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社会进行制度探索的历史与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艳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02级博士生;(北京 100872) 付平,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02级博士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给予很大关注,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道路。文章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各个时期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乡村自治制度的探索进行了阐述,并分析这些探索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稳定与政治发展的影响。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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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国家中,农村的稳定是整个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政治现代化的源泉在城市,而政治稳定的源泉却在农村。”[1](P402)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社会,农村的稳定就更是整个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农村的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建设是农村社会稳定和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各个时期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乡村自治制度的探索,并分析这些探索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影响和启示。

      一、推翻旧社会,创造新世界: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政治动员与基层政权建设的尝试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为了革命斗争的需要,开始在农村动员和组织农民运动。1922年,彭湃已开始在海丰地区组织农会,发动农民进行减租斗争。到1923年1月,海丰县总农会正式成立,会员达10万人。1925年5月,广东省成立了省农民协会。到1927年,广东、广西、江西、湖北、湖南等地农民运动迅速发展,各级农民协会达2万多个。[2](P17)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发表了《中国农民运动状况和我们的方针》、《广东省农民协会成立宣言》和《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我党领导农民运动的基本方针和目标,并号召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对于动员农民群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党在领导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协会进行革命斗争的同时,还在农民运动中建立区乡自治组织。在1926年12月《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决议案》中,专门有关于乡村自治问题决议案。湖南省政府还颁布了《湖南区乡自治条例》。由此可以看出,我党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开始在农村广泛发动和动员农民群众,进行建立农村基层政权的尝试。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在根据地建立各级政权组织。各根据地内普遍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出席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并于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据1933年12月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规定,地方政权分省、县、区(市)、乡四级,各级均建立苏维埃政权机关。乡苏维埃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乡苏维埃设代表会议,是全乡最高权力机关。乡苏维埃之下设村,村实行代表制,与基层政权区别开来。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组织和发动群众。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建立的基层政权,可以说是我们党建立自己的基层政权的最初尝试。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联合各革命阶级进行抗日战争,我们党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实行“三三制”的原则,其基层政权为乡政权。根据1942年1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条例》的规定,乡设参议会和政府委员会。乡参议会为本乡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抗日阶层的代表组成。乡参议会闭会期间,由乡政府委员会管理本乡的各项行政工作。乡政府下设行政村,行政村下设自然村,行政村设主任一人,协助乡长管理所属自然村之政务。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建立起来的基层政权组织,多具地方特点。在东北和华北解放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为村政权。村设人民代表会议和村政府。村人民代表会议为本村的最高权力机关,村政府为村行政机关。这一时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基层政权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并在组织和领导广大人民进行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新中国成立之前,我们党在各个时期,通过各种形式来动员和组织乡村社会,以不同的形式来组织根据地的民众,动员农民群众参加革命斗争,建立了农民协会等农民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我们党领导的农村基层政权。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根本任务是推翻旧政权,并在发动和动员群众的基础上建立我们的基层政权组织。因为当时的革命形势是不断变化的,因此我们党在各个时期根据地的基层政权建设也是不断变化的,这既适应了不同时期革命斗争的需要,也为我们党探索基层政权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们党在艰苦的革命斗争时期,不断地审时度势,针对时局和形势的变化不断地调整我党在农村基层的政策,使它能够在任何时候都能真正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动和动员群众,直到取得了革命的最终胜利。

      二、当家作主人,建设新中国: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基层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制度探索

      建国初期,中国的农村可以分为两类:老解放区和新解放区。在老解放区,中国共产党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在领导农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和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掌握了农村的政权,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建设,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一阶段在老区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主要是结合新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过程,通过选举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而进行的。在新解放区,这一阶段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主要是在党的领导下废除保甲制,建立新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党领导农民群众在农民协会等群众组织的基础上,通过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运动,不断发动群众,培养积极分子,通过乡村农民会议或农民代表会议建立乡村基层政权。中国共产党通过组织农民协会,领导和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减租退押、土地改革、发展生产,不断在群众中培养积极分子,通过选举农民代表及其委员会,为政权组织输送了干部力量,促进了政权建设。可以这样说,建国初期农村基层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建设是伴随着党领导下的农民协会的不断发展和土地改革的不断推进而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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