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教育学科本体论的前提性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付轶男,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助教,博士研究生;   饶从满,东北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比较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学科本体是学科存在和发展的最终根据。比较视野作为比较教育的学科本体,其本质是辩证的思维方式,并具有内在性、相对性、跨越性和开放性的特质。比较视野决定了比较教育的对象、方法论和学科特性。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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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格尔有言:“一门学科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这门学科是什么及其是否存在。”那么,比较教育作为一个已经有近二百年历史的学科,它是什么?又怎样存在呢?对这个本体论问题,本文试图在借用“本体”这一哲学范畴的基础上进行前提性探讨,即比较教育依据什么而存在?

      一、追问比较教育学科本体的意义

      “本体”就是终极存在。追问比较教育的学科“本体”——寻找这门学科存在和发展的最终根据,对于比较教育的学科建设自身而言具有更迫切的现实意义。

      在近二百年的发展史中,学者们一直力图建构本学科的理论体系,但在学科的对象、方法等这样基础性的问题上,却不能达成一致。明确学科的对象与方法是建构学科理论体系的基本前提,但如果仅就比较教育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而论,却给人一种充斥异质而缺乏同一的印象:不仅比较教育的研究对象涉及所有教育领域、覆盖整个国际社会,而且研究方法也汇聚了各种各样的主义和范式。异质化的表象当然首先带来的是无休止的学术争论,这使比较教育“成了一个由各种欣欣向荣而又互不相干的思潮构成的松散的集合体”。[1] 所以追问比较教育的学科本体,已经成为学科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次,异质化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研究对象与方法虽然是学科理论建设的基本要素,但对于比较教育这样一个异质性的边缘学科来说,它们不可能成为学科建构的本体,因此我们只能另辟蹊径。

      二、比较教育的本体:比较视野

      什么是比较教育的本体?这是在终极存在意义上对一个学科所进行的设问,因此本体可以被通俗地解释为学科理论安身立命的基点,它决定了学科的整体发展进程及特性。比较教育研究并不是寻找“共同点和不同点”的“描述性工作”,它“是对关系和关系方式而不是对事实进行的比较”,它是与“教育哲学”、“教育史”近似的“更高水平的抽象研究”,它“感兴趣的是比反映普遍规律的科学资料所能表现的还要深、还要广的现实”,[2] 因此它在本质上是对教育进行反思和再造。所以,比较教育的本体不会是普通的物质存在,而应是一种学科内在的思维逻辑,这里我们称之为比较视野。

      (一)比较视野的含义

      “视野”在此相当于英文中的“perspective”,原意只是用来表示眼睛的视觉范围,而在这里是指主体考察对象的广度和深度。所以,比较视野就是研究主体对研究单元内的教育事实及其背景因素进行跨民族、跨文化、跨学科的多元观察、多视点透视的研究视野。当比较教育研究者采用这样一种视野对研究对象进行透视时,实际上就是一种内在的、深层次的比较,而在学理层面上,这就是比较教育在学科意识上所强调的比较——深层的、体系化的比较。

      (二)“比较”的发展:比较思维、比较方法、比较视野

      一个事物的本质并不能通过对概念的界定得以完全显现,所以我们对比较视野本质的了解必须从认识“比较”开始。

      “比较”是个外延广阔,却“缺乏精确性”的概念,[3] 这是因为它的日常形态就是每个人思维活动的一部分。心理学认为:“比较是思想上把各种对象和现象加以对比,确定它们的相同点、不同点及其关系,比较是以分析为前提的。”[4] 我们通过比较可以感知事物、进行选择、学习知识,对于认知对象,我们总是先在大脑中进行分析、比较、取舍,然后纳入到原有的认知结构中去,进而形成新知识和新观念。显而易见,比较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基本思维活动,是支撑人类思维的“原始的脚手架”。[5]

      比较作为人类的基本思维活动,随着人类整体的进化也在不断地发展。到了18世纪末,各种学科都开始在自己的方法体系建构中融入比较方法。而整个19世纪,则诞生了大量的比较学科,包括比较教育。虽然它们尚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学科,但这股比较主义思潮却为世界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历史发展到这里,在一般学术研究中“比较”已经从基本的思维活动演变为系统的学术研究方法。涂尔干曾高度评价比较方法,他认为,比较方法是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于实验方法并可用于社会学科的方法,他把比较方法界定为“间接实验”,在这种间接实验方法之下,他认为可以从比较“相伴差异”或“共存差异”的特殊方法中找到最适合于社会学研究的工具。[6] 虽然比较作为一种方法已经发展到了顶峰,但在普通学科中(除比较学科以外的学科)它不过是许多方法中的一个。也就是说,“在普通或‘平常’的思维水平里,比较法常常被用来找出共同点和不同点,以便形成和限定概念和类型。而这仅仅是描述性的工作。”[7] 由于它与这些学科内在的思维逻辑没有根本性的联系,所以它只能作为工具性方法保持与研究对象的统一性,也就成为某种必然。

      何塞·加里多认为,“我们学科的特征,从本身的名称就可看出,是把比较作为研究这门学问的‘主要方法’,这与其他许多比较性学科是一样的”。虽然“从朱利安到我们时代的比较教育工作者,都一致同意比较的方法在教育中存在和其适用性(这种一致意见是罕见的)”[8],但是我们仍不禁要指出他们理解的片面性。因为在比较教育这样的比较学科中,“比较”的内涵又一次发生了根本转折,它已经成为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仅仅从方法的角度理解“比较”已经不能正确反映它的存在,而使用比较的方法当然也就不能标明一门学科必然是比较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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