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正:教育制度伦理的核心原则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本陆,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现代教育研究与开发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博士。(广东 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制度伦理是探讨制度的道德合理性的伦理学范畴。我国教育制度变革必须加强教育制度伦理的探究。教育公正是教育制度伦理应坚持的一个核心原则。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态度转换和视野转换,我国教育界基本确立了教育公正原则。当前,有必要继续大力倡导和坚持这一核心原则,其具体现实要求是:第一,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坚持教育公正优先的理念;第二,促进区域间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消除人为造成的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学生之间的等级差异,平等对待城乡教育、所有学校和每个学生;第三,依靠程序公正约束权力运作,使公正的制度安排化为公正的教育和管理行动。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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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伦理是一个较新的伦理学范畴,相关研究在西方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在我国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关于制度伦理的理解,当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制度中心说,认为制度伦理等同于伦理制度,强调把伦理道德上升为制度和进行道德立法;二是伦理中心说,认为制度伦理区别于伦理制度,强调的是制度本身的道德合理性;三是双向互动说,既强调伦理制度化,又强调制度伦理化,是上述两种观点的结合。(注:覃志红:《制度伦理研究综述》,《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第104-105页。)我个人理解,双向互动说包容性较大,而制度本身的道德合理性问题乃是制度伦理的焦点和要害所在。也就是说,制度伦理的核心要义是对制度进行伦理考量,是为制度建设提供道德支持,优先关注的是制度建设的价值方向、资源分配机制以及制度运作形式的道德合理性和道德原则问题。

      教育制度伦理是制度伦理的一个具体论题,是教育制度建设的重要侧面,是当前教育理论和实践中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地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开创了经济建设时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前,又面临着新的历史性转变的任务,这就是从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制度建设为中心,开创制度建设时代。(注:胡鞍钢、王绍光、周建明:《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页。)在国家制度建设中,教育制度建设一方面关涉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又关系着国家稳定发展大局,需要格外深思熟虑和慎重行事。比如,在教育制度建设中,坚持何种价值取向,如何分配教育资源,如何运作教育体制,怎样建设正当和道德的教育制度,都是需要认真讨论的。这些论题,都是教育制度伦理探讨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加强教育制度伦理探讨,是我国教育制度建设的内在需求,是教育制度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

      在教育制度伦理的诸多议题中,教育公正是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更是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课题。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具体形式,是教育有无内在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教育公正问题的讨论日趋热烈,教育公正作为教育制度安排的重要原则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在教育改革理论和实践中,教育公正范畴在我国已经初步确立起来。但是,如何具体坚持和真正落实教育公正原则,我们仍有不少理论问题需要明确,更有大量的实践课题需要解决。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将在教育制度伦理层面上,就教育公正原则的若干问题,做些具体讨论和分析。

      一、我国初步确立教育公正原则的历史过程

      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是等级观念重,缺少真正的民主平等思想。20世纪我国推翻了帝制,输入了科学和民主思想,这为教育公正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提供了最一般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空间。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为克服教育不公做了很大努力,取得了明显绩效。但是,“极左”思想的流行,以及残留的封建意识的影响,使得我国在消除教育不公的同时,又滋生新的教育不公,或者是表面追求教育公正,实质上又分等对待。因而,在相当长时间内,教育公正原则在我国并没有真正确立起来。一直到了改革开放以后,这一原则才初步得到确立。具体讲,教育公正原则的确立,主要是通过如下两个转换来实现的:一是态度的转换,即从忌谈教育公正转向大谈教育公正;二是视野的转换,即从教师美德的视野转向制度伦理的视野。

      (一)对待教育公正问题的态度转换

      分析新中国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在对待教育公正问题的态度上,经历了一个从忌谈教育公正到倡导教育公正的心路历程。

      在“极左”思想盛行的时代,我国把伦理学作为资产阶级学术而加以取消,伦理学的一些基本范畴如人道、人权、公正、自由等,也成为大家忌谈的词汇,把它们视为资产阶级专有的道德观念和政治教条,并且认为这些观念是虚伪的,是欺骗性的乃至反动的。在现实生活中,则大讲斗争和专政,大行身份论、血统论,依据个人的家庭出身和阶级成分对人进行区别对待,诸如红五类、黑五类、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等等。在这一时期,教育公正的主张和实践,是无从谈起的。可以说,这是一个在意识形态和社会生活层面均排斥教育公正的时代。

      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思想解放和“极左”思想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出现了忌谈人道、公正、自由的意识形态禁区被突破,但又时有反复的特殊局面。在对待教育公正问题的态度上,相应地出现了转变。高考的恢复,普及义务教育的推行,说明在教育制度层面教育公正原则已经得到了一定体现。同时,重点学校制度和分级办学制度等体制安排,又反映出在教育制度层面上落实教育公正原则的不彻底性。在学术层面上,教育公平问题不再是禁忌的话题,但也很少正面倡导它,即使提倡也多限于教师美德层面而不是教育制度层面。总体来说,这是一个对教育公正问题态度摇摆不定的时期。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倡导教育公正的呼声日高,教育公正逐渐成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这种转变,源于两个层面的探索:一是教育实践中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矛盾突出出来,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教育权利成为重大的社会课题,在这种形势下,教育均衡发展成为国家解决问题、走出困境的战略选择;二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法则不断深入到教育领域,学术界展开了关于教育资源配置中效率优先与公平优先、教育的市场化与公益性等问题的大讨论,这些问题的探讨,提高了人们对教育公正理念的认识,促成了教育公正原则的确立。可以说,在当前,教育制度的安排必须遵循教育公正原则,这已经成为基本共识,尽管具体落实这一原则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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