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解释与认知句法的根本目标

作 者:
张韧 

作者简介:
南京大学

原文出处:
现代外语

内容提要:

同当今大多数理论语言学流派一样,认知语言学研究心智内部的语言知识,这决定了 它同其他流派具有许多共同的语言分析课题。认知句法的任务就是描写与句法有关的内 在语言知识系统的结构、范围和具体运作。认知语言学与主流语言理论的不同在于它对 语言知识的描写力图做到具有认知合理性。目前汉语界对汉语认知语法的研究基本上以 象似性问题为中心,有很重的功能主义色彩,不太注重描写汉语句法的心理表征系统。 本文提出需要按照以构型为基础的视角描写汉语语法所蕴涵的符号单位(构型)网络。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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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105(2005)01-0027-08

      一般所理解的认知语言学是指最早由George Lakoff、Ronald Langacker等倡导并逐渐 形成一股较大势力的语言学理论和语言哲学思想。“认知句法”指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语法理论和进行的句法研究,尤其是Langacker的认知语法和Goldberg等倡导的构型语 法(construction grammar)。新世纪以来,中国的认知语言学虽然发展很快,但外语学 界对认知语言学的句法理论关注不多,而中文界自九十年代中期后产生了不少应用认知 语言学思想研究汉语语法的成果(参见 周红 2002)。这些研究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从 概念语义角度讨论汉语中一些语法格式的成因,把语法特点归结为一些认知原则或象似 性原则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象似性问题以及语言形式的语义解释也是功能主义研究 的一个突出特点。那么,认知句法是否完全等同于功能主义研究?认知句法的根本目标 是什么?本文首先从宏观角度澄清认知语言学的认知观的确切内涵,从而确定认知句法 研究的根本目标(第1节),以此评论目前汉语认知句法研究的一些突出特点(第2、3节) ,最后通过实例说明认知句法的目标应该如何体现在具体的语法分析上(第4节)。

      1.认知语言学的认知观与认知句法

      “认知”似乎是当前学术圈的一时髦语汇。这体现在许多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学科名称 中,如认知人类学、认知考古学、认知社会学和认知诗学等。国际上许多知名语言学家 也常常在认知科学研究机构中兼职。然而,国内的评介文章虽然就认知科学这一跨学科 领域的历史、发展和部分研究提供了有用信息,对认知语言学的有关成果也有不少介绍 ,似乎对“认知”与语言学理论的关系还未有十分清晰的把握。这个问题牵涉到中国认 知语言学的具体研究内容和方法,同时也涉及是否能让认知语言学的初学者以及偶然接 触认知语言学的其他流派的实践者感到有所收益的问题。

      对认知语言学的介绍一般首先讨论这一思潮与认知科学的关系。这种讨论应帮助读者 解答认知语言学到底研究什么、怎么研究?其他理论流派的语言学家也通常认为语言学 是认知科学的重要领域,那么其他流派与认知语言学有何关系?目前的评介文章恐怕尚 未清楚解答这些问题。比如,文旭(2002)在讨论认知语言学的研究目标时开宗明义地指 出从表达观念和思想的角度来研究人类语言就是所谓的“认知观”,最后又在突出位置 总结认知语言学的目标为探索语言、意义和认知的关系。这样的表述让人很难看清楚这 一思潮与其他流派的不同,因为这种所谓的“关系问题”很多功能主义者(如Talmy

      Givón)也非常强调,多数形式主义派别也从未说这种关系不重要,他们也声言自己的研究最终是要揭示人类认知的奥秘。比如生成语法的研究者可能不以为然地说,生成语法从来就在研究语言、意义和认知的关系,这从生成语法的基本框架特点和理论出发点就可清楚地看出,近期的生成语法理论还特别强调语义界面对句法的限制(Chomsky 199 5)。国内首部介绍认知语言学的专著(赵艳芳 2001)花了更多笔墨谈认知科学本身,如 对认知的各种定义,认知科学的哲学和心理学基础等,遗憾地是对认知与语言理论的关 系的直接讨论还显得不那么充分。这里无意抹杀赵著(及其他学者)的引介之功,也无法 全面讨论这些著述中的闪光点,只是从一普通读者的角度看,赵艳芳的讨论恐怕给人留 下的印象是认知语言学带着玄奥的哲学抽象性,同时对认知科学的具体目标以及用在语 言研究上如何实际操作感到茫然。

      认知语言学虽然是一个大的研究范式,涉及不少相关的研究,但对认知与语言研究的 关系基本上有一共同的总体把握。就此问题,目前最清楚和中肯的表述见于Taylor(200 2)。Taylor把认知语言学的认知观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内容,表示为小写的c和大写的C, 分别规定研究对象和研究思路。一方面,认知语言学强调语言的心智属性,认为语言学 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描写使人们能说话和理解言语的存在于心智内部的语言知识(小写c) 。另一方面,认知语言学的认知性还表现在对语言知识的描写力图做到具有认知合理性 (cognitively plausible),也就是从更基本的认知能力和非语言的认知结构的角度来 讨论人的语言知识(大写C)。Goldberg(1995)明确声称语言知识也是一种“知识”,因 此应该具有普通知识的特点。认知语法理论的基本概念和机制都以更普通的心理现象和 能力为基础,如心理固化(entrenchment)、抽象、结构对比、组合和联想等(Langacker 1999a;Taylor 2002),这是遵守认知合理性的一个突出例子。认知语言学的认知合理性立场是同主流模块式理论构架的主要区别,这也决定了这一思潮对语言知识的范围和特点的看法与主流生成语言学有较大差别。比如,生成语法中的移位操作,空语类等概念似乎难以通过基本的认知机制(如认知语法强调的抽象化和范畴化)从原始语料得出,这就不能算是人的语言知识。Langacker(1999b)把这称为限制原则(又见Langacker 19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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