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的重新分析和汉语语义语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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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文系。(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语文研究

内容提要:

语法是理据载体组合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对规则的研究不应满足于描写,更重要的是要着眼于结构单位的生成。生成的方式会因语言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就汉语来说,这种变化的基本规律就是昨日的结构单位转化为今日的理据载体,并由此引发基本结构单位构造规则的转型,因而需要进行重新分析,建设新的语言理论。《说文解字》的“以形释义”是汉语因结构单位生成方式的变化而对字的结构规则进行的第一次重新分析,重共时的描写;清儒的“因声求义”是对这一分析的深化,重历时的生成。表达一个概念的字组的大量产生使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又经历了一次重大的转型,特点是从空间的“面”转向时间的“线”,从“形”转向“序”,而字就是这一转化的枢纽,因为它是结构单位的空间生成的终点,而时间的“序”的生成则以此为起点,这一空间终点与时间起点的交集使字成为汉语的不可动摇的基本结构单位。生成方式的这种变化使汉语研究的重心从语汇字法转向语汇句法。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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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语言的发展和语言结构单位的重新分析

      语言是一种规则系统。这种规则可以因语言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人们对此的认识也会随着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地深化,因而往往会产生一些对相同的语言事实进行新的不同规则的解释。这种现象一般称之为重新分析(reanalysis)。这是历史语言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人们用它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的语言现象进行规律性的解释,或因认识的深化而对某些语言事实进行新的解释。这一概念在西方语言学中的运用比较广泛,克里斯特尔(1997)对此的解释是:

      语言演变研究中指改变一个语言形式的结构或功能的演化。例如,当两个词聚结为一个复合词时,它们的独立地位就需重新分析为一个整体(hair“头发”名词+cut“剪”动词→haircut“理发”名词)。任何语言平面都涉及重新分析:例如一个词汇项(如一个主要动词)可演变为一个语法项(如一个助动词),一种音系演变可能要求对一个词的音节划分作重新分析,或一个词的音段可指派给另一个词(英语a naddre→an adder“一条蝰蛇”)。

      这一概念在解释语言现象的变化时具有广泛的效用,应该受到我们充分的重视。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感到这一解释有明显的局限,主要是:只涉及不同结构层面的结构单位的线性组合,不涉及非线性的音义关系;只涉及客观的语言规则的改变,不涉及对语言现象的主观认识的深化;基本上只是对变化了的语言现象进行随文解释,缺乏理论性、系统性,难以用统一的视角对不同的重新分析现象进行理论性的解释。这可能与印欧语的结构特点有关,我们需要根据汉语结构的特点去丰富、补正这一“重新分析”概念的内涵。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字是它的基本结构单位,重新分析在汉语史上是一件经常发生的事情,而且大多是利用汉字所提供的线索对相同的语言事实作出不同的规律性解释。这种重新分析与印欧语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因为它多发生于字内,而不是字与字之间的组合;多集中于对字的结构的主观认识的深化,而不一定是语言事实本身的改变;多利用字与字之间的非线性的字义对举等方法进行互证分析,而不是求助于结构单位之间的线性组合。这里不妨以杨树达(1935)的《释听》为例讨论相关的问题。“听”音yǐn,不是“ 聽”的简写。杨文的重新分析是:

      《说文》二篇上口部云:“听,笑貌也。从口,斤声。”按听为笑貌,前人未有言其故者。以愚考之,盖谓张口之状也。何以明之?十篇下心部云:“忻,闿也。从心,斤声。”引司马法曰:“善者忻民之善,闭民之恶。”按十二篇上门部云:“闿,开也。”闿与开音义并同,闿乃开之形声字。许君分闿开为二文,非也。寻司马法忻与闭对音,实开与闭对言也。忻字从心,切言之当云心开。秦汉间人恒言心开。《汉书·酷吏传》云:“王温舒居他,惛惛不办,至于中尉则心开。”此心开谓明慧。《后汉书王常传》云:“闻陛下即位河北,心开目明。”此谓喜乐。心开则喜,故言部欣训喜,欠部欣训笑喜,今通语谓取乐为开心,盖古之遗语矣。忻为心开,听文从口,当为口开,笑者口必开,故听为笑貌矣。《庄子·盗跖篇》云:“人除病瘐死丧忧患,其中开口而笑者,一月之中,不过四五日而已矣。”此古人谓笑为开口之证也。

      这是利用字形和文献提供的种种线索,对举印证,对“听”字的含义进行的重新分析。这里没有结构单位间的线性组合,也不是因语言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现象,而完全是对字义的认识的深化,说明语义型语言的重新分析有它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至于汉字的“形”在汉语研究中是不是占有它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徐通锵(2004b)已有讨论,这里不赘。

      比较汉、英两种语言的重新分析,不难发现它们各有自己的特点。语言理论研究不能用这一特点去否定那一特点,而是需要通过特点的比较去探索隐含于其背后的语言共性结构原理,使这一特点或那一特点都能得到统一的、有效的解释,并循此去进行语言理论建设。语言中产生重新分析的原因,如前所述,一是语言的演变,二是认识的深化;不管是语言的演变还是认识的深化,都是通过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分析表现出来的,因而可以从这里入手去探索重新分析的原因、机制和规律。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由理据载体的组合构成,因而我们将语法定义为“理据载体组合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简化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平常所说的“语法是语素组合为词的规则和组词造句的规则”只是这一语法共性原理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态(徐通锵,2004b)。对这种构造规则的研究以往多着眼于描写,我们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需要考察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从生成方式的变化中梳理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对之进行重新分析。生成方式的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就汉语来说,这种规律就是:昨日的结构单位转化为今日的理据载体;或者说,昨日的结构单位变成今日结构单位的一个构成成分。生成方式的这种变化必然会引发语言结构规则的重大调整,因而需要对基本结构单位的性质、特点和构造规则进行一次重新分析,建设新的语言理论。鉴于此,我们可以将“重新分析”这一概念进一步理论化,将它定义为:因生成方式的变化而对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进行再分析、再认识。我们可以用这一视角和原理去研究重新分析,从中梳理相应的理论和方法。

      汉语是语义型语言,它的语法属语义语法。从古至今,基本结构单位的生成方式经历了几次变化,而每一次变化都需要对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的构造规则进行一次重新分析,从而使汉语的研究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重新分析的转型期,重点是需要对字的性质、特点和它在字组结构中的地位进行一次再分析、再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对语言理论和它的发展趋向进行一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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