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社会舆论中的外交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建标,复旦大学历史系研究生。(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安徽史学

内容提要:

巴黎和会与华盛顿会议以后,王正廷、顾维钧、王宠惠等人纷纷回国入主北京内阁, 而且一度左右北京政坛。时论对他们参与内政的评价褒贬不一,而党派之争又使他们的 身份复杂化,要客观地评价他们,既要注意其自身的因素,也要兼顾到当时的社会舆论 。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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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民国外交家的研究近来已逐渐为史学界所关注(注:参见石源华:《中华民国外交 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该书序言第13页。)。而他们作为一个外交家群体, 也引起当时社会舆论的注意,时人称其为“外交系”(注:《国内电话》,《大公报》1 922年7月19日。)。但“外交系”一词当时多少带有一些“贬义”的色彩。如北京国会 国民党籍众议员田桐就这样评价他心目中的“外交系”:“数年以来,国人认熟解洋语 ,善着洋服,惯食洋餐之人,为外交系。如陆征祥、颜惠庆、顾维钧诸人,皆其选也。 ”(注:《顾就任外长之沪讯》,《大公报》1923年7月29日。)共产党的机关报《向导 》也对“外交系”大加鞭挞,指责其为吴佩孚的走狗,只会为军阀筹饷,献媚外人,乃 至成为中国“最可怕的恶势力之一”(注:维英:《死不觉悟的外交系》,《向导》第2 卷第53期。)。而自由派知识分子胡适、蔡元培等人则对“外交系”持一种较为中立的 看法(注:《胡适的日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52页。)。因此,有关北洋外交家 群体的评价,自其参与北京政权始,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巴黎和会、华盛顿会议以 后,王正廷、顾维钧、王宠惠等人先后回国,参与国内的政治活动,并在北京政府中多 次担任要职,而且一度成为左右中国政局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外交官参与国内政治活动 ,自有其尴尬之处,因此,关于其自身的角色认同,和社会舆论对他们的认识就出现了 前后相异的局面。

      一、爱国者还是叛国者?

      1920年春王正廷、陆征祥等人自欧洲返国,所到之处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国 内知识分子纷纷著文称赞王正廷的丰功伟绩。叶楚伧在《欢迎王正廷博士》一文中写到 :“我国欧洲议和专使王正廷博士,昨天于万众欢迎声中,到了上海,从王正廷博士列 席欧会后,国内的人民,每天向往着,祝他的健康,并祝中国依据公理所提出各条的胜 利。”(注:周剑云:《王正廷博士演讲集》,新民图书馆1920年版,第1页。)在国人 的眼中王正廷已经成了民族的英雄,国家的救星。但同样是王正廷,两年以后,在办理 鲁案善后交涉时,却成了社会舆论中的“民族的罪人”、“卖国贼”。短短的两年里王 正廷在国人心目中的形象竟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缘由很让人深思,又令人 困惑不已。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一变化呢?是王正廷办理鲁案善后交涉不力,确有卖国 嫌疑,还是国民对鲁案善后关注太切,乃至神经过敏所致,还是别有因由。早在1922年 10月中旬,时在山东参加全国教育联合会的胡适,就注意到“山东人对于王正廷已渐渐 的由监督的态度变到仇视的态度上去了”。胡适随后在11月5日的《努力周报》第27期 上发表社论为王正廷鸣不平:“我们当这个时期,不能不对山东人士贡献一次忠告:山 东人监督王正廷,是应该的,山东人在这个时候仇视王正廷,是应该慎重的,到的这个 时候,鲁案督办公署已渐渐的成了一个专门的技术机关了。接受之期已近,即使山东人 此时能把王正廷攻倒,试问赶走王正廷之后的第二步又该是什么?”(注:胡适:《这一 周》,《努力周报》第27期,1922年11月5日。)

