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在人类思想的发展历程中,“存在”始终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从诉诸经验事实的唯物观点到“我思故我在”的远古跫音,相关的议题总是不断浮现,牵动着哲学思维的发展与蜕变。有趣的是,人类语言对如何表述“存在”,也常在虚实之间徘徊:从实质的拥有,到时间、空间中的存有,以至于事件的完成与状态的确认等等,这些都可以从实词与虚词的区分中找到对应。以汉语为例,“有”的用法可以分为“拥有(possessive)”、“存有(locative-existential)”、“呈现(presentational)”、“完成(perfective)”、“断定(assertive)”五类(参见Cheng 1978、1979,Huang 1987及曹逢甫、郑萦1997)。例如: (1)a.我有一栋房子。(拥有) b.房子里有人。(存有) c.有人走了。(呈现) d.人没有来。(完成) e.我没有很调皮喔!(断定) 例(1)a、b中的“有”属二元述语,基础句式为“名词组+有+名词组”,“有”是一个动词。(1)c-e中的“有”属一元述语,基础句式为“有+子句”或“有+动词组”,“有”实际上已经虚化为助动词,而以句子的其余成分为论元。 本文的目的在于指出呈现“有”其实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语法功能,一为一元述语,词类为助动词,(2)a中的“有”即是;另一为名词组中的定语,词类为指示词(determiner),有(2)b、c为证: (2)a.有人走了。 b.有的人走了。 c.有些人走了。 讲得更精确一点,“有的人”和“有些人”的呈现意味已渐渐淡化:前者发展出分指(partitive)的用法,后者则有了殊指(specific)的用法。 我们认为,要解决定语“有”的分布问题,除了应从形式语法的角度来厘清其句法和语意的关联,还必须引入历史和方言等向度,才能对“有”虚化后引起的重析作用作一个周全的解释。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将“有的”与“有些”的差异归因于两者虚化程度的不同。 一 “有”字句的存在意涵 1.1 存有用法 表存有的“有”有一个重要的特征,那就是以地域名词组或介词组为主语;同时,其后的宾语必须为无定名词组(indefinite NP)。例如(3)(4): (3)a.(在)草地上有(*那)两个人。 b.(在)草地上有(*那)两个人坐着。 (4)a.(在)水里有(*那)五条鱼。 b.(在)水里有(*那)五条鱼游着。 这便是所谓的无定限制,为一般存在结构的重要特征(参见Heim 1987)。 1.2 拥有用法 表拥有的“有”似乎并不遵守上述的无定限制,如(5)a、b所示: (5)a.他有五栋房子。 b.他有那五栋房子。 c.他有五个儿子。 d.
有那五个儿子。 然而当情境允许,拥有常常引申出存有的意味。以(5)c为例,将“房子”改成“儿子”,无定限制的效应又会出现,这点只要比较(5)b和d的差异就一目了然。(5)c的语意其实与英语的存在句(6)a非常接近。因此,(5)d不好的原因其实和(6)b一样,两者都不允许有定的宾语。 (6)a.There are five sons of mine. b.*There are the/those five sons of mine. 由此观之,拥有与存有之间仍有许多灰色地带。这也印证了我们的看法,即实词虚化和语意引申有密切的关连(参考Li 1972,詹开第1981,Her 1991,Tsai 1999)。 1.3 呈现用法 英语存在句在汉语中的对应结构是呈现“有”所处的句式。看下面的例子: (7)a.有(*那)五个人来了。 b.阿Q有(*这)三年没洗澡了。 如(7)a所示,无定限制仍被奉为最高指导原则。此外,呈现“有”后可接附加语,如(7)b中的“三年”前面不能接“这”“那”等有定限定词,语法行为和(7)a中的论元一致。 1.4 完成用法 完成“有”比较像一个表达完成体(perfective aspect)的助动词,由事件的存在而引申出事件完成之意。闽南语和台湾话中“有”的完成用法便相当具有代表性,如(8)a: (8)a.伊有来。(闽南语、台湾话) b.He has come.(英语) 这点和英语中表完成的have有异曲同工之妙,比较(8)a、b可知。完成“有”在普通话中则只见于否定句式(参见Wang 1965),如(1)d中提到的“人没有来”。 1.5 断定用法 断定“有”则直陈状态(state)的存在,并引申出确认相应命题的用法,因此若语气增强,便有强调的意味。比较台湾话和普通话的相应句式,此点尤为显著,如(9)a之于(9)b(参见Cheng 1978,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