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的个人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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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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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合法权力,其本质是社会关系的体现。教师的个人权威由教师知识水平、施教能力、人格力量三要素构成,其中知识权威是基础,能力权威是支柱,人格权威是后盾。教师应具备的知识包括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的教育科学知识和美学知识;能力包括精湛的教学技能、自觉创新能力和自主教学的能力。

      在教育活动中,树立适度的教师权威对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教师权威是学校教育的集中体现,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控制和管理,是行为的主要实施者;适度的教师权威有利于学校中心任务的完成;适度的教师权威有利于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

      教师要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自我意识,从而培养和提高教师的个人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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