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在新文化运动的一些主要参与者之间发生的“问题与主义”之争,是一个长期受到学界瞩目的历史事件。然而多数相关论文往往倾向于定性的“评价”,引证具体史料较多者反出自通史或类似通史的著作。(注: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的既存研究和研究现状,参见罗志田:《因相近而区分:“问题与主义”之争再认识之一》,《近代史研究》(待刊)。)一般而言,后一类著作本不要求对特定具体问题做深入细致的研究,这一相对特殊的研究现状意味着此次论争所涉及的史料还有进一步深入探索的余地,本文是系列论文中的第三篇,在前面的两文(待刊)中,我想要试图说明的是: 一、“问题与主义”之争反映出“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界异常丰富而活跃的动态,特别是各种流派混杂难分、阵线混淆的重要特征。关注“社会”的革命或改良是“五四”前后时代的共同点,包括安福系在内的朝野各方都以为不可避免。这样的朝野相似性使“新舆论界”一方希望有所“区分”,以确立自身的特性。有些后来以为冲突的观念,对当时当地的当事人而言,未必就那样对立,反有相通之处。胡适和李大钊的相关言论在一段时间里共同成为年轻一辈的思想资源,提示着这一争论未必像后来认知的那样意味着新文化人的“分裂”,或即使“分裂”也不到既存研究所论述的程度。 二、那次论争为时虽短暂,却触及了所处时代认知的焦点,其反映出的关怀是广泛而持续的。例如,关于中国问题是局部解决还是整体解决这个议题,虽已多为既存研究论及,然所涉及的面向似更宽广,当时倾向于整体或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人相当普遍,其中不少人甚至不那么激进;而在主张根本解决的人中间,也有反马克思主义者。对于相当一部分人而言,整体或局部解决两种取向未必势不两立,反可能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且“根本解决”也不一定意味着革命,而革命反倒可能是走向根本改造的第一步。 另一个争论触及到的时代认知的焦点,就是本文要讨论的外来“主义”与中国国情的关系问题。在1919年关于“问题与主义”的论争期间,少年中国学会的上海同人曾指出当时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即许多“研究学术之叙述文字”,其实也不过是“叙述他人之主义”而已。[1]对于时人来说,这一现象可能有着双重含义:此时恰逢“西方”在中国“分裂”,即作为榜样的西方是可分且应该有所选择的;而由于主义和学理的外来特性,它们又像已经被“负面整体化”的中国“传统”那样带有“一家眷属”的不可分意味。(注:参见罗志田:《西方的分裂:国际风云与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罗志田:《中国传统的负面整体化:清季民初反传统倾向的演化》,《中华文史论丛》第72辑(2003年6月)。下文还会涉及这些观念,均请参看此二文,不再注出。)这一内在的紧张给许多趋新人物带来困惑,通常是愈了解西方者愈感到有澄清的必要。 一般视为尊西象征的胡适此时一再提出输入外来的学理和主义应该考虑适合于中国国情,想必具有非常不得已的紧迫感觉。这本是胡适讨论“问题与主义”的一个主要出发点,也长期困扰着中国思想界,却基本被后之研究者忽略。实际上,胡适这方面的主张不但当时颇有人赞同,几年后仍得到呼应,包括一些渐已明确其身份认同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这似与既存认知有些距离,故有必要对“五四”后几年时人对这个问题的思辨进程进行再考察。针对过去的研究,我会较多关注马克思主义者表述出来的看法。 一、学理的探讨 还在1918年3月,胡适把他正在写的《西洋哲学史大纲·导言》中的一段提出来“供《新青年》的读者的讨论”,他在文章中指责“如今的人,往往拿西洋的学说,来做自己的议论的护身符”;其实不同时代的西哲“各有他们不同的境遇时代。因为他们所处的时势、境遇、社会各不相同,所以他们怀抱的救世方法便也各不相同”;各人的“学说,都由个人的时势不同,才性不同,所受的教育又不同;所以他们的学说都有个性的区别,都有个性的限制;并不能施诸四海而皆准,也不能推诸万世而不悖,更不能胡乱供给中国今日的政客作言论的根据”。[2] 胡适进而批评一些国人“不去研究中国今日的现状应该用什么救济方法,却去引那些西洋学者的陈言来辩护自己的偏见”,这是“大错”;若“不管这些哲人和那些哲人是否可以相提并论,是否于中国今日的问题有可以引证的理由”而盲目引证,便是其所谓“奴性的逻辑”。值得注意的是胡适特别提到当时存在的一个倾向,即“中国政客”拿西洋学说来作自己的“言论根据”,这应该是他后来挖苦安福系试图“研究”社会主义的潜因。 但这些话似乎没引起什么注意,倒是李大钊很快有所反应,他在几个月后与高元辩论“强力与自由政治”时,差不多把胡适上述说法全文引出,并进而引申说:“彼西洋学者,因其所处之时势、境遇、社会各不相同,则其著书立说,以为救济矫正之者,亦不能不从之而异。吾辈立言,不察中国今日之情形,不审西洋哲人之时境,甲引丙以驳乙,乙又引丁以驳甲,盲人瞎马,梦中说梦,殊虑犯胡适之先生所谓‘奴性逻辑’之嫌,此为今日立言之大忌。”[3](p.198)(注:龚书铎、黄兴涛先生已注意到此条材料,参见龚书铎、黄兴涛:《胡适与李大钊关系论》,《史学月刊》1996年第1期。) 或者因为反馈不足,胡适在1919年春夏间重申,“前几年有一般学者做文章时,往往引上许多英文德文法文的句子,末后加上无数的参考书目”。大家都引西洋名哲来驳斥对方,但是“二千三四百年前的柏拉图和阿里士多德,和我们时代不同,事势不同,历史地理不同,他们的话是针对他们的时势说的,未必能应用于我们中国今日的时势”。当时的新人物反传统,“正因为‘诗云子曰’是两三千年前的议论,不能用到现在的情形。若是我们现在论中国的现势,却去引柏拉图和伯伦知理的话作根据,这岂不是西洋式的‘诗云子曰’吗?”[4](p.14)胡适强调:“现在的舆论界的大危险,就是偏向纸上的学说,不去实地考察中国今日的社会需要究竟是什么东西。”[4](p.14)这一倾向是新旧共有的,“那些提倡尊孔祀天的人,固然是不懂现时社会的需要;但是那些迷信军国民主义或无政府主义的人,就可算是懂得现时社会的需要吗?”[4](p.14)因而提倡一种“学问上的研究和实地的考察”结合的取向,因为“舆论家的第一天职就是要细心考察社会的实在情形。一切学理,一切Isms,都只是这种考察的工具。有了学理作参考材料,便可使我们容易懂得所考察的情形,容易明白某种情形有什么意义,应该用什么救济的方法”[4](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