家还只是对官僚资本进行揭露和抨击,“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提法还未出 现。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说:官僚资本“亦即大地主、大 银行家、大买办的资本,垄断中国的主要经济命脉,而残酷地压迫农民,压迫工人,压 迫小资产阶级和自由资产阶级”[5](p1046)。这里所说的“官僚资本”,主要还是指国 民党官僚的私人资本以及私人经济活动。

      随着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政治斗争的日益尖锐,共产党人开始将国民政府的国家资产 、官僚私人资产、党团资产以及政府各部门的公产都划归为官僚资本。

      陈伯达在《中国四大家族》一书中,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进行了集中论述。他首 次将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果夫和陈立夫并列为中国的四大家族。书中论述了四 大家族怎样从内战起家,逐渐形成了对金融、商业、工业、农业、文化业的封建的、买 办的、军事的垄断。他认为,官僚资本是代表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是在政治上当权 的人物利用政治的强制方法,通过掠夺农民及其它小生产者、压迫民族工业而集中起来 的金融资本。他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财富做出了初步估算,“四大家族或是‘官 ’式的,或是‘商’式的,在金融、商业、工业、地产诸方面所独占的财产,以及他们 在外国的存款和产业,粗略统计一下,至少当在二百万万美元左右”[6](p147)。最后 ,他对“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特点和历史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近代中国的官僚资本 是封建的、买办的资本,是大地主大买办在经济上的联结物;四大家族和中中农交四大 银行在经济上的独占,则是官僚资本最高、最集中的发展,是中国半封建或封建、半殖 民地或殖民地制度最后的产物;四大家族对农民、小生产者,乃至民族自由工业,进行 了空前规模、空前集中的掠夺;四大家族经济独占是在反人民反革命的军事活动中形成 和发展起来的,其掠夺方式是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超经济的方法;四大家族的经济独占 ,从金融、商业、工业、农业一直蔓延到文化业,摧残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完全腐朽寄 生的独占;四大家族的经济独占,是外国独占资本——帝国主义的附属物。[6](p153)

      许涤新在1947年写了《官僚资本论》一书,认为官僚资本是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的 资本。他分析了官僚资本的社会根源、构成并指出其本质是封建性和买办性资本。书中 分析了蒋宋孔陈四大家族的投资情况,将“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划分为六种类型:官僚 的私人资本;被四大家族控制的国家资本;与国家资本结合的官僚资本;与民间资本结 合的官僚资本;与国家资本及民间资本结合的官僚资本;与外国资本结合的官僚资本。 他认为完全属于官僚的资本是那些“利用政治特权获得”并“利用政治特权去运用”的 资本;在国民党统治下,国家资本实际上是四大家族的私人资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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