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广东的民间武器

作 者:

作者简介:
邱捷,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广州 510275)/何文平,中山大学历史系讲师,中山大 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民国初年,广东民间有大量武器,这是晚清以来社会动乱、政府控制力减弱的结果。 民国以来历届广东政府都力图对民间武器加以管制,但收效甚微。商团事变发生后,政 府颁布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法规,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民间武器泛滥的情况。民间武器的 大量存在使广东的盗匪问题更加严重,使地方社会进一步武力化。这个问题为我们认识 民国初年广东以至中国社会提供了一个特别的视角。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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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代中国,各地民间都有大量武器。在民国初年的广东,由于商团事变、盗匪问题 、军团冲突、农团冲突等,民间武器的问题更令人瞩目。本文拟对民国初年(大革命失 败以前)广东民间武器的数量、由来与社会影响等问题做些分析,希望通过研究,加深 对这个时期广东社会动乱情况、国家与社会关系等问题的了解。

      一

      本文所说的民间武器是指军队、警察以外的团体(例如商团、乡团等地方自卫性组织, 宗族等)或个人(包括盗匪)掌握的火器,冷兵器则不列入考察范围。“民间”是对应“ 官方”而言的,但有时很难划清两者的界限(例如,民国初年广东一些乡村地区的警察 仍如清末那样由绅商举办)。在近代中国,兵、警、团、匪互相流动,兵、匪难分、亦 匪亦团者的队伍为数不少,在广东更是如此;这些情况,会使解读有关史料时带来一定 困难。因此,我们对“民间武器”这个概念的使用,只能做到大体上明确。我们通常所 说的“民国初年”指1912—1927年,但本文讨论的重点时段是1920年代;大革命失败后 ,共产党领导了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如要继续讨论“民间武器”,必须另作专 题研究。

      究竟当时广东有多少民间武器?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先讲著名的粤省商团(广州商团)。 商团事变期间,粤军总司令许崇智发布告示说:“粤省商团,比年以来,极形发达;枪 枝之多,不但为他省所无,即各国亦所罕有。”(注:香港华字日报社编《广东扣械潮 》卷2“文件”,1924年冬印行,第74页。)《申报》的报道称,广州商团有常备军4000 人,后备军4000人,每人有长短枪各一支;附城(近郊)商团与城中商团全副武装者,合 计有27000人。(注:《全粤商团大会之经过》、《广州扣械潮之扩大》,《申报》1924 年6月7日、8月26日。)这样看来,仅广州一地商团的枪支便数以万计。一个店员这样回 忆当时银号店(多加入商团)拥有武器的情况:“亲见各银号账房内,挂着驳壳枪,六八 、七九步枪,驳壳、碌架手枪、配壳的大号左轮等,挂在夹万之旁。大字号如西盛、全 昌、顺安、心泰、明兴等,多者驳壳两三枝,长枪两枝,左轮、碌架一枝或两枝。较小 的店号,亦有驳壳、长枪、左轮等各一枝。各类枪均配有子弹一至百发”。(注:何睦 梓:《商团事变时广州市的钱银业》,《广州文史资料》第7辑,1963年,第87页。“ 夹万”即保险柜。)

      再看各地的民团。据日本人涉谷刚1925年到达广东后的调查,广东省民团仅新式步枪 就有12.8万支以上。(注:

      

      )20年代末的又一项调查说,番禺、东莞等10个县的民团有枪20万余支,其中仅番禺县 的民团就有10万余支。(注:胡仲弢:《广东地方警卫队各县编练经过情形》,印行时 间大约在1928—1930年之间,第15页。)1926年4月有报章称:“据前年调查,南海一县 有二十万枪以上,番禺与顺德都有十八万以外,就举这三县作比例,可知广东能武装起 来的民众不在少数。然而这些都是正当自卫的有枪阶级。”(注:《保全民命与痛剿悍 匪》,《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4月23日。)大革命时期兴起的农民团体(如农民协会)也 有不少武器。1924年,孙中山估计,他的家乡香山县“有2万支枪掌握在农民手中”。( 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 0—1925)》,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第517页。)他在对农民的演说中号召“练农 团军来自卫”,允诺政府将“用极低的价卖枪”给农团军。(注:《在广州农民联欢会 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10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465页。)1925年5月,宝安 县农民协会声称,所辖的农民自卫军有枪不下2000支。(注:《宝安农民反对林树巍发 枪照》,《广州民国日报》1925年5月13日。)1926年1月,惠阳县第四区农会开“全体 会员武装大会”,“赴会会员千余人,武器全装,军威整肃”。(注:《惠阳农民武装 巡行》,《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1月13日。)近年,梁尚贤对20年代的广东民团、农民 协会作了深入研究,其中也谈到二者(尤其是民团)都拥有大量枪械。(注:参见梁尚贤 《国民党镇压广东农民运动及其影响》,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国民党与 广东民团》,载《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6期。)

      乡村的宗族和个人拥有大量武器。1912年报纸的一则新闻称,南海县麻奢乡的“土豪 ”陈鹭亭“私购无烟枪百余枝、机关枪二枝”。(注:《陈凤江不得了》,《民生日报 》(广州)1912年8月17日。)1912年5月花县三华店乡与毕村大械斗,双方“用大炮轰击 ”,军政府出动军队700人制止械斗,收缴了数千支枪。(注:《花县械斗之续报》、《 有枪数千无怪乎烂斗矣》,《民生日报》1912年5月18、21日。)1923年9月,番禺县龙 眼洞与长湴(今均属广州市白云区)两地民众械斗,军队前往围捕止斗,当场缴获子弹万 余颗。(注:《禁止械斗》,《广州民国日报》1923年9月27日。)1926年初,清远县琶 江发生宗族械斗,“各操步枪万余”。(注:《清远琶江发生械斗惨剧》,《广州民国 日报》1926年2月11日。)同年台山县官窦乡伍族内部发生械斗,军警到该乡止斗,“双 方均被缴去步枪百余杆,另大炮十余尊”。同年新会县荷塘容、李两姓械斗,李姓一方 使用了大炮,容姓方面有“小轮四艘”、机关枪数十支。(注:《新会荷塘容李械斗惨 状》,《广州民国日报》19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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