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本管理:我国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 特定的教育管理模式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中生成的。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教育管理模式也要相应地加以改变,以保持与社会环境的相对适应性。我国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本位的,政府意志在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中得到了最大限度地体现,而整个教育体系则成了政府的附属部门,政府对教育的管理是通过行政命令加以直接控制来实现的。学校只是国家教育政策目标的执行工具,或者本身就被视为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没有办学自主权,也无需承担管理上的责任。我们把这种教育管理模式称之为政本管理模式。它的形成是与我国建国初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分不开的,并且对于迅速恢复和建立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种高度集权的教育管理模式实际上是对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官僚制理论的应用,但由于受到我国封建传统及官僚制发展不充分的影响,因而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 1、政府本位。 在政本管理模式下,政府是权力的中心,学校没有自主权,只是依附于政府、实现政府政策目标的工具。因此,学校要为政府服务,学校的各项活动都要以政府为中心。学校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等问题,均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决定,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承担了学校人事、课程、财务等方面的大量的管理事宜。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掀起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热潮,也曾试图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然而从其提出至今已经有十几年了,还是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仍然是政府处于主导、决定性地位,学校处于从属、被领导地位,所获得的自主权只是相对的、有限的。 2、追求效率。 所谓效率,是指总产出与总投入之间的一种比率关系。官僚制能够满足政本管理模式对于效率的追求。韦伯认为,在正规组织里,官僚制是最有效的管理形式。“纯粹行政组织的官僚模式……就其本身而言,是一个能够达到最高效率的模式,也是对组织成员进行强制性管理的最理性的手段,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的严格性和可靠性上都优于其他任何模式。”(注:托尼·布什著.当代西方教育管理模式[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27.)为了达到组织的效率,官僚制强调权力结构、目标定向与劳动分工,这都在政本管理模式中得到了体现。在政本管理模式中,由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计划、目标,然后在各级各类学校之间进行任务分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他们法定的权力来指挥、协调这些学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所有这些活动都指向一个目标,即高效率完成国家的教育计划、目标。政本管理模式的高效率已为我国教育发展的巨大成就所证实。 3、标准化管理。 所谓标准化,是指组织结构的明确化、固定化,组织运行的程序化、制度化。只有依据一定的程序、标准从事工作,才能提高组织行为的协调性、可预测性与有效性,进而提高组织的效率。因此,在官僚制中,组织结构与规章制度占有重要地位。反映在政本管理模式中,则倾向于为学校设定各种标准方法与程序,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以达成教育计划与目标。同时,还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以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控制。为此,卡伯莱明确宣称:“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的学校就是工厂。原始产品(儿童)被造就成成品以满足各种生活需要。20世纪的文明对产品制造的规则提出了要求,根据规格的规定来塑造学生是学校的职责。这就要求有良好的工具、专门的机器,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度量,以便看看是否按规格行事,是否清除了制造中的浪费以及是否带来产品的多样化。”(注:马克·汉森著.教育管理与组织行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27.) 4、强调领导者的个人权威。 在构建其理想的官僚体制之前,韦伯区分了三种类型的统治。①合法型的统治,“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之上,他们是合法授命进行统治的;”(注: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上)[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1.) ②传统型的统治,“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注: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上)[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1.) ③魅力型的统治,“[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注:马克斯·韦伯著.经济与社会(上)[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1.)韦伯的官僚制是建立在合法型的统治之上的。因此,在官僚制的等级结构中,权力成了一种非人格化的东西。“典型的合法型的统治者即‘上级’,由于他发号施令,所以要服从非个人的制度,他的号令是以这个制度为取向的”;“团体的成员服从统治者,并非服从他个人,而是服从那些非个人的制度,因此仅仅在由制度赋予他的、有合理界限的事务管辖范围之内,有义务服从他。”虽然我国整个教育管理体制也是按照官僚体制来建构的,但由于受到封建传统及官僚制发展不充分的影响,表现出了较强的“中国特色”。在政本管理模式中,领导者的决策、号令并非是以制度或法律规范为取向的,下级对领导的服从也不是服从“那些非个人的制度”,而是服从领导者个人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