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国初期中国农民信仰实践的历史性反思

作 者:
王晶 

作者简介:
王晶,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法学博士(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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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确定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蓝图而奋斗。但是,鉴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殊国情,中国共产党把理想蓝图化为“两步走”战略,第一步是完成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第二步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并指出“民主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革命的必然趋势,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是在于力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1](P651-652)

      对于中国革命的第一步理想蓝图,任务是“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1](P678)这一理想蓝图是感性的、具体的,农民们看得到,摸得着,能给农民带来温饱,是世代农民梦寐以求的信仰与追求。因此,广大农民是坚决拥护的,积极投身于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中去,并成为革命的主力军,显示出农民的革命进步性和强大力量。

      对于第二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前途,从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和共产党的两步走战略来看,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他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方向是明确的,党内意见也是一致的。正如毛泽东所指出:“完成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并准备在一切必要条件具备的时候把它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上去,这就是共产党光荣的伟大的全部革命任务。每个共产党员都应为此而奋斗,决不能半途而废。”[1](P651)问题是具体步骤怎么走?什么时候走?农民愿不愿意走?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后,这一系列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按照周恩来在关于《共同纲领》草案起草经过及其特点的报告说明中的说法,社会主义前途是需要等到全国人民社会主义觉悟提高,并在实践中认识到这是惟一的最好的前途,并真正承认它,愿意全心全意为它奋斗时,再写进共同纲领中并实施。

      然而,自从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在农村开展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实际就迈开了中国共产党“两步走”战略的第二步。而事实上,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中国农民,社会主义的觉悟并没有达到完全自觉程度,他们仍然留恋土地,想在私有制基础上发家致富,甚至有少数农民采取极端方式“退社”、“单干”。但是,饱尝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压迫痛苦的大多数贫苦农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土地改革,已从心里认定跟着共产党能过上好日子,共产党在贫苦农民中的威信已如日中天,他们对共产党的信仰,就是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仰。信仰使人拥有使命感。因此,党无论采取怎样的步骤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中国农民都一呼百应,为中国奏起了一部农业社会主义交响曲。

      互助组是我党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站,初级社是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中间环节和过渡形式。从理性分析与实践证明来看,初级社比互助组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其产量普遍比互助组高。如果初级社的发展能够稳扎稳打、稳步前进的话,那么初级社的社会主义示范作用,就会像周恩来在《共同纲领》解释说明中所说的:“通过实践证明给全国人民看”,使“全国人民在自己的实践中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全心全意为它奋斗”。但是,历史没有如果和假设,有的只是经验和教训。实践结果是,初级社在大发展中还没来得及巩固,就从1956年1月起,在全国普遍办起了高级社,争先恐后进入社会主义。1957年6月,加入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达到了93%。初级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降为3%。[2](P276-277)。循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仰的逻辑演变,高级社必然要向人民公社过渡。因为高级社还不是一个稳固的社会主义体制,高级社一开始就宣布了自愿原则,允许农民自由退社。1956年秋收分配前后到1957年上半年,在全国相当大一部分农村里发生了“拉牛退社”的风潮,就是一个警钟。因此,为了巩固农村社会主义改造成果,为了尽快实现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理想目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1958年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大跃进”运动的推动下,中国农村在高级社基础上又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从互助组,经过初级社到高级社,再过渡到人民公社,它记载了中国农民追求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仰的心路历程。虽然今天看来有悖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有悖于当时农民的眼前利益,其中具有乌托邦色彩。但是,它是一场信仰的伟大实践,它寄托了世代中国农民追求社会平等和共同富裕的梦想,寄托了中国共产党人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宏伟宿愿。无论成功与否,它都是一笔历史财富,给我们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和沉痛的思考与启示。

      思考启示一:关于信仰模式的认知问题

      土地改革后,党要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个基本方向问题上,党内观点是一致的。但是,在速度和具体步骤上,党内曾存在着严重分歧。以刘少奇为代表的我们姑且称之为“生产力观点”,认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应稳定在不动摇私有制基础上的互助组阶段,要与小农经济所能提供的生产力水平相一致,要保护个体经济,要先机械化,后合作化。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观点我们称之为“生产力与所有制并举”的观点,其思路是:农民的基本出路是社会主义,而新中国成立后到实现社会主义这阶段不是静止等待、巩固、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静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动态,既然是“动态”,就要一步步向社会主义方向走,就要削弱、减少小农单干、贫富分化和私有制等非社会主义因素,扶持和增强互助、合作、集体、公有等社会主义因素,通过所有制的变革促进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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