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社会经济变迁”笔谈

——唐宋制度变迁:平等与效率的历史转换

作 者:

作者简介:
谢元鲁 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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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1-4721(2005)01-0038-10

      一

      我认为唐宋制度变迁的特点是:经济制度及其运行方式由注重平等到注重效率,而政治制度则由注重效率演变为注重平等。

      所谓注重平等,指机会均等和竞争程序的一定条件下的公正,即出发点和动机是为了保持某种程度的公平。唐代前期经济制度对平等的注重,主要表现在诸如均田制、租庸调制的实行等方面。如唐代初年实行均田制,武建国认为其实质“乃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国家,官僚、地主、百姓等臣民依照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均平占有土地的制度,这是均田制的基本立法精神和实质”。这种立法精神,尽管在实行过程中因种种因素最终并未体现,但其出发点和动机是企图追求一定条件下的均平,仍应是肯定的。

      所谓注重效率,主要指结果是否能创造更多的财富或完成更多的设定目标,是经济学上所指的帕累托最优,即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力,货畅其流。唐代前期在政治制度方面注重效率的标志是:建立选拔宰相制度,设立翰林学士,边境设置节度使,建立皇权之下高度程式化运行的三省六部制,实行使职差遣制,大量吸收少数民族将领与官吏任职等等。科举制的产生与发展,隋唐六部的设立,表明中央国家机构的合理化、程式化和稳定化,显示出较高的行政效率。这种对行政效率的注重,甚至可以突破程式化的行政机构的约束,如使职差遣制的出现到发展,其主要目的即为提高行政效率。

      开元天宝时期,科举已成为唐朝选拔高级官吏的重要途径,但“一些从科举入仕的官吏普遍轻视政事实践,缺乏政治才干,无力去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军事问题。玄宗便只好依靠那些没有文才,甚至文化水平也不是很高,但却具有丰富的从政经验和卓越政治才能的官吏来解决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项具体问题”。直到唐代中期,唐朝统治集团虽然出现文学和政事之争,但仍然是主张行政效率的官吏占据主导地位。唐代的经济制度重平等轻效率,政治制度则重效率轻平等。

      宋代则不然,在经济领域对效率的注重逐渐取代了对平等的注重。宋代经济效率的提高,主要表现为土地产权逐步由国家平均分配土地的均田制向土地私有转换,出现了产权的明晰化趋势;国家权力对某些新兴经济领域控制相对薄弱。同时,经济制度和组织建立、变迁和运行所产生的社会交易成本也逐步降低,表现在社会商业信用新体系逐渐形成与完善化。例如,在金融货币业,唐代后期,长安、扬州等商业发达城市中,为便利豪商巨贾的货币存取,已出现了许多专营钱币大量存取与贷出的金融机构——柜坊。北宋时纸币交子的产生,正是社会商业信用建立的集中例证,皆是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的重要表现。宋朝对于新兴产业部门的国家控制力逐渐松弛。在工商业等流动性大、难以控制的领域开始出现经济效率方面的突破。宋代的许多手工业部门,如纺织业作坊规模巨大、分工细致、工艺先进。井盐业私营规模大,并已作坊化,出现雇工与业主的货币雇佣关系,都显示经济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经济领域表现出对平等的淡薄,财富及资源出现更高程度的转移与集中。宋代土地私有制空前发展,所谓“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土地兼并盛行,形成“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的严重不平等现象。

      在政治制度方面,宋朝注重官吏选拔的公平与机会平等,官僚阶层取代了贵族阶层成为社会的统治力量。朱瑞熙认为,宋代统治集团的特点是:一、非身份性的官僚地主成为地主阶级的主体;二、官僚地主不再严格区分清、浊的流品;三、官僚地主的政治、经济地位呈现不稳定状态;四、宋代的官户享有的减免国家赋役的特权较唐代品官要少。这实际上就是官僚集团内部逐步出现机会平等和身份平等的趋势。宋代政治运行方面,君主之权也受到多种制约。宋代在政治领域注重平等的另一标志,是官僚土大夫集团的政治地位较唐代有所提高,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价值观念的士大夫阶层兴起,出现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呼声。虽然这种政治的平等趋势仅限于统治集团内部,而且仍然是皇权主导下的平等,但较之唐代,仍为明显的变化。

      二

      唐代后期至五代中央政权统治能力的下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思想文化多元化的趋势,以及宋代统治集团为保证制度的稳定性的需要,是唐宋之际在政治行政领域,从效率到公平的变迁的内在动力。唐宋科举的发展,使得文才取代才干成为高级官吏选拔的主要标准。这就是政治领域由注重效率逐渐被注重平等所取代的原因之一。宋代强化中央集权与注重政治平等趋势并不矛盾,宋王朝对中央集权的强化,主要集中于剥夺地方藩镇军权、地方政府财权以及实行科举制度等方面,是为了保证政权的稳定。

      但是,经济效率和政治公平的两种演化途径互相作用的结果,使唐宋之际演变出一种混合的社会制度:其中一部分制度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另一部分制度则注意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唐宋之际出现的政治平等趋势,主要是在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再分配,结果是导致官僚统治集团的出现。但高度的中央集权又必然会导致行政事务的低效率与社会交易成本的上升,这是无法持久的。而经济领域从平等到效率的演变动力,则主要是为降低交易成本的约束。例如国有土地所有制之下,国家征税与监督这一制度的交易成本高于私人土地所有制。经济制度的变革,是在唐宋王朝由贵族社会向官僚社会的过渡期中,国家权力放松了对许多经济部门的管制的空隙中出现的。但是,从政治平等趋势中获取利益的统治集团成员占据了主导地位,官僚统治集团掌握国家主要权力的结果,使经济领域向提高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方向的变迁逐渐停滞,经济领域降低的交易成本,为政治领域的低效率和高交易成本所吞食。

      当拥有一定政治平等权利的官僚集团的出现,并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排斥其他社会集团利益时,社会交易成本的增加就成为必然趋势,这就导致国家行政领域的低效率和政治改革的失败。那么这种在高度中央集权制和官僚制度之下的平等,就隐含着自身的矛盾与衰落的根源。使宋代的官僚政治成为社会进一步变革的阻力,从而使宋王朝未能出现历史性的社会与经济突破,社会的发展逐渐停滞。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标之一,都是为了提高宋王朝的行政效率,然而都在官僚集团的维护既得利益之下遭到失败。斯波义信认为,导致社会变革功能障碍的另外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官僚机构膨胀导致的自我控制能力下降及行为规范弱化以及行政费用的增加超过财政负担限度;二是随着社会商业化而导致的财富不平等分配。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唐宋社会的演化逐渐趋于社会财富的分配而非社会效率的提高方面。但是,当这种较高的经济增长临界点一旦再次达到,在一定的社会技术条件下,效率的提高会遭遇边际效益递减的结果。即花费更多的代价,却只能得到越来越少的结果,而且官僚集团的低效率及庞大的财政支出,使社会总效益减少更为严重,经济制度的改良终于在政治制度的制约下,最终出现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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