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演变的理论和类型

作 者:

作者简介:
瞿霭堂(1934-),男,上海人,教授,主要研究藏语、汉藏语言和语言理论。中国人民大学 中文系,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语言研究

内容提要:

语音的演变理论或原理的研究是历史语言学的一种基础研究,但一直缺乏深入和全面的探讨,主要是混淆了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差别,完全从语言内部和没有人的社会中去寻找语音发展演变的规律和原理。我们在语音演变研究中提倡以人为本和人文精神的研究方法,坚持社会规律是人自觉活动所体现的唯物主义法则,在语音演变的研究中,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即思维和认知的能力和方式,语言认知和应用的心理模式和心理基础,语言应用的能力和态度等这些与人有关的具体因素,认为人类语言中语音演变的原因、方式、过程和结果具有统一性和共同性,可以放在同一个理论框架中来解释和说明。客观上不存在连续式和叠置式音变,也不存在独立的扩散式音变。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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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4)02-0001-13

      0 语音演变的研究是语音的历史研究,也是语音变化的原理和机制的研究,是历史语言学的基本目标和重要方向,一个不可或缺的课题,甚至可以说是历史语言学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因而,从来为历史语言学家所深切关注,理论迭出,成果斐然。最主要的理论大致有四种:新语法学派的连续式音变理论、波浪说、方言地理学和语言联盟的扩散式音变理论、王士元的词汇扩散理论和拉波夫的变异理论。这些理论不全是研究语音历又演变的理论,只是与语音变化有关的理论,因为语音的共时变化与历时变化是很难区分的,因此这些有关语音变化的理论,甚至共时音变的理论,都会对语音演变原因、方式和过程等具有解释的意义和价值。这些理论也不全是完整的语音演变理论,完整的语音演变理论至少要包括演变的原因、条件、方式,过程和结果等各个方面,而上述理论只在不同的方面对语音的演变做出贡献:前一种理论贡献在演变的条件,后三种理论贡献在演变的过程,都对进一步研究语音的演变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和价值。当然,这些理论除了没有全面研究语音的演变外,还都存在一些不足,由于各自强调理论的独立性,把原本互补的关系变成了对立的关系,而且在一些基本概念上,比如演变和变化、历时和共时、渐变和突变、变化和竞争、扩散的方式和单位等都存在分歧甚至错误的理解。为此,我们不能不对这些语音变化的理论进行再认识,澄清一些基本的概念,在前人的研究以及自己观察和研究的基础上,为语音演变的全过程建立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以期能对语音的演变有一个科学的解释和全面的认识。

      一 理论和方法

      1.0 研究语音演变的理论,不能不涉及语言观,因此不能不先对与语音演变有关的语言观念和相关概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比如演变和变化,一般都以为演变是历时的变化,变化当然就是共时的变化了。其实,区分历时的音变和共时的音变是很困难的,因为任何一个语音都是处在时间和空间之中,处在发展之中。如果以音变的条件来说,即共时音变是有条件的,而历时音变与共时比较来说是没有条件的,那么见母三等字从舌根音变为舌面音,后面i的条件至今犹在,可是不能不承认它是演变;如果从音变的结果来说,那么,大家都承认变异是变化的开始,扩散式音变是在共时中扩散的,共时中扩散的这部分语词中的音变,算是历时音变还是共时音变呢?扩散是在时间中进行的,扩散的时间有长有短,怎么来确定多长时间算共时,多长时间算历时呢?这说明音变中的“时”是不容易确定的,何况,今天看到的历时音变是过去共时音变的结果,今天看到的共时音变又是以后历时音变的开始。这就给我们通过语言内部语音的变异、扩散和由于历时变化所造成的共时的空间差异来观察语音演变的机制和原理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1.1 研究语音的演变与研究语言的所有其他门类一样,必须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和人文精神。结构主义将语言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符号系统,这没有什么不对,错误的是把语言这个符号系统绝对化、概念化甚至人格化,与社会也即与创造语言的人割裂开来,成为一种所谓的自组织系统,把语言发展的动力完全限定在语言结构的内部。这不仅是一种机械主义,而且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只是把与人无关的推动语言发展的力量从主观唯心主义心里的“神”移到了客观的语言符号系统中罢了。他们不明白什么是原因,什么是条件,更不明白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打个不一定很恰当的比方:汽车所以会动,是人开动的,人创造了汽车这个装置,只是一个能动的条件,没有人的开动,汽车是不会自己动的。语言是人的思维能力所独立创造的成果,也即人的一种思想。正因为语言是人的思想,人的思想可以各不相同,因此尽管人的思维能力和逻辑即思维规律是基本相同的,但作为一种思想而又去表达其他思想的语言却五花八门。语言是人创造的,语言的变化是人对语言的修改或再创造,离开了人侈谈语言的变化或语音的变化,来说明和解释语言或语音变化的机理几乎是不可能的。人们根据前苏联教条主义所谓的语言发展的内在规律性,确定和预测语言或语音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并且认为这种“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是从来也没有人能离开人的因素说明白哪怕一条语言或语音系统的内在规律。比如假定浊塞音声母清化是汉语的一条内部规律,那么为什么有的方言又不清化呢?再进一步问,浊塞音声母为什么要清化呢?更遑论问浊塞音既然要清化,原来为什么要创造这个浊塞音声母呢?这是将自然规律教条地与社会规律混为一谈的结果,看不到这两种规律的差异性和社会规律的复杂性。“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各种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规律则必须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表现出来。”(注: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规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不研究“人们的自觉活动”,怎么能揭示语言或语音发展的内部规律呢?同时也忘记了辩证法的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忘记了人类在认识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能改造规律的创造性,更忘记了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由偶然性表现出来的道理。一个语言或语音系统离开了人,能自己组织自己,这种偶然性又是由什么东西来体现呢?除了语言或语音系统中有一种人以外的“神”的力量,还有什么力量推动语言或语音的变化呢?语言不成了不需要任何外在动力的“永动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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