      胡适这篇为王正廷“伸冤”的社论发表不久,就遭到了署名“新猛”先生的攻击,新 猛在11月12日的《时事新报》上发表题为《胡适之与王正廷》的文章,讥诮胡适“未吃 得羊肉,反惹一身疝气,王正廷是什么一种人,胡适还要和他说话,恐怕人家未必因此 而相信王正廷,却更因此而怀疑胡适了”。然而王正廷办理鲁案善后交涉的功过是非, 并非如“新猛”所言,也不像一般山东人士所讲的那样,“一无是处”。山东人士对王 正廷的谴责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舆论的“误解”。在这方面我们还是要听听当事人的 心声。当时,山东教育界的一位领袖写信给胡适说:“王正廷问题,山东人的态度不甚 对,诚如先生所言,现时亦无好法转变一般人心理”,胡适对这无法转变的“一般人的 心理”非常恼人,他愤愤地说道:“正因为舆论界的人都怕怀疑,都要避免‘为王正廷 辩护的嫌疑’,我是不怕怀疑的,只可惜我们说话太晚了。”(注:胡适:《这一周》 ,《努力周报》第29期,1922年11月19日。)随后《申报》记者采访北大校长蔡元培, 询问其对王正廷办理鲁案善后交涉的意见,蔡元培表示“王正廷督办鲁案善后,尚算不 错”,并认为“山东人似有过甚之处”。而王正廷则认为民众如果不保持清醒的理智, “不就事实立言”,就会“破坏国家之外交”(注:《王正廷通电》,《顺天时报》192 2年7月23日。)。事实上,无论是蔡元培、胡适、王正廷,还是那位山东教育界的领袖 ,当他们面对这种偏激的社会舆论时,都是无可奈何的,他们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发发牢 骚而已。当时的社会情形是“谁越激进,谁越能代表正义”(注:胡适:《这一周》, 《努力周报》第29期,1922年11月19日。)。

      追根寻源,这种社会情绪的产生,是有其深刻历史背景的。众所周知,巴黎和会与华 盛顿会议的结果,使中国人民大失所望,同时,也更加看清帝国主义国家的本质。此后 废除不平等条约,日益成为全国各党各派各界人士的一致要求。1922年6月15日,中共 第一次提出对时局的主张,就要求:“改正协定关税制,取消列强在华特权,清偿铁路 借款,完全收回管理权”(注:中共中央党校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册,人民出 版社1979年版,第341页。)。1923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国国民党宣言》提出:“ 谋世界民族之平等,力图改正条约,恢复我国国际上自由平等地位”(注:广东哲学社 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等编:《孙中山年谱》,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04页。)。3 月14日日本断然拒绝中国人民要求废除二十一条、收回旅大的要求,激起了声势浩大的 抵制日货运动。在这种强烈的民族情绪下,社会已经不容许有“超然派”的存在。难怪 胡适慨叹道:“现在最时髦的是攻击人,凡是攻击,都是超然的”(注:胡适:《这一 周》,《努力周报》第29期,1922年11月19日。)。多年以后,民国外交元老颜惠庆回 忆这段往事时,不无感慨地说道:“其时,公众舆论极其关注山东问题,即使是小有不 慎,轻言妄动,便会立刻招来猛烈严厉的攻击。”(注:吴建雍等译:《颜惠庆自传》 ,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54页。)而王正廷所办理的鲁案善后问题,其交涉的对象恰 恰又是中国人民所深恶痛绝的日本,另一方面国人对其又抱以很高的期望:“华盛顿会 议上已丧失了权利的,我们不希望王正廷争回,华盛顿条约里不曾丧失的,我们希望他 不再丧失”(注:胡适:《这一周》,《努力周报》第27期,1922年11月5日。)。但诚 如顾维钧所言,两国谈判,关键就在于双方学会“让步”,而公众舆论,“总是以百分 之百为口号,是永远成功不了的”(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 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97页。)。考虑到此种情形,民众骂王正廷为 “卖国贼”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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