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429(2004)06-0433-5 1.引言 沈家煊(2000)认为,正确解读句子的意义不能单从词汇自下而上地进行,句式本身的意义会自上而下地影响句子意义的生成,因此有必要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研究句子语义的生成。配价语法的缺点就是认定整个句子是否合格取决于各组成成分(动词和相关的名词等)。其实,句子的意义与形式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规律性。Goldberg(1995)提出的“构式”概念很好地说明了这一问题。她的主要观点是,句子都是构式的体现,而构式有其自身独立于组成成分的整体意义,整体意义是无法完全从组成成分推导出来的。句子要在实际的语境中产生语用效果,就要做到形式和语义的匹配。影响语言意义的因素不仅有词汇项,而且有更大的语言单位,即语法构式(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一个句子不是一堆句子成分的堆砌,而是一个“完形”(gestalt),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在一个句式结构里,各成分意义的相加不一定能得出句式结构的整体意义。组成成分的意义固然对构式的整体意义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但构式的整体意义也制约着组成成分的意义(Fillmore & O'Conner 1988)。 传统语法从词的用法自下而上地进行解释。认知语言学对转喻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笔者(李勇忠 2004)已对构式义与转喻的关系作了粗略的研究,本文继而从概念转喻结果代原因(EFFECT FOR CAUSE)和效果代行动(RFLSULT FOR ACTION)的认知功能出发,进一步分析在构式义与词汇义相冲突的情形下,如何通过压制来消除冲突的问题。 2.构式意义的ICM阐释 “构式”这一概念并非泊来品。在Goldberg之前,汉语学界对构式就有一定的认识。如双及物构式(即双宾语句)、兼语句、给予句、“把”字句、被动句等具有特定标记的构式有其语义属性:“把”字句具有处置义,双及物句具有给予义,兼语句具有使令义等。但是,Goldberg从认知语言学角度来审视构式,使构式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关注。她给构式下的定义(Goldberg 1995:4)是:C作为一个独立构式,是形式(Fi)和意义(Si)的结合体。该构式能成立的条件是: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是不能从C自身的组成部分中预测出来,也不能从原有的构式获得。 理想化认知模型(ICM)是Lakoff(1987)认知理论中的重要术语。其主要内容是,人的认知模型是以命题和各种意象的方式贮存在大脑中,认知模型在人与世界的交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贮存信息,而且还对输入的信息加以重组。理想化认知模型对我们生活的经历和行为方式高度概括,为我们认知世界提供了一个简约的、理想化的认知框架,影响着我们的思想与行动。构式意义与理想化认知模型有密切的关系。 不同的构式具有不同的构式意义(沈家煊 2000),例如:“他死了父亲”和“他的父亲死了”这两个构式,前一句强调他父亲去世给他带来巨大的悲痛和损失,后一句只是表明父亲去世这一事实。如: (1)他七岁上死了父亲。 ?他七十岁上死了父亲。 (2)他来了两个客户。 ?他来了两个推销员。 (3)我写给他一封信。 ?我写给他一幅春联。 三句中的前一例都是合格句,而后一例都是不合格句。因为,在“父亲去世”的理想化认知模型(ICM)中,七十岁父亲去世不如幼年失去父亲那样损失巨大。“他来了两个客户”所属的构式,其整体意义有“获得利益”的成分,在“来人谈生意”的ICM中,来客户是有所得,而来推销员则不是。同样,在”写给(某人信等)”的ICM中,写信是最具原型化的(prototypical)动作,换言之,“写给”构式最容易激活的是“信”,相反,“春联”则不在这个ICM中,或者说它处在激活成分的最边缘位置,不具典型特点。春联可以进入其它构式,如“我给他写了一幅春联”。 句子的意义来自构式义和词汇义的相互作用。如果构式义与词汇义一致,则两种意义互相加强。如果两种意义相互冲突,则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句子在概念上不合格,另一种是构式义或词汇义占优先地位,从而消除冲突。这种意义冲突的消除被称为“压制”(coercion),Talmy(引自Panther & Thornburg 1999)把它叫做“迁移”(shift)。请看例句: (4)Run to the school! (5)# Happen to like me! (6)Be happy for my sake! 这三句都是祈使句式。祈使句是一个行动构式(action construction),一般而言,只有表动态动作的动词才能进入这种构式。例(4)的“跑”(run)正是表示动作的谓词,此句构式义和词汇义完全一致。相反,例(5)中happen表示的是存在事件的意义,与祈使句式不相容,属不可接受语句。与(5)不同的是,例(6)虽然构式义与谓词(be happy)的非动作义(即静态义)相冲突,但构式义压制了词汇义,使得句子获取了压制后的意义,可解释为:采取某种行动以便达到为我而高兴的结果。行动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因而该句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情况下压制能生成合格的句子,什么情况下生成异常句?这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