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79(2004)04-0009-05 一 现代汉语的“给”既可以表示给予,又可以表被动。蒋绍愚(2002)认为表被动的“给”字句是由表给予义的“
”字句发展为表使役的“
”字句,再发展为表被动的“
”字句。论证非常精彩。 其实,北京话中的“给”除了可以表给予和被动外,还可以介引受事,表示处置义。赵元任(1996:300)认为,“给”在连动式中当首位动词用,宾语又省略的时候,用法有时像“把”字,动作向外。朱德熙(1982:181-182)认为,“给”的作用是引出与事,“把”的作用是引出受事。但在有些句子中“给”可以用“把”替换。比如“我给(把)电视机修好了”“我给(把)电视机弄坏了”。朱先生认为这里的“电视机”在形式上是与事,在语义上仍是受事。所以有的句子理解起来就会有歧义。比如“警察给他抓走了”“小偷儿给他捆起来了”。这两句里的“给”既可以理解为“被”,也可以理解为“把”。朱景松(1995:48)也认为介词“给”可以引进受事成分。 我们在北京大学中文系20世纪80年代初调查的北京真实口语语料中也发现了46个“给”可以当“把”用的实例。例如(括号里的阿拉伯数字为该句在语料库中的编号): (1)帽儿胡同,本来那个字是“帽”“儿”胡同,“绦”“儿”胡同,这个呢,他就他就给他简化了,就给他拼到一块儿了,就带“儿”字儿……(1101) (2)给埋抬搁的上边儿,就是死人,这么一裹,这么一裹,就跟什么是的……(1102) (3)这不系着扣儿呢吗,这边儿一扣儿,这儿一扣儿,就给带子拿过来,中间儿打开,这脸露出来。(1102) (4)你知道吗,你给录音机搁的屋里头,这一家子都回来了,他不知道有录音机,该说什么说什么,这录的这真的,这会儿怎么说也不行,反正差不多这,您说是不是?(1106) (5)有那那叫雇工队呀下去,那,给给给,给给给这些个臭泥全挖到马路边儿上。(1110) (6)他当地人哪,交通民警也很少,给我抽出搞这个,哦,搞这个交通民警去啦。(1111) (7)后来他他让国民党兵给抓走了,抓走了给他放回来,他一瞅家都没人儿了,他抽白面儿,就死的他那房子那儿……(1210) 不仅北京话,在很多方言中,表示给予的动词同时也可以表示处置义。比如(注:黎川话的例子见颜森(1993:80-81);洛阳话的例子见贺巍(1993:105、110);武汉话的例子见朱建颂(1992:37、40);溆浦话的例子见贺凯林(1999:239-240);乐昌土话的例子见张双庆(2000:49-51);新洲话的例子见邱席丹(2003:19-20);长沙话的例子见鲍厚星等(1999:335、347)。):
长沙话 我把哒一本书他。 把那个东西拿把我。 从上面列举的材料可以看出来,可以用表给予的动词表处置的方言分布范围很广,涵盖了中原官话、江淮官话、西南官话、客家话、湘语、粤北土话等南北方言。可以说,这种现象在汉语中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表给予的动词是如何发展成表处置的呢? 英国学者P.A.Bennett(1981:73)以洛阳话为例,分析了洛阳话中“给”的语法化过程:(1)洛阳话的双宾语句中“给”可以出现两次。比如“给书给我”;(2)发生成分结构的错误分配(Misassignment of constituent structure),第二个动词被重新分析为表与格的介词;(3)出现另一次重新分析(以(1)或(2)为起点),第一个“给”被分析成宾格标记介词(object-marking preposition)。具体的过程如下图所示:
日本学者佐佐木勋人(2002:235-245)也提出了和Bennett类似的看法。他认为,由给予动词构成的处置句是经由如下过程形成的:A类Give1+Theme+Give2+Goal→B类Give1+Theme+V+Give2+Goal→C类Give1+Theme+V+Result(Directional)→D类Give1+Theme+V+Result(St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