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构主义的语言哲学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成晓光,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外国语学院客座教授,研究方向:语言学,语言哲学,英语教学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外语与外语教学

内容提要:

社会建构主义的语言哲学观认为,语言在本质上具有模糊性、矛盾性、主观性和建构性,所以,语言的意义只有在使用的动态过程中才能把握。语言使用就是主动地建构,而这种建构发生在与他人交往的环境中,是社会互动的结果。因此,学习主体应积极主动地用语言对个人学习经验进行认知和创造,去建构个人的意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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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038(2005)01-0003-05

      1.引言

      社会建构主义作为当前西方的一个主要学术思潮,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它为当今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了有利的理论支持。它的基本观点是,知识(亦意义)来自于社会建构。知识不是独立于认识主体(即人)之外的一种客观存在,而是人在认识外部世界的活动中的主动建构。这种建构发生在与他人交往的环境中,是社会互动的结果。

      社会建构主义的这种知识观也是一种哲学认识论和语言哲学的意义观。对哲学家们来说,认识外部世界须有一个正确的方法论,否则,获取的知识是不可靠的。而对语言哲学家们来说,任何知识的基础都是语言。知识的心理与外部表征、获取、储存与传输都是以语言为媒体。所以,认识外部世界最根本的问题是语言的问题。而语言的问题又是语义的问题。因此,语言哲学也叫做“哲学语义学”。(Malmkjr,1991:329)

      持社会建构主义观点的语言哲学家们(Goodman,1984;Bruner,1986)认为,语言意义在本质上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意义只有在语言使用的动态过程中才能把握,即:语言使用者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主动地去进行选择和诠释。这种观点为社会建构主义提供了语言哲学的理论基础。

      本文将围绕着语言意义的几个中心命题,来探讨社会建构主义的语言哲学基础。

      2.语言意义的实质

      2.1 语言意义的不确定性或模糊性

      关于语言意义,西方语言哲学中的早期理论是指称论(theory of reference)。其中最早的密尔(Mill,1910)的原始指称论(primitive reference)认为,一个名称所代表的事物就是这个名称的意义,也就是这个词的意义。例如,“伦敦”这个名称代表某一个城市。当然,密尔注意到,有时候两个摹状词(descriptors)可能是同一所指,如“英国的首都”和“英国最大的城市”都指伦敦,但它们具有不同的意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提出了概念的外延和内涵的理论,即:多数词语都同时具有外延和内涵的意义:它们既指示事物本身(外延),又指示具有某些特性的摹状词语所指称的对象(内涵)。

      然而,指称论还是遇到了它解决不了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真值同一陈述语句(truth identity statements)为什么能传达信息?如果词语的意义就在于它的所指,那要想弄懂这个词,只要知道它的指称就可以了。但这样的话,由于真值同一陈述句中a和b的指称是相同的,所以a=b这个句子就不可能具有新的信息。然而在实际上,许多真值同一陈述语句,如“伦敦是英国的首都(a=b)”,尽管其中的两个摹状词语共享同一指称,但确实传达了新的信息。

      指称论遇到的第二个难题是,没有指称的语句为什么会有意义?如“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 is bald”,我们知道,“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这个词语没有指称,因为法国现在没有国王,但不能说“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 is bald”这个语句没有意义。

      指称论的第三个难题是,为什么会有存在否定语句?如“Unicorns do not exist”。根据原始指称论,这个句子应该是矛盾的,因为既然指认了unicorns,就意味着unicorns是存在的,但事实上unicorns并不存在。

      因此,后来的弗雷格(Frege),罗素(Russell)和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都对原始指称论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弗雷格提出了sense(涵义)的理论。Sense是具有识别性特征的声音或标记,通过它来选择一个对象,这是一种话语指向。理解语言的意义就是明白某个特定的对象在某个特定的时间被某个特定的涵义所选中(Frege,1891/1977)。这样,在“The morning star is the evening star”这个句子里,虽然两个摹状词语共享同一指称,但却有不同的涵义,因为事物本身不是词语的意义。特定指称的特定涵义产生意义。

      对第二个问题的处理,弗雷格认为,没有指称不等于没有意义。意义存在于涵义之中。“The present king of France”没有指称,但不等于没有意义。它仍然有涵义。在自然语言中,这种现象叫做“后备零指称”(fall-back reference 0)。

      至于第三个否定语句的存在问题,弗雷格说世界上有两种存在,一种是实体存在,一种是概念存在。实体和概念分别以名称指称和概念指称存在于指称的范畴里。概念虽然是一种不完整的存在,但仍有肯定与否定之分。

      罗素的解决方法是提出了原始指称论的两个变种——语法指称论和逻辑指称论。语法指称论着重于语法关系方面的论证。罗素(1903)认为,从语法上看,名词的意义是它们所指的事物,而动词,形容词,副词和介词的意义则是事物之间的关系和属性。还有功能词,也叫句法范畴词(syncategorematic)。它们的意义来自语境,如世上就没有“如果”和“但是”所指称的事物。逻辑指称论则强调指称的逻辑关系。按照罗素的说法,虽然名称与个体之间只能有命名这一种关系,而命题(proposition)和事实之间则有或对或错这两种可能的关系,但它们之间都存在着对应关系,或逻辑同构关系。它们的意义都在于它们各自所指称的对象。从这一点上来看,罗素仍然没有突破指称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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