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启蒙与生活养成

——开放社会中的德性养成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唐凯麟,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410081) 刘铁芳,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410081)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完整的德性养成教育实际上包含两个基本过程:一是个体道德理性的启蒙教育;一是个体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价值启蒙是教育者利用自身文化和生活经验上的优势,引导和辅助学生获得对于人生与社会的基本道德价值判断的意识与能力。生活养成就是学习者把个人的价值启蒙与道德理性与生活结合起来,在生活中验证、丰富、实践个人的价值理念,并且逐步形成稳定的道德行为习惯,形成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稳定的道德思考、判断、选择和行动的基本方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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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德性养成教育:价值启蒙与生活养成

      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提出,道德的德性(美德)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特征:(1)是由正当的理性指导的;(2)是由自己自愿选择的;(3)表现于德性的行为中;(4)是适度的遵守中道的样式;(5)是习惯或品性。(注:罗国杰、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204页。)换言之,道德德性是基于后天的理性而在行为中按照中道的要求来进行选择的习性,乃是通过理性协调、控制情感和欲望而表现出来的德性。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理解,个体道德品性的养成包含两个基本过程:一是个体道德理性的形成;一是道德理性引导下的个体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前者是后者的精神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生活外化。没有道德理性作为基础的行为习惯,并不具备真正的道德意义,个体行为不过是没有内在灵魂的“创制”,而不是个体道德精神的实践;没有个体日常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个体道德理性终究是肤浅的,缺少了生活的基础,成为没有果实的花朵。当然,两个过程并不是截然分开,而是相互交织渗透。从整体而言,个体道德理性的形成依赖于教育的启蒙,个体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则依赖于个体生活中的养成。

      当代社会,从经济政治到文化领域,越来越多地走向开放,社会呈现的不再是单一的伦理价值体系,而是多元共存的价值图景。与此相关,社会伦理教化的重心不再是单一伦理价值体系的传输,而是在倡导社会基本价值理念的同时,提高个体的价值选择的意识与能力。在此背景下,个体道德理性的核心实际上已更多地表现为个体伦理价值选择的自觉意识与自主能力,个体道德理性启蒙教育的核心越来越多地转向了价值的启蒙,个体在伦理价值的自主判断、选择、内化和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培养成个人道德生活的自觉主体,并进一步在生活中形成相对稳定的行为习惯,逐步实现个体完整道德德性的养成。如何加强价值启蒙,同时注重生活养成,是当前未成年人德性养成教育的基本内容。

      二、价值启蒙:个体价值世界的敞亮

      价值启蒙是教育者利用自身文化和生活经验上的优势,引导和辅助学生获得对于人生与社会的基本道德价值判断的意识与能力。教育作为传递人类文化的活动总是内含着价值的传承。价值启蒙意味着教育者肩负必要的价值引导的责任,我们的教育实践活动总是或明或暗含着一种价值引导,是投射着、蕴含着教育者的主观意趣的引导活动,这种主观意趣内含着教育者自身的价值选择和价值预设;另一方面,教育者的价值传输又是有限的,更多的是作为启蒙者的身份,这意味着教育者的价值引导实际上是为了有效地启迪、敞开学生的价值世界,提高他们的价值判断、选择的意识与能力,敞亮他们通向可能生活的价值路径,让他们面对开放的、无限沟通的社会生活空间,能从容、自主地建构个人的价值世界,成为生活的主体。当前未成年人价值启蒙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师引导下的必要的价值知识的学习。德性不是一个被架空了的抽象的概念,而是知、情、意诸方面整合的、现实的和活生生的人格。(注:戴木才:《论德性养成教育》,《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知为行之先,真正的德性建立在知识的底架之上,没有道德理性作为基础的行为习惯并不具备真正的道德意义。价值学习不仅是引导未成年人接受、认同必要的社会基本价值理念,更重要的是,人类文明发展中所传承下来的基本价值理念实际上是人类生存经验的累积,是长期以来人类生存智慧与理性的结晶。必要的价值学习,对于尚未发展出理性认知的儿童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把未成年人有效地纳入人类生存经验之中,而且可以凭借人类整体生存智慧的结晶来开启他们的价值视界,启迪他们的道德理性。当然,由于道德相对于其他学科具有其独特性,“在大多数学校的课程表上,道德不是一门学科——至少在数学是一门学科这一意义上说是如此”。(注:彼得斯:《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154页。)正如柯尔伯格所言道德发展取决于规则如何被理解,而不是取决于文化内容,学生道德理性的形成就不能依赖教师知识的传授,不能是一种灌输,而只能是一种价值引导。说德性养成教育内含着价值引导,意味着用合理的手段或程序对儿童进行价值启蒙,以使儿童发展成具有理性道德的人;引导的教师相对于学生具有一定的价值资源上的优势;被引导者具有独立人格和尊严,他不受他人设计、操纵和灌输,是基于自身理性而进行价值认知、选择和判断的。

      (2)创设教育情景,提高学生的价值认识、探究、体验的能力。创设充满价值冲突的教育情景,旨在使德性养成教育能贴近生活实际,使学生在内含着生活体验的情景中提升价值的认识、探究、体验的能力。教师应根据未成年人道德生活特点、需要和德育目标的要求,创设切合于学生道德生活的教育情境,使学生在这种情景中获得多样性的道德生活体验,充分调动学生的伦理价值感受的可能性,在对多样性的伦理价值体验、甄别、选择的过程中获得对价值的鲜活认识,形成富于生活体验的道德理性精神。

      (3)扩大学生的阅读空间,拓展学生的价值世界。在价值多元共存的生活图景中,个体直接的生活体验毕竟是有限的,单一的伦理精神资源使个体价值世界单一化、简单化。而各类文化典籍中蕴藏着丰富的伦理资源,只有广泛阅读、充分挖掘、积极扬弃,才能使价值资源多元化、价值世界多样化,从而给个人的价值世界提供充实的人类和民族文化精神的基础。唯有在此基础上,个体才能站在人类文化精神的基础之上,真实地作为其道德生活的主体,承担其作为道德主体的自主判断、选择、行动的责任,凸显其道德人格的主体性。单一的伦理资源和话语空间本身即构成个体伦理价值生活的界限。在此,阅读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有人这样说道:“如果一个正在建构自己精神世界的人,不曾读过动人心弦、激荡心潮的书,不曾有自己百读不厌的书籍,不曾为人类的智慧惊叹不已,不曾从书籍那里广泛吸取人类智慧和精神力量,不曾从书籍中得到一种雄浑博大的崇高气质的感染,那么,他就没有受到地地道道的、货真价实的教育,难以想像会得到智力的和精神的充分和谐的发展,会有充实、丰富、纯洁的内心世界。”(注:肖川:《教育与文化》,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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