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显理论与汉英时体范畴的类型学差异

作 者:
尚新 

作者简介:
尚新 221116 徐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

原文出处:
语言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运用突显理论及其判定动词性语法范畴突显的标准(语法化程度、系统性、强制性和遍布性),论证英语是时制突显的语言,汉语是体突显的语言,并从正反两方面证明,汉语中不存在系统的时制语法范畴,从而确立英汉两种语言在动词性范畴方面的类型学差异。认识这一差异,可为解决汉语的时制困惑找到突破口,即汉语中的时间概念可以在体范畴中得到隐含,这种隐含性,我们可以称之为体范畴的“时间指向功能”。英汉语在时体上的类型学差异可能是语言“蕴涵通性”的具体体现。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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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引言:英汉语时与体的争议

      英语有时制,这一点毋庸置疑,学者们只是对英语是否存在“将来时”仍然存有争议。20世纪之前的传统英语语法,如Sweet(1955:97)认为,英语有三种时制,即过去时、现在时和将来时。而现代英语语法(Quirk 1972,Biber 1999)认为,英语只有过去与非过去的对立,将来时间的表达是依靠一些结构形式来完成的,如助动词结构Be going to+V、Be about to+V等;而一些学者如Comrie(1985)、Dahl(1985)认为,英语中的将来时明显区别于情态结构,因而传统语法的观点即英语有将来时制是正确的。目前争议还在继续。

      英语中是否存在体范畴,学者们的意见并不是那么一致,尽管关于英语体的讨论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成果也已经相当丰富,如Comrie(1976)、Dahl(1985)、Smith(1991)、Osten(1997)等。但也有一些学者质疑体范畴与英语研究的相关性,如Zandvoort(1962,转引自Battistella 1996)就曾指出:“把体的范畴从斯拉夫语引入到日耳曼语,从日耳曼语再引入到现代英语语法中,误导之精巧,让人震惊。”如果说英语有体范畴,进一步的观察会使我们发现,对英语中哪些成分是体范畴,哪些又不是,学者们基本上各执己见。Comrie、Dahl、Smith等基本保持一种思路,即英语中有完整体和非完整体,完整体以动词的一般形式(即零形式)为标记,非完整体就是传统讲的进行结构,至于英语中很是惹眼的完成结构,他们基本把它看作一种特殊的东西,既不是时制,也不是体,或者说既是时制又是体。这种观点在解决英语的过去一般形式时行之有效,但一旦大而化之,问题随之而来,就是动词的现在一般形式和表达将来的结构形式,它们是不是完整体?Comrie、Smith对此避而不论。而有些学者如Quirk(1972)、Osten(1997)、Biber(2000)等采取更为直观的思路,把英语中的进行结构视为非完整体,完成结构则看作完整体。但这一路径也不是没有问题,特别是动词的过去一般式与现在完成结构(have+V-ed)之间的“完整”性区分问题,如:He went和He has gone是否都表达了完成了的动作?因此,各派争论的焦点就体现在完成结构上面。

      英语中体的概念是从斯拉夫语、日耳曼语那儿搬来的,汉语中体的概念则是从英语舶来的。自高名凯(1948)提出汉语不存在“时制”而有“态”(即本文所论的“体”)以来,汉语有关时和体问题的争论已日趋激烈和深入。不同的是,英语中的时体争论是在既定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汉语中的争论还在分类的层次上进行,即汉语中到底有没有时制?时制与体的关系如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无时有体。认为汉语没有时制的语法范畴,时间概念通过词汇手段来表达。持此种观点的学者以“了”可以用在表示“过去、现在、将来”的时间概念中作为强有力的证据。国外学者以Comrie(1976)、Smith(1991,1997)为代表,国内以高名凯(1948)、王力(1954)、石毓智(1992)、龚千炎(1995)、戴耀晶(1997)为代表。如戴耀晶(1997:31)认为,汉语的实际现象中存在着不支持“了”、“着”表示时意义的情况。其一,“了”、“着”在复合事件句中的时间指示意义是不自足的;其二,“了”、“着”可以分别与过去、现在、将来时间词语相容,而不像印欧语表示时范畴的形式那样要随时间词语发生相应的变化。

      有体也有时。认为时制和体有不同的标记成分,词汇手段以广义的形态格式固定下来,可以作为语法范畴进行研究。吕叔湘(1953)、宋玉柱(1981)认为汉语有表达时制的标记。李临定(1990)进一步认为汉语有自己的时范畴,通过不同的分析形式和动词的零形式来表现。

      混合说。认为体助词同时是时制标记。雅洪托夫(1957)认为,汉语动词的“时”是一种“混合的体一时”范畴。其实,早在1924年,黎锦熙就把“了、着、过”看作助动词,并根据句中时间副词的表“时”特点分为过去时、现在时和将来时;而纯助词(语气词)“了”等,则有助表“体”的作用。持此观点的学者还有张济卿(1996,1998a,1998b)、陈立民(2002)、左思民(1998,1999)等。

      本文运用突显理论(theory of prominence),以类型学的思路来审视英汉语言的时制和体的问题,证明英语是时制突显的语言,而汉语是体突显的语言,并从正反两方面证明汉语中不存在系统的时制语法范畴。

      二 突显理论

      突显理论(theory of prominence)是语言类型学的一个部分。语言类型学与语言普遍性研究是语言研究的两种不同路径。在类型学研究中,世界语言在不同对立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不同的类型(types),语言学家们寻求对这些对立特征进行解释。比如,世界语言被区分为孤立语、黏着语、综合语、多式综合语等。又比如,以词序为基础,世界语言被分成SOV,SVO和VSO类型。这些均属于语言类型学研究性质。语言类型学要处理的问题是,各语言的句子结构都有哪些不同的策略?为什么不采取恒定如一的策略?对这些如何进行解释?普遍语法解释力的局限性正是语言类型学的发展缘起和基础。比如格标记与语义关系之间的关联是否存在于所有语言?语言学家(Bhat 1991)研究发现,在有些语言中,这些抽象关系的使用,只能使语言描写变得不必要的复杂,而其解释力却被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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