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档案资料仍处于保密状态,一般研究者无法直接查阅,因此,理论界对“文革”十年中的居民委员会研究十分薄弱。由于在政治上对文革的全盘否定,因而论及“文革”期间居委会情况时,许多人大致以“文革期间居民委员会遭到极大破坏”一笔带过。这显然不是一种学术研究的方法,但在缺乏原始材料的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如此。虽然在目前情况下对居委会在此期间的状况仍然无法详细说明,但由于研究居委会发展历史及探讨当前乃至未来居委会发展趋向的需要,故对“文革”十年中居委会的状况研究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即便在第一手资料十分缺乏的情况下,依然需要通过其它相关途径和资料对此段居民自治组织进行相对深入的研究。笔者下面的立论主要建立在“文革”的一般资料、相关文献及数篇研究上海“文革”期间居民委员会的外文资料上,主要以上海为例展开对这一阶段居委会的考察,虽则这不很充分,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一定的问题。笔者希望将来有可能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文革”期间上海居民委员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文革”初期,里弄委员会干部受到冲击,里弄委员会停止正常工作时期;第二阶段为1967年后,里弄委员会改为里弄革命委员会,进行“文革”及其它正常活动时期。 一、里委会工作的全面停顿 “文革”开始的一段时间里,里弄曾被视为革命的“死角”,但席卷神州大地的文化大革命的狂风暴雨很快就刮向了它,在这一点上,上海走在全国“前列”。 早在1966年,上海一些积极的里弄干部就组织了“学习班”,而此时其它大多数城市的革命委员会还在号召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推向街区,论证这么做的必要性和具体方法。当时认为这是“必要的”,文革初期的主要任务是推翻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夺权,这自然需要广泛的政治动员,即需要动员广大的群众参与政治。在轰轰烈烈的文革运动中,里弄居民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其时,各个造反派及红卫兵组织都深入里弄加以动员、宣传,甚至参加里弄小组的读报组,希望得到居民的支持。这样的一个造反鼓动,终于得到里弄“革命群众”的响应。此时经过解放多年的组织,里弄的主要人员是家庭妇女、少数无组织者和部分未就业的青年学生,他们有的是留在城里未分配工作的,有的是从外地、从乡村返回的。(注:解放初期,由家庭妇女、摊贩、商人、自由职业者、独立劳动者,无业及失业者组成的“无组织”里弄居民是建立居委会的一个极大的背景因素,这部分人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步减少,与大跃进的全面动员相比,这基本上使无组织居民主要由“老、弱、病、残”边缘人群组成。但此时在上海回迁人员及回城青年也占了一定的比例。以上分析参见笔者:《居民自治与城市治理-建国初期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创建》,《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1期;《建国初期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创建的历史考察》,《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建国初期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创建的历史考察》,《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建国初期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创建的历史考察》,《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1958-1966:居民委员会功能的变异与恢复》,《学术季刊》2002年第3期。)造反终于首先在这些人中得到响应,里弄委员会的干部开始受到冲击。 当时居民对里委会干部不满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个是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外迁”运动。在历次的外迁中,许多上海居民和青年学生被“动员”离开了上海,去往安徽、新疆等地。历次运动中被动员至外地的总数是相当大的。1961年,精简城市人口时,共动员了15.8万;1962年20.8万,总计外迁人口41.5万。1963年动员青年去新疆军垦农场,当年即动员了2万青年。这大约是引起居民不满的最大因素,那些“迁走的”或家中有子女在外地的,大多怀有相当的不满情绪。“文革”初期,每个区都有援助新疆青年的革命父母造反司令部,其目的是呼吁上海革命委员会让他们的孩子回到上海。当初直接做他们工作的里弄干部就成为居民不满的直接对象,认为他们要对孩子长久不能回来负责。 有些居民借此机会表达了第二个不满,即针对1964年“四清”中阶级成份的划分,他们中的许多人希望能借此机会使不利的成份得到纠正。 第三是有些居民将一些生活中的不顺归到里弄干部头上,如他们无法就业、生活困难、物质用品票证的发放等。“文革”中“破四旧”被抄走或毁坏了财物,居民也往往归罪到居委会干部头上。“破四旧”始于1966年8月,红卫兵下到里弄,向里委会索要“牛鬼蛇神”名单,按单抄家,而后,此火烧至普通居民家中。如此种种不满在来自各方造反精神的鼓动下,很快变成了“斗争的烈火”。这股大火烧得如此激烈,几乎没有哪个里弄委员会能逃脱被批斗的命运。里弄委员会的正常工作中断,里弄一度成为政治权力的“真空带”。这种混乱局面的持续显然不利于任何一方。1967年,恢复这一“政治传送带”的努力开始。[1](P339)1967年2月11日,南市区召开大会,制止“假借讨还血债”冲击里弄干部的行为,并当场逮捕了一人,以儆效尤。[2](P298~299) 1967年5月,全国第一个革命居民委员会——上海黄浦区牯岭路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接着,长宁区新华路成立革命委员会。随着各区各里弄陆续建立革委会,街居组织体系得以恢复。[2](P298~299)在“政治建街”的口号下,一些城市的街道实行军事编制,如天津即在街道的革命委员会下设连、排、班。连设正副连长,规模相当于原来1~2个居民委员会管辖的范围;排设正副排长,由一些“居民积极分子”组成的直接听从连长指挥的基本骨干组成。1968年后,连、排、班编制取消,恢复了文革前的居民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规模,但组织名称“革命化”了,即改为“革命居民委员会”,简称“革居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