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文化的矛盾与心理教育的文化功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彩平,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模式,也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一种文化模式。市场经济文化将生活于其中的人置于前所未有的价值冲突与内在焦虑中,集结为市场经济文化发展中的以个人和群体方式表达的各种问题,成为其发展的不利因素,甚至可能导致其走向瓦解与毁灭。致力于排解人的心理障碍、引导人格健全发展的心理教育正是通过帮助人走出内在焦虑与价值冲突困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市场经济文化的发展消除各种隐患及不良后果,实现其对市场经济文化的维系、引导与超越功能。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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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形式,与其相对应的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一种文化模式。这种文化(这里的市场经济文化,是从广义使用的文化概念,借用制度主义的分析方式,包括市场经济的制度性文化与观念性或非制度性的文化两个方面。)呈现出悖论性的存在特征,导致生活在其中的人,不可避免地遭遇到各种内心的冲突,因此可以说,市场经济文化中人是一种充满焦虑的存在。

      一、市场经济文化与人的存在主义焦虑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运行模式,其发展与繁荣需要与其相适应的价值与文化体系的支撑。如韦伯提出,在市场或资本发展的初期,在西方,从基督教演变而来的新教伦理为其发展提供了最初的精神动力与合理性支持,形成了最初的资本主义精神。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意志日益猖獗,市场经济文化中所隐含矛盾日益突出,甚至演变成无法摆脱的精神枷锁,构成一种艰难的存在困境。

      1.强者逻辑与生存危机

      与自然经济中把成就与功绩归结为神、上帝(或上天)的恩赐不同,市场经济把人的成功归结为个人能力的实现。在对自我肯定的意义上,这种观念引发了人发现与发展自我潜能的动力和改造自我及社会生活的热情,成为市场经济得以蓬勃发展的精神动力之一。

      与此观念相伴生的社会制度,也以个人成就或者说是个人能力为标准进行社会资源(社会地位、权力、财产等)及自然资源(如土地、野生的动物、植物、矿物资源)的分配。当资源有限时,对资源的获得要求有他人所不及的能力,即必须是一个相对的强者。这便是市场经济文化的强者逻辑。在这种逻辑下,强者代表了合法性,强者优先占有社会资源具有不可争议的合理性。这样,在市场经济文化中,竞争成为一种必需的理念与生存方式:或者为了获得必须的生存资源,或者为了实现自己的能力、体现自己的价值,个人必须尽最大努力占有自然及社会生活中有限的资源,并把这种占有看做是一种胜利和成就。

      这种“占有式”的存在方式及强者逻辑包含着另一个内容:对弱者权利的忽视和合理化的剥夺。在强者逻辑下,弱者是失败者,是低能者,不应该享受生活,也不应该享有什么权利,只应该在强者的施舍中过低贱与卑微的生活。向往与追求幸福生活是人的本能,没有一种幸福不需要一定资源的支持。在市场经济文化的强者逻辑中,要想得到幸福,必须争取在竞争中成为相对的强者,以获得占有自己幸福生活所需要与欲望的一切。因而,努力摆脱弱者命运,成为每个人不得不日夜为之思虑的问题。在日益强烈的竞争中,幸福生活的目标有时可能仅仅是一种最为基本的生存条件,当这一可能成为现实,生存的焦虑便如同深藏在躯体内的寄生虫,时时威胁人的幸福感。

      的确,在其他存在方式中,也存在着生存危机的胁迫,但是没有一种存在方式如同市场经济文化这样,公然以强者逻辑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宗教及道德社会中,存在着道德的因素作为强者逻辑的缓冲物,因而尼采把这种道德称为奴隶道德,在他看来这是专门为弱者辩护及提供精神支撑的道德),因而也就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存在方式如同市场经济文化这样给人如此巨大的存在压力。

      2.欲望的合理性与被压抑状态

      市场经济发展的另一动力来源于欲望的解放。如果说竞争与强者逻辑为市场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群体存在状态下的社会学动力的话,被认可从而获得合理地位的欲望(包括本能冲动)则是市场经济的繁荣的个体动力源泉。

      不管是西方的宗教伦理还是中国的儒家礼教,都压抑和否定个人欲望,剥夺欲望在社会中的道德合理性,从而消解因个人欲望引起的社会冲突,实现社会的秩序与稳定。市场经济文化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它将人的欲望从压抑状态中解放出来,认可其存在的道德合理性。文艺复兴期间,西方借助于对古希腊文化的复兴,抛弃了宗教伦理,认可了人的地位,将人的所有特性、包括人的各种欲望推到了前台。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马克斯·韦伯详细分析了新教伦理对人追求财富的欲望的认可过程,认为这是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而如果说在发展的早期,市场经济文化还侧重于为积累物质财富的欲望寻找文化与道德上的支撑的话,到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娱乐道德观”(丹尼尔·贝尔)已经盛行,追求各种感观的享乐已经成为最为正常和正当的事,甚至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主要目标之一。“如果没有欢乐,人就要暗自反省:‘我哪儿做错啦?’”[1](P119)。

      市场经济及消费社会的发展需要将各种欲望解放出来,给予其存在与被满足的合理性依据,但同时,在社会生活的具体情境中,特别是在强者逻辑的生活环境中,并非所有人的所有欲望都可以被无条件地满足。事实上,一种欲望被满足后,就会产生新的欲望,因而每个人的欲望都不可能得到彻底的满足,换句话说,人的欲望,或者说是部分欲望总是处于被压抑的状态。这样,在市场经济文化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被唤醒的欲望有着被满足的迫切需要与合理性;另一方面,生活及个人的现实却不能为欲望的实现提供充分的条件。这与禁欲主义伦理条件下的欲望状态完全不同,“在过去,满足违禁的欲望令人产生负罪感。在今天,如果未能得到欢乐,就会降低人们的自尊心”[1](P119)。宗教伦理剥夺了各种欲望道德上的合理性,从而消除,至少是部分消除了人追求欲望的动力;而在市场经济文化中,由于文化赋予了追求欲望的道德合理性,使对欲望的追求成为正当,因而,一旦欲望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就不仅仅是个人的自尊心受到影响,也会使人对社会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与不满,给人的内心制造各种不良体验与强烈的被压抑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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