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263(2004)04-0001-10 1 如何解释论元增容:从动词配价走向句式配价 1.1 动词配价学说和论元结构理论 汉语动词配价研究奉行的是动词中心论,核心思想有两点: (i)动词决定多少种和什么样的从属成分(或称补足语)跟它共现; (ii)动词具有n元关系,等待着一定数目和类型的论元来填充。 论元数目就是价数,论元的类型主要指论旨角色(即语义角色,或语义格,俗称价类)。 这种观念正好顺应了美国语法学研究中的词汇主义(lexicalism)思潮。采取词汇主义这种研究路子的学者相信[1]p7-19,[2]p487-489: (i)动词的意义跟句法框架相关,动词的句法范畴框架(N+V+N…)可以从动词的词汇语义上预测。即:句法是词项要求的实现(投射),句法框架是动词意义的表层反映。比如,Jackendoff等把这种思想提炼为动词组合的透明规则:动词的意义就是一个谓词带着一组固定的论元,并造成一个命题。 (ii)从语义角色或论旨阵列上预测显性的句法。比如,Levin认为:普遍的连接规则(linking rule)把语义的论元结构映射为显性的补足语结构[3]。 这种思想的集中体现就是所谓的论元结构理论,其中,Jackendoff提出了著名的论旨阶层(thematic hierarchy)[4]p43,Larson提出了著名的论旨指派原则:如果一个动词α决定若干个论旨角色
,那么将论旨阶层上最低的那个论旨角色指派给句子成分结构(constituent structure)中位置最低的那个论元;然后,依次类推地指派其余的论旨角色[5]p382。 这种词汇主义的研究路线,符合弗雷格(Frege)提出的意义的组合性原理:一个语言中的每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是其直接构成成分的意义和用以联结这些成分的句法规则的函项(function)。这样,如果把动词的配价性质搞清楚了,那么句子的基本构造和语义解释也就基本抓住了。也正因为如此,汉语动词配价研究曾经并仍然得到中文信息处理专家的青睐。 1.2 动词变价和论元增容过程 动词配价分析在方法论上是属于自底向上式的(bottom-up)还原主义。它不能很好地解释从动词的语义和配价上无法预测的句式构造。例如(注:例子和说明参考沈家煊.句式和配价[J].中国语文,2000,(4):291): 1)a.老王扔我一包烟。b.他吃了我一个苹果。 2)a.他烂了几个橘子。b.他坐了一屁股泥巴。 对此,着眼于动词配价的学者的自然的反应是:仍然把这种句法现象归结为动词本身,常规的做法是把它处理为由于词义变化带来的配价变化。 这种所谓的动词变价现象,在英语中也是屡见不鲜的。例如(注:例3)-4)引自Goldberg,E.Adele.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Chicagoand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 3)a.Sally baked her sister a cake.b.Joe painted Sally a picture. 4)a.Pat threw Chris the ball.b.Chris kicked Pat the ball. c.Pat hit Chris the ball. 对此,Larson认为,上例中的bake、hit等动词经历了一个词汇派生(derivation)过程,这个过程被称作论元增容(argument augmentation),它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给动词的论元结构增加新的论元[7]。比如,英语及物动词的论元结构增加受益者(benefactive)和目标(goal)论元的词汇规则(lexical rule)可以具体地表示如下: 5)增加受益者(可选):向动词α的论旨网格(θ-grid)中增加受益者论旨角色。 条件:动词α表示制作(creation)或准备(preparation)事件(event)。 结果:客体为受益者提供了利益。 6)增加目标(可选):向动词α的论旨网格中增加目标论旨角色。 条件:动词α表示运动(motion)事件,其中施事向客体发出一个射体轨道。 根据词汇规则5)和6),可以把动词bake、hit的论元增容过程表示如下(注:详见Larson§4.2.1:Argument Augmentation.[7]p925-618顾阳§4作了很好的介绍,并作了一定引申和发挥[8]p81-82。): 7)a.bake:{θ施事者,θ客体)→ 论元增容 (增加域内论元:受惠者) → b.bake: {θ施事者,θ客体,θ受惠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