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

——九四○年代中国东南地区的土地占有——兼谈地主、农民与土地革命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道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江西、福建是1930年代中国南方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从当时各种调查材料提供的 数据综合看,这一地区地主、富农占地约30%,贫雇农占地约20%。就更大规模的东南地 区而言,该数据也有相当的代表性。上述数据显示东南地区土地占有不如许多历史著作 描绘的那样畸形。从东南农村农民生存状况看,普遍的贫困意味着农村确已酝酿着爆发 革命的条件,但在什么情况下发生革命,在什么地方形成革命中心,并不一定必然和当 地的土地占有状况相联系,也不能单纯用贫困加以解说。苏维埃革命形成的关键在于中 共对农村的历史性介入,是特殊社会政治态势下各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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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年代,江西、福建等地区爆发了大规模的土地革命运动,并形成中国最有影响的 苏维埃区域——中央苏区。关于当时中国东南地区尤其是江西、福建的土地占有状况, 一直为学界所关注,几十年来,有关这一问题已有不少研究成果问世。但由于对资料挖 掘、利用、分析的限制,具体、细致的说明尚嫌不足,一些著述对土地占有状况及土地 革命成因的描述陈陈相因,缺乏实证性的史实支撑。国外相关论著则由于史料的缺乏及 建构体系的冲动导致太过浓烈的假想特征。(注:1949年前全国土地占有状况,中国有 关专著几乎众口一词:“人数极少的地主阶级占有农村的极大多数土地,而人数众多的 农民则无地或少地。”(何友良:《中国苏维埃区域社会变动史》,北京:当代中国出 版社,1996年,第1—2页)具体的占有数字,习惯的说法是地主、富农占地80%以上,这 一估计在近期的研究论著中仍被坚持(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 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也有研究专著对此有所修正,认 为:“地主富农所占有的土地合并计算,大概占有了全国耕地的60%—70%……而且,在 土地肥沃的东南地区,土地所有权更趋集中。”(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20页)早在1970年代前后,国外已有学者提出 ,地主、富农占地比例应在50%左右。(Wong John,Land Refor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New York:Prager,1973.Lippit Victor,Land Reform and

      Economic Evelopment in China,New York:International Arts and Sciences Press,1974)1980年代末以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对此作出较为客观和深入的研究,章有义提出 地主、富农占地的实际比例应在50%—60%(《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地权分配的再估计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郭德宏认为1949年前地主、富农占地应在 50%左右(《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乌廷 玉则将这一比例定位于28%—50%(《旧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及发展趋势》,《中国社会科 学》1989年第4期);乌廷玉则将这一比例定位于28%—50%(《旧中国地主富农占有多少 土地》,《史学集刊》1998年第1期)。此后,不少著作对华北地区土地分散状况有所涉 及。张佩国认为,江南地区“土地占有的集中化是不存在的”(《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 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4页)。总体上看,这一问题 的研究呈不断深入的趋势。但这些研究中,从全国范围着眼多,论证也相对细致,而具 体的区域研究则尚欠充分,对各地区土地占有状况的具体了解还远远不够。同时要澄清 这一长期影响中国农村土地关系判断的重大问题,对众多互为对立的材料的全面引证、 分析、清理也有进一步深入的必要。

      关于土地革命成因,当人们习惯地将地主、富农占地比例加以夸大的时候,实际上就 预设了这样一个前提,即土地革命的可能和土地集中程度是成正比的。国外一些学者如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等某种程度注意到了这一判断与历史事实间的距离,其“内 卷化”理论尝试从农村权力结构变化上解释农民革命的起因,这种尝试的意义和其受到 的关注成正比。但面对丰富的历史现象,经过提炼的结构性说明常常不免于以牺牲“微 小但却真正重要的细节”为代价。(黄冬娅:《解放前苏维埃区域的社会控制——以农 会为个案的分析》,香港《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2年第12号))本文悬探索土地占有 与土地革命关系为鹄的,以土地革命中心区东南地区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江西、福 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数省市,(注:由于湖南、湖北在土地革命中也具重要 地位,在地理、人文、社会方面与江西、安徽等有相当的关联,因此,也适当使用这些 地区的相关资料。)希望通过对相关史料的鉴别分析、研究,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努力 呈现与历史资料提供的事实更相契合的解释。

      一

      关于江西、福建这两个土地革命基本区域的土地占有情况,有来自多方面的不同材料 。理论上说,当时所做调查应是最准确的,中共方面材料以毛泽东所做一系列调查最具 参考意义。从数据最为详细的寻乌调查看,寻乌全县农村人口中地主占3.445%,富农占 4%,中农占18.255%,贫农占70%,手工工人占3%,游民占1%,雇农占0.3%。土地占有情 况是:公田占40%,地主占30%,农民占30%。(注:毛泽东:《寻乌调查》,《毛泽东农 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05页。关于农村分层,存在阶级分析 和阶层划分两套分析系统,本文在概念运用上以前者为基础,同时由于史料使用上的需 要,也适当使用后者一些概念。)中共赣东北党对江西乐平的调查显示,该地土豪、自 耕农、半自耕农、佃农、雇农的占地比例分别是2%、40%、30%、5%、5%。(注:《鄱阳 党团工作报告》,1927年11月,《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 91年,第58页。)中共有关报告提供的江西万安农民成分是:自耕农约30%,半自耕农约 45%,佃农约13%,雇农约7%。(注:张世熙:《万安工农斗争及1927年10月至1928年3月 大暴动经过情形》,1928年7月12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28年)》,中 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1986年编印,第2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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