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八县方言动词的完成体和已然体

作 者:
肖萍 

作者简介:
肖萍(1972-),男,江西永修人,浙江万里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讲师,苏州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万里学院 文化与传播学院,浙江 宁波 315100

原文出处: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鄱阳湖周边地区包括彭泽、都昌、湖口、星子、永修、波阳、余干、新建等八县,文章以普通话为参照,用表格排列了普通话的“了”在八县方言中相应的“体”表现形式,以实例比较并分析了“体”表现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同与异。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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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35(2004)06-0038-06

      一、引言

      鄱阳湖,我国第一大淡水湖,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南岸。其水域范围涉及该湖北部的彭泽、湖口、星子、都昌,东部的波阳,西部的永修,东南部的余干以及西南部的新建等八个县。

      鄱阳湖平原是赣语的中心地区,赣语的形成与此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于该区域河湖港汊星罗棋布,八县方言多保留着各自的特色。

      本文谈的是一组语法范畴:完成体和已然体,即与普通话的虚词“了”相关的语法现象。

      二、困惑与现状

      在普通话中,“了”看似简单,但用法复杂,要解释清楚还不那么容易。例如:

      (1)a*我下车后,中国同学热情地帮了我搬行李

      b 我下车后,中国同学热情地帮我搬行李

      (2)a*昨天你们真是帮我的大忙

      b 昨天你们真是帮了我的大忙

      为什么例(1)a“帮”的后面不能加“了”,而(2)b“帮”的后面又得加“了”呢?目前还说不清楚。”[1]再如:

      (3)我在北京住了三年

      (4)我在北京住了三年了

      这两个句子只差一个“了”字,(3)句隐含着“现在不在北京住了”的意思,(4)句隐含着“现在还住在北京”的意思。[2]

      

      三、比较分析

      什么叫“体”?体是指以一定的语法形式表示动作、性状或事件在时间进程中的状态。作为一种语法范畴,体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有机统一。我们所说的“体”,涵盖了词法与句法两个层面。体形式不局限于附着在动词上,体意义也不只是对动作而言,而是对被附着的成分(含句子)所述的动作或事件的过程而言。(注:“体”概念的解释吸收了1993年上海“中国东南部方言语法研讨会”与会学者的认识成果。可参见张双庆主编《动词的体》“前言”部分(李如龙先生执笔),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6年。)

      为论述方便,我们以表格的形式,把目前学者谈及较多的完成体和已然体在鄱阳湖八县相对应的体形式加以对照:

      

      下面,我们以普通话为参照,比较分析鄱阳湖八县方言与“了”相关的语法现象。

      

      (9)那(注:下加浪线表示该字为训读字,下同。)只花瓶等伊侬打掉/着 那个花瓶被他打坏了

      其他方言点,两种体标记记音符号迥然有别,分工亦有不同,具体表现在:永修话的完成体用“仔”、“刮仔”表达,已然体用“哆”、“刮哆”表达,两者的区别在于“仔”、“刮仔”可以出现在一般句法结构中,“哆”、“刮哆”则有成句的作用,一般处于问答句的答语中,通常置于答语句末,表达一种强烈的肯定语气。例如:

      (10)染(注:直接注音表示有音无字,下同。)刮仔一只碗啦?——刮仔。刮哆 你掉了一只碗了?——确实掉了

      (11)我吃仔饭,你吃仔么?——吃哆 我吃了饭了,你吃了吗?——吃了

      (12)渠去仔一个多月,还冒回来 他去了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回来

      (10)句答语“/刮仔”等同于“刮仔碗”,省略了后置宾语成分,表明“摔”的动作已经发生,而“刮哆”则起到肯定“摔掉一个碗”这一事实的作用,肯定事态已经出现了变化,对将来是否用这个碗吃饭有了影响。这里的“刮”起着增强“仔”、“哆”体意义的作用。(11)句的“哆”置于答句中。(12)句的“仔”置于动词与表时量的名词短语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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