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冲突与“四一二”前后江浙地区的党商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筱才,复旦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四一二”事变后,江浙地区不断发生的工人运动与国民党地方党部关系甚为密切,苏州铁机工潮与地方党部的整合进程及其党商关系的调整紧密相连。在党人与既有商绅势力的权势竞争中,工人运动成为其抢占地方权利资源的一种政治策略。不过这种策略也遭遇到地方商绅的抵抗,也未必能得到更关注现实财政利益的上级军政机关的赞同。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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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前言

      关于1949年前的工人运动,目前学术界的研究集中于1921至1927年,尤其关注五卅及大革命时期各地工人运动的广泛展开,(注:刘立凯、王真:《1919-1927年的中国工人运动》,工人出版社1957年版;Jean Chesneaux,The Chinese Labor Movement,1919-1927,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苏启明:《北伐期间工运之研究》,国立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1984年6月。该文将此时期的工人运动放在国共斗争史的脉络中加以讨论。不将工人罢工放在党派视野讨论的有刘石吉:《一九二四年上海徽帮墨匠罢工风潮——近代中国城市手艺工人集体行动之分析》,《江淮论坛》1989年第1、2期。)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的工人运动一般较少论及。(注:不过,1990年代后,一些工人运动通史性著作的出版,增加了我们对南京政府成立后工运的知识。沈以行等主编《上海工人运动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8月、1996年版;刘晶芳、唐玉良、赵永波:《中国工人运动史》第4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版。国内外一些学者在劳资冲突的讨论框架中也涉及到1927年后的工人运动,如徐思彦:《20世纪20年代的劳资纠纷问题初探》,《历史研究》1992年第5期;裴宜理:《上海罢工——中国工人政治研究》,刘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王奇生:《工人、资本家与国民党——20世纪30年代一例劳资纠纷的个案分析》,《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既有的工运史研究中,“四一二”成为一个重要的分界点。一般的看法认为此后工人运动进入低潮,受到国民党的压抑。然而,在江浙地区,“四一二”后,工运似乎并未因清党而停滞,劳资冲突案例自4月后仍在各地发生。(注:参见《1927年上海罢工统计报告》,《申报》1928年3月21日;《杭州丝织工潮之一瞥》,《申报》1928年1月8日;《上海工统会迄今已解决工友纠纷案309起》,《申报》1927年12月24日;《杭州总工会令禁止任意罢工》,《申报》1927年7月30日。自4月至12月,苏州共发生罢工纠纷近20起,参加人数2万余人,范围涉及10余个行业。(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编(苏州市党史资料(1919-1949)(初稿)》,1961年5月,苏州市档案馆馆藏资料5-5-1-1)上海自1927年9至11月,各业工人为了“生存”,罢工即有42次,参加罢工的工人有52833人,涉及邮电、纺织、电车、印刷、店员等多行业。(《中国工人运动史》第4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1927年8月至1937年7月)》,第42页))对此时已转入地下的江浙地区中共党团组织来说,工作重心似在贯彻“八七会议”决议组织农民暴动上。那么,这个地区频繁发生的工运意味着什么呢?除中共力量外,是否尚有其他势力在影响工运的进展呢?

      “四一二”后江浙地区不断发生的工人运动与国民党地方党部关系甚为密切。清党发生后,中共虽然被置于“反动派”的地位,但“扶助农工”的政策并未立即被国民党抛弃。新得势的党人为构建其权力基础、抢占地方资源,与既有的商绅势力发生利益冲突,藉工人运动打压商绅势力便有可能成为争夺地方权利资源的一种政治策略。因此,劳资冲突的背后隐然现出党商冲突的影子。卷入劳资冲突中的地方政府与中央党政部门,出于各自的利益考量,在处理劳资冲突案时可能与地方党部势力也有差别。多维利益的纠葛使得这一地区的工人运动呈现出极其复杂的面相。本文将以规模与影响较大的苏州铁机工潮案为中心,对此加以分析。

      苏州铁机工潮案从1927年10月初开始爆发,迁延50余日方得解决,其持续时间、参与者范围等均足以使其能成为一个解剖“四一二”前后地方层面劳资冲突与党商关系(注:所谓党商关系,这里主要指国民党地方党部与商界关系,所谓国民党干部包括兼有中共身份者在内。要完全厘清这种有双重党籍的地方干部是站在国民党立场还是共产党立场是非常困难的。相似地,本文使用“党人”这一概念也有此种思考在其中,因为无论用“共产党人”还是“国民党人”都不能准确地描绘其身份,其行为背后究竟是党派集体利益还是自身个人利益在起决定使用,也很难分辨,所以“党人”一词的使用便有反映当时这一群体内部复杂性的考量。)复杂面相的典型个案。不过,目前学界对此案的探讨并不多见(注:对此案较早关注的是苏州市地方党史宣传工作者(邬西濠:《大革命时期苏州丝织工人的罢工斗争》,江苏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后来南京大学历史系学生在洪焕椿组织下编写《苏州丝织工人斗争史》时,也搜集了一些与本案有关的史料。(南京大学洪焕椿叙述材料,1969年4月28日,七九年整理清队中对厂史调查资料之二(以下简称“厂史调查资料”),苏州档案馆藏档(以下简称“苏档”),I40-1-4)。),初步研究性的论文,笔者仅见4篇,(注:王翔:《苏州铁机工潮述论》,《档案与历史》1988年第2期;董建强:《正确的策略运用与二战初期苏州铁机丝织工人大罢工的胜利》,《苏州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王仲:《国民党与商会——一例劳资纠纷案折射出国民党政权建立后商会权利的沦丧》,《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另外,一些关于苏州铁机业的论文对此也偶有提及。(注:王翔:《从云锦公所到铁机公会——近代苏州丝织业同业组织的嬗变》,《现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中国资本主义的历史命运——苏州丝织业“帐房”发展史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魏文享:《试论民国时期苏州丝绸业同业公会》,《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从这些论文,我们可以了解此案有关的基本史实,但论者的叙述与分析过于简约,不能跳脱惯常的工运史叙述模式。本文将依据相关档案文献的疏理,通过对此劳资冲突个案的史实重建,来考察“四一二”前后地方层面的党部、党人与商人阶层的关系,并藉此增加对北伐前后劳资冲突及工人运动更深层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